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陋室有书香

2021-12-08 19:49 作者:漂泊  | 5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陋室有书香

文:吕奎(漂泊)

吾室小,书多。每有新客至,皆叹:这么多的书!每闻此言,便心情怡然。当然,拥书并不是为了得到他人赞美,实为书,为自读,为养眼养心养精神,便一直孜孜不倦的买书淘书,且乐此不疲。以至一厅三室均有书橱书架,均满满当当,床头角落亦是积书成丘,书籍已占据了家里的半壁江山。天长日久,家中便日渐有了书香之气,陋室虽简书香浓,那书橱书架以及满目书籍在我眼中成了家中最美的装饰。

念及儿时,看闲书是我最大的爱好与享受。而每读到描写达官显贵,或大户之家或书香门第的书房时,总羡慕不已,心想,那不是一屋子书吗?我那时最大的愿望却是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漂亮书桌,书桌的抽屉和底柜都装满书,趴在上面写字、读书便如拥书城,多好啊,字也飘逸,书也生香。而彼时,家中除了中堂下放茶盘的大桌子,只有一张老式书桌,粗糙而灰旧,放在了姐姐的房间,我的闲书也是屈指可数。上初中时,父亲让木匠给我做了一张书桌。书桌简单的和学生课桌差不多,我把为数不多的几本书以及一些小儿书塞满仅有的三个抽屉,心满意足了很久。

工作后,我让做木匠的一个本家叔叔做了一个书橱。书橱长宽两米有余,实木黄色木纹,简洁大方。四层带玻璃窗的书架又分成两列,二十厘米的平台下是带门书柜,比我想象的还漂亮。书橱在我房间背墙而立,我把学生时代积攒的几个纸箱的书拿出来,一本一本的擦拭干净后工工整整的放到书架上。看到曾蜗居于潮湿箱子里的一摞摞书,终于落落大方的立于书橱之中,如深藏闺中的少女,梳妆见人之时愈发淑雅端庄,顿觉陋室不陋了。美中不足的是,能上架的书籍没有填满整个书橱。看着将近一半空空的书架,有点失落。从那以后,我尽管工资微薄,书价不菲,亦是坚持边买书边淘书,书橱也日渐充盈。

搬到城里后,我把这件相伴多年的书橱带了过来,依旧放在了我的卧室里。多年的书橱和多年的书弥散着温馨的气息。旧物旧书旧时光,曾在一个个挑灯读的寒,一个个闭目沉思的午后,默默陪伴着我,不离不弃,分享过我的喜悦,也分担过我的悲伤。这书橱与书亦如知心的老友,亦如故人了,只愿时光不老,故人不散。(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女儿爱看书,小时候怕打扰就常常躲在书桌下面或阳台上的角落里看书,看得津津有味。女儿的书桌上和床头边均有书架,放着她自己的书。女儿看书杂,随性,也常常把我的书拿过去看。小女儿和大女儿一样,一有时间就缠着我和妻子给她读书听,睡前更是不读几个故事不睡觉,这或是日日与书相伴,氤氲在书香里的缘故吧。而客厅原本只有一个简洁的竹制书架,放着我和孩子常看的书籍。但随着书越买越多,沙发和电视下面的地柜上也堆起一摞摞无处安放的书,便又在地柜上定做了一个书架,这已是家中最后能放书的空间了。

另一室算是书房。宽大的书桌面墙临窗而放,书桌上层层书架直达屋顶。高脚的台灯立于一角。电脑显示屏嵌入书架之中,一侧小音箱上摆一盆仙人球。书桌一侧亦是宽大简约的书橱,满满新旧的书籍散发着墨香。节假日的午后,我会沏一杯香茗,悠闲地坐在书桌前,随意的读,物我两忘;平常夜晚,我就燃一支烟,安详的坐在灯下,静静地读,畅游古今。有时抽出来的书来不及放回去,参差错落的堆在书桌上,便会想起纪晓岚那联:“书似青山常乱叠,灯如红豆最相思。”面前是高高低低的青山,如豆的灯光把黑夜照得深情款款,内心宁静充实,让书香滋养灵魂,方感不负良辰,不负岁月

曾在对联网见一出句:柴门陋室书香地,网友对句甚多,唯喜一句:明月清风晴朗天。生活在喧嚣的城市里,能时常隐于书中,闻满室书香,观书看云,心静神安,定不见陋室,唯余明月清风晴朗天了。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anwen/vcjydkqf.html

陋室有书香的评论 (共 5 条)

  • 雪
  • 浪子狐
  • 漫舞洛城
    漫舞洛城 推荐阅读并说 一门心思选好文,百花丛中觅新人!让文学来温暖整个世界,你的关爱和支持就是我们中国散文网发展壮大和愈加旺盛的坚硬基石和有力支撑!!!在鲜花铺就红毯的圆梦路上,有你有我的不离不弃和温馨相伴,人生注定更精彩,再次谢谢你我最亲爱的朋友!!!顺祝工作心情都愉快!!!
  • 逐梦星空
    逐梦星空 推荐阅读并说 弘扬真善美,发挥正能量!若想获得更多推荐机会切记以下几点,(一)散文、诗歌,小小说是本站的三大优势板块和发展趋势;(二)文章的内容固然重要但是一个好的标题往往能够起到画龙点睛的神奇效果;(三)篇幅不宜过长,越是短小精悍的文章更能抓住读者的心从而让人有一种过目难忘的视觉冲击和心灵享受!心若在,梦就在,有梦就会有未来!最后衷心的希望你能够一如既往的创作出更多具有可读性的优秀作品来!
  • 丫丫

    丫丫好文笔!!

    赞(0)回复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