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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杏坛及其他

2014-10-15 20:58 作者:林海雪狐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杏林 杏坛及其他

文 / 林海

本不想写这个话题的,因为引起这个话题的还是缘于我和一位同学的小论争。那还是去年年的时候,一同学遇见我,问我的丫头在哪个卫校教书,我被问得一头雾水,说:“我丫头不是医生,也不是护士呀,更不在卫校教书,她在文峰学校教书呀。”我的这位同学便像是逮住了什么把柄似的说道:“那为什么你的书上写着什么‘丫头杏坛育桃李'呢?杏坛不是指医院医界吗?”“是吗?我弄错了吗?”由于这篇文章写了有段时间了,再者说,我对杏坛这个词的意思本身记得就不够牢固,就没有再没有与我的这位同学过多论辩,只是稍作抵抗地说:“是在学校教书呀,这会弄错的吗?”私下里想,我写在书里的东西饿,一般不会弄错呀。之后,找到两本古今词典查了一下,没有查到。又到“百度”去了一趟,写得相当的清楚,证明我没有弄错。那时,就想写一下这个话题,想想又作罢了。

时间又过了几个月,前几天我的一位诗友出版了一部诗集,一位很有名的诗家为之写了一首诗,称赞我的这位诗友是“才华横溢陈公子,妙笔生花耀杏林”,看过也没觉察到有什么不妥,到是一位网友的一句回帖,又引起我对“杏林”“杏坛”的警觉。这位网友在回帖里问道:“陈公子?妙笔生花耀杏林?是一位姓陈的医生?”是的,我是知道这位所谓的“陈公子”根本不是什么医生大夫之类的人,是我熟悉的一位公务人员,那么这里面就可能有问题了,又到“百度”溜达了一下,这回彻底搞清楚了“杏林”“杏坛”俩弟兄的区别在哪里了——

杏林是中医学界的代称。故址在今安徽省凤阳县境典出三国时期闽籍道医董奉,据《神仙传》卷十记载:“君异居山为人治病不取钱使人重病愈者,使栽杏五株,轻者一株,如此十年,计得十万余株,郁然成林……”根据董奉的传说,人们用“杏林”称颂医生。医家每每以“杏林中人”自居。

杏坛是为纪念孔子讲学而建,孔子第四十五代孙孔道辅监修孔庙时,将正殿后移,除地为坛,环植以杏,名曰“杏坛”。由此可见,“杏坛”实际是指“孔子讲学的地方”,现在也多指教书授人的地方。(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这样看来,关于“杏林”“杏坛”的用法和话题,古已有之,古已用之,肯定也是古已有错之的。不是什么了不起、大不了的问题,就像那双胞胎一样,闹点笑话是常事也是趣事。就说这大歪和小歪的故事吧,有趣的很。“大歪”、“小歪”。兄弟俩每次剃光头后,家里人都容易搞错,常冲着大歪喊小歪,对着小歪喊大歪。喊了半天,看见孩子没反应,仔细一看,才发现原来弄错了。这杏林杏坛不就是这大歪和小歪吗?有时弄错了不就是一步轻喜剧,一个小幽默吗?写一下这个小故事,没人计较什么,不打紧的,文化人,不拘小节的,“谁叫俺是文化营(人)”呢?

可是这世上像这样似是而非的现象和故事有多到哪去了!差之毫厘,谬之千里的例子何止一个两个呢?不多举了,举多了反倒有些累赘嫌疑了,就说一下下面这个举世闻名的例子吧!前不久,南非“刀锋战士”枪杀女友案正式宣判,主审法官判决皮斯托瑞斯蓄意谋杀女友斯滕坎普罪名不成立,过失杀人罪名成立,同时在2013年1月于一家餐馆内非法使用枪支罪名成立。同时,皮斯托瑞斯被控诉的另外两项与枪支相关的罪名,包括一项非法持有弹药罪名不成立。此前曾有法律专家称,即便是误杀,“刀锋战士”也将面临最少15年的监禁。

2013年2月14日“情人节”,皮斯托瑞斯在家中枪杀女友斯滕坎普。皮斯托瑞斯称把女友认作为入室窃贼而误杀,但被警方指控为谋杀。其实,法庭费了这样长时间,花了这样大精力就是要解决一个“似是而非”或者“似非而是”的问题:要么是谋杀,要么是误杀;要么判死刑或终身监禁,要么判有期或无罪释放。这可就是个“大是大非”人命关天的判断了,也关乎到司法公正的大问题了,可不像认错大歪小歪那样地没啥了不得的。可话又说回来,最后法庭对皮斯托瑞斯的判决就真正符合事实的真相吗?只有天知道!

写于2014年10月15日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700710/

杏林杏坛及其他的评论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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