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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孝为先

2014-09-19 11:59 作者:笑铀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居家为先

据《赣州晚报》报道: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龙岭镇黎边村72岁老人蒙承明,因罹患中风病住进医院,已经偏瘫,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原本认为“养儿防老”,觉得儿女多了,等自己老的时候就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蒙承明万万没有料到,一生辛辛苦苦养育了6个儿女,到头来自己住院了儿女却很少来看望,甚至要儿女们出点医药费也惨遭拒绝,这让蒙承明夫妻俩觉得很心寒。(《赣州晚报》2014年9月19日A4版)

一个人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父母要化费多少心血?!当子女结婚成家之时,父母大都进入需要后辈赡养的老年阶段。花甲轮回,新陈代谢,这是无情的自然规律。孝敬父母和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作为民族遗产之一,是精华,而不是糟拨粕,永远不会过时。就人性而言,父母子女是天性,是义务;子女孝敬父母也是理所当然。孔子曰:“存善孝为先。”几千年来,在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上,凡是孝敬父母的人,都受到社会的赞扬;凡是不孝顺父母的甚至虐待父母的人,都为世人所不齿。古人云: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做子女的不知回报辛劳的父母,实在畜牲不如。再进一步思之,人人都会老,你孝敬父母,给后人做出榜样,后人亦会孝敬你;反之,不孝敬父母的人,到头来亦难得到后人的孝敬。俗话所说的“屋掾水照旧痕”就是这个道理。

居家孝为先,“孝”是亘古延绵的话题。无论是老版“24孝”也好,新近出现的“24孝”也罢,都倡导“敬老须尽孝”的理念。梁漱溟称中国文化为“孝的文化”,人们都很认同。奉养父母、爱亲敬亲,这种人伦关系,应是永恒不变。老吾老天下人之老。目前新修订的老年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强调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无疑是给空巢老人排解寂寥带来了福音。让我们拿出自己的忠孝之心、尽自己所能来给老人多一点关心多一些孝道吧。这样,我们的社会将更加和谐,民生幸福指数将大大提高。

笑铀

2014,09,19.(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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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孝为先的评论 (共 1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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