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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之我见

2011-07-17 09:30 作者:蜗牛  | 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人人都有一种贪欲,所以总希望天上掉馅饼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而往往忽略了,天上掉的不是馅饼,而是屎,当落入口中时,才发觉这馅饼怎么和鸟是一个味。悲哀吧,然而传销人有一个更大的贪欲;瞬间拥有一百万。 在寒暑假来临之际,也是传销人活动最频繁的时候,他们抓住大学生渴望创业,守望金钱的想,来施法用计。而大学生在学校学习,又如同在有窗户的教室里看天空,老师为我们打开的每一扇窗,看到的天空永远都是蔚蓝的。以至于我们对社会充满了幻想,幻想着自己能在社会中立足,拥有自己的一片天地。而这些幻想就是你与传销人的共同话题,共同语言。传销人能在三天内给一个人进行洗脑,所以他们的能力也足以在瞬间把你们的关系升温至兄弟或是姐弟,等你成了他的囊中之物时,你们的关系又会从巅峰跌至低谷,到那时,你只是他的奴隶或是赚钱的另一种活工具。

另一种容易上当的是比大学生无知点的辍学少年和待业有民,以及希望成为人上人的幻想人。他们之所以 能够上当,原因是他们在社会上打拼了数年,事业未成,已经意识到了金钱的重要性,并认为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所以在他们的心中对金钱的渴望度可想而知。更希望一暴富,坐拥百万,这些痴人做梦的想法又为传销人创造了共同语言。

拉进传销黑洞的人,会在三天内洗脑,七天上线交钱。一切都是这么迅速,让家人措不及防。传销人除了欺骗家人汇款外,还有以下几类人是他们的涉猎对象;同志,同事,同学,同胞,同乡。但在他们传销人心目中,那不是欺骗,而是分享。多么美好的想法啊。然而分享的背后是已给更大的欺骗。总之非法传销的最大内幕就是骗,骗幻想人和傻蛋,关键是看谁更会行骗而已。然而传销的利益金字塔中,只有塔尖上的才能赚钱,剩余的都是金钱的奴隶。

我的小学同学,李某就曾经被卷入这场逆流创业时尚。当他被骗到那儿后,行李被强行寄存。借口很多,如住出拥挤,放组织者那儿做暂时保存,说是保存其实就是另一种疯狂掠夺,你的通讯工具和身份证一律被强行寄存,手机有话费的,直接整停机,这样,你就与世隔绝了,,并完全受其控制,接下来的日子里,要在他们制定的地方学习,灌输他们的思想 ,让你一心想这瞬间暴富,坐拥百万。三天洗脑之后,你好似赋予了神的力量,无所不能。等到第七天的时候,你的欲望会促使自己向家里要钱。并产生组队创业经营的想法,那时,传销连锁行骗就会像僵尸病毒一样,一拉十,十拉百,最终组成行骗团。

在我同学消失的日子里,他的父母整日拿着他的照片发呆,看着看着已是泣不成声。并终日以泪洗面,伤心欲绝。身体日益消瘦,偶尔的一次手机呼叫,也会让他们忐忑不安,他们会犹豫半天,也不敢接。因为在思念岁月里,已经愁到了白头,再也受不了儿子坏消息的打击,但他们同时又多么希望是儿子的消息啊,毕竟是死是活,对他们都很重要。

最后我同学是被强行拉回来的,据他说,在他们的群体中,有许多人明知上当了,仍然不忍舍弃,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不舍得与志同道合之人分别,毕竟知音少,弦断有谁听的悲哀,让他们更加珍惜知音。二是想赚回自己的本钱再走,或是拥有一百万之后再风光故里。可想而知,他们是在人生的逆流上是越陷越深,以致不能自拔,最终走向犯罪的泥潭。(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不要问丧钟为谁而鸣,其实他就是专门为非法传销人而鸣。因为我国在2002年2月21日正式颁布并健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传销发》,所以对于非法传销组织的犯罪,已经有法可依,有刑可判。轻者要受拘留之苦,重者必有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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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之我见的评论 (共 1 条)

  • y1半受殇♀y1半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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