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行者.公平
“你说的我基本上都能理解,但我还是有个疑惑,我为了国家而战斗怎么能是私念呢?”
“国家是由人们构成的。任何一个国家,当他发动战争时,它是为了某一个公民么?是为了所有的公民么?是由人民决定的么?”
“人民有支持战争的权利,却没有发动战争的权利。战争是政府决定的。”
“既然战争是政府决定的,那你怎么能算是为了国家而战斗呢?”
“当政府与政府之间形成了冲突的时候,我作为国家的一员,当然要支持我的政府啊。就好比我的父亲与他人发生了争执,我总不能帮着外人吧,我肯定要维护我的家庭啊。”
“你为什么要维护你的国家、你的家庭呢?别人的国家不是国家,别人的家庭不是家庭么?你之所以这么做,不是因为它是国家或者家庭,而是因为它是你的。你为了维护你的东西而战斗,怎么能不是私念呢?”
“我为了国家而战斗,怎么却成了自私的人呢?”
“你觉得你是自私的人么?”
“我当然是自私的,哪个人不是自私的呢?”
“当两个人因为某个商品的质量或价格发生了争执,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应该让他们进行公平的协商。”
“如果发生争执的人中有你的父亲,你又应该怎么办?”
“我可能会偏向于我的父亲。”
“如果发生争执的另一个人是你的母亲,你又该怎么办呢?”
“那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实际上你会发现,你并不总是自私的。我们在概念上对‘自私’的理解,也有私念、常念、均念、泛均念的区别,它们之间由于人类自身目的和标准的不同也是相互矛盾的。你无法用自私来判定自私,也无法用正确来判定正确,更无法用自私的标准去判定正确的标准。
私念没有自私的含义,它只是概念的一种状态。我不是要用刀将概念割裂,私念、常念、均念、泛均念不是各自独立的。你会因你的目的的不同,同时拥有它们中的一种或多种。私念作为你理解事物的根基是一直存在的,它会随着你的目的的变迁,使你对概念的理解随着聚念、散念的行为展现出另一种形态。当你想要想要成为国家的英雄时,你就会为之付出相应的努力,由于种种原因你并没有得到同等的回报,于是你又放弃了这个想法,转而出卖你的国家,去追寻物质上的利益。无论你的行为如何转变都是为了你自己,你只是做出了你认为正确的选择,你眼中的正确就是源于‘正确’这个概念的私念。
每个人都会为自己考虑,因为我知道我是我自己。当我关心别人的时候,我只是把关心自己的行为施于其他人的身上。我认为某个行为或感受是‘好’的,我就会把它施于我关心的人身上,就像把它施于我自己身上那样;我发现某个行为或感受是‘不好’的,我就会让它远离我关心的人,就像我会让它远离我自己一样。表现上我是在关心别人、为别人着想,我甚至可能会因此使自己受到损害;实际上我只是扩大了自己关心的范围或改变了关心的目标,我认为的‘好’可能并不是对方需要的,我只是执行了自己的意愿。
当我为了我的家庭而伤害其它人的利益,我的自私只是针对于其他人而不针对我的家庭,如果我因家庭而承受伤害,我就会在家庭内显得无私;当我为了我的国家而伤害其他国家,我的自私就只针对其他国家而不针对我的国家,如果我因国家而承受伤害,我就会在国家内显得无私;当我为了人类去伤害其它存在,我的自私就只针对其它存在,如果我因人类而承受伤害,我就会在人类中显得无私。无论我做出何种选择,我都不过是在执行自己的意愿罢了。
我会因改变目的的终点使自己达到另一种状态,而这种状态将作为我下次出发的起点。在这个过程中,我将获得越来越多的经验和视野。”
“照你这么说,常念、均念、泛均念都能成为我的私念,为什么私念却不是常念、均念、泛均念呢?”
“常念、均念、泛均念并没有成为你的私念,而是你对概念的理解随着你目的的变化,更趋近于常念、均念、均念。私念、常念、均念、泛念只是概念的一种表现,它们的区别源于你对概念的不同理解,它们都属于你的内念。
人类创造了‘公平’这个概念,不同的人对公平的认知也是不同的,但是我们却用一个相同的概念来进行沟通。人类刚创造‘公平’这个概念时,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感受去理解这个概念。我无法细致的了解到‘公平’在所有人的意识中所展现的多样性,但是我却可以观察到它施用范围的变化。
在原始社会,公平只施用于各自的部落中,人们不会对其他的部落讲公平,这时人们只拥有‘公平’这个概念的常念。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部落内有了大量的剩余物资,在部落之间的物质交换中也要讲公平,这时‘公平’这个概念的常念范围就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展而扩大。在人类的活动范围增大到一定程度时,人们便意识到‘公平’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开始在任何可活动的范围内追求公平,因此个人的活动范围就限制了常念的极限范围。
国家的出现使得‘公平’的施用界限再次改变:国家内人们遵守习俗、法律等规则制定的‘公平’;国家之间却会抛弃公平用武力说话。当人们意识到:即便我无法活动到其他的国家,国家之间不讲公平的战争也会给自己带来灾难时,人们就在意识可及的范围内追求人与人的公平,这就形成了‘公平’的均念。在原始社会前期人类的意识中,公平的均念是不存在的;直到国家的出现,人们才逐渐开始有了均念的意识。
接下来再看我个人对‘公平’的理解变化。在我还是幼儿的时候,我不和任何人讲公平,只考虑着如何满足我自身的欲望,这时我甚至都不知道‘公平’的存在;当我被告知‘公平’的概念时我仍无法理解,直到我被其他人的行为所侵犯。发现自身的欲望无法被无限制的满足,它会因别人的欲望而受到压制时,我便想要找到我的欲望与他人欲望的平衡点,于是我的意识中才产生了‘公平’的概念,这时我只拥有‘公平’的私念。
也许你会疑惑:‘公平’无法施用于一个人,怎么能是私念呢?你要注意,我追求公平是为了保证我自身的利益不被侵犯,当我可以侵犯他人的利益而不受惩罚或少量惩罚时,我是不会和他人讲公平的,这时的公平对我来说只是个工具。我只会要求强于我的人遵守公平的原则不要侵犯我的利益,却不会遵守公平的原则不去侵犯别人的利益。
直到我开始为了我的家庭、朋友考虑时,我才拥有‘公平’的常念,这时我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来维护我想要的‘公平’。我想要的公平只限于我的活动范围和意识范围。我在家庭中追求公平,也会为了我的家人而侵犯别人的利益;我会在我的种族内追求公平,也会为了我的种族利益而歧视其他种族;我会为了维护国家的公平而献身,还会为了我的国家而侵略其他国家。我不会把我的公平施于我不认可的人身上。
随着我认知的改变,我的同理心也发生了改变。我会对被我伤害过的人抱有愧疚的感觉,我意识到我对他们是不公平的。我不仅对那些认可我的人讲公平,还会公平的对待那些不认可我的人。我不愿伤害任何与我同样是人的存在,尽管我因能力的不足总是会伤害到他们。我开始想要均等的对待每一个人。
当我的同理心再次变化,我意识到人并不应该凌驾于其它存在之上。我不是因为‘环境会因我的破坏反制于我’才保护环境,而是认为我不应该为了我的享受去剥夺其它生命的生存权利。我开始意识到任何存在都不是为我服务而存在的。
私念、常念、均念、泛均念不是相互对立的,也不是独立存在的。
当我因为别人伤害了我的宠物而伤害对方或对方的宠物时,我的行为只是出于我的私念而不是在追求公平。我会因公平的私念把它称之为公平而理所当然,也会因害怕别人对我的指责、报复而与对方和解;我会因公平的私念要求对方赔偿或拒绝赔偿对方,也会因他与我同属于一个社区,出于公平的常念而真诚的道歉;我会因伤害了对方而洋洋自得,也会因伤害了其它动物而愧疚不已。
当我意识到按照他的行为去伤害他的宠物对宠物来说是不公平的,我就不会因他的过失去伤害他的宠物。尽管我可能会出于我对公平的私念不去原谅对方,而要求对方进行赔偿甚至过度讹诈。这时我对公平的理解随着我意识的变化而改变了,我会因觉得任何伤害对宠物都是不公平的而改变我的行为和认知。
如果以我的形体作为界限,把这个界限内‘我对概念的理解’称之为内念,界限外的所有认知看做相对于我内念的外念,就会发现我的内念是随着我的认知的改变逐渐变化的。我内念的变化由我出生开始形成,到我死亡结束;外念的变化由人类的出现开始形成,到人类灭亡结束。我的内念里含有对同一概念的不同理解,它同时包含有私念、常念、均念、泛均念。随着我目的的变化,我的内念中私念、常念、均念、泛均念的主导地位是不同的。你要弄明白私念和内念的区别:概念因使用者目的的不同表现为私念、常念、均念、泛均念、正念、误念,甚至并不局限于此;你的内念随着你目的的变化而变化,你会同时拥有很多目的,这些目的的比重决定了你如何去理解一个概念。
我会为了我觉得重要的事情而付出,那么重要的到底是我自己还是国家呢?那要看我的内念中,重要这个概念里私念、常念、均念、泛念谁占有主导的地位。而这一切又取决于我在那一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