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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胜利

2012-10-27 09:56 作者:公民话语  | 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正义的胜利

近日,纷纷扬扬的药家鑫杀人案维持死刑判决的二审结果,使网民大为庆贺,被称为这是庶民的胜利,还有说法是法律的胜利或正义的胜利。

要说是庶民的胜利,笔者总觉得不妥,这个词好像是在新中国建立时的流行语。但广大网民的这个说法也是真切的感受,是自然而然的从内心发出的声音。所以也不好说是非对错;

又说是法律的胜利,笔者觉得也不合适,因为法律本身不存在胜败的问题。法律是统治者的一种工具,是没有生命的。而只有执法者对法律的正确实施或是扭曲或是亵渎或被错误利用,才会被体现出来它的社会意义。

归结到正义的胜利,还算是说得过去的。因为这是民心所向,也体现的是法律的公平和公正。

然而,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的判决,为什么会使网民这样欢呼异常呢?因为这是在网民的竭力呼吁的情况下出现的。这种胜利实在是太少了,太难得了。至此,笔者倒想举出几个案例,来说明正义的胜利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湖北省京山县雁门口镇人佘祥林, 1994年1月2日,其妻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张的家人怀疑张在玉被丈夫杀害。同年4月28日,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后被原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因行政区划变更,佘祥林一案移送京山县公安局,经京山县人民法院和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1998年9月22日,佘祥林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05年3月28日,其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4月13日,京山县人民法院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这就是轰动全国并被赵作海杀人案又反复提起的佘祥林杀妻案。从他1994年1月2日的被批捕到2005年4月13日无罪释放,将近11年的时间

2010年5月9日,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因“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被宣告无罪释放。2010年 5月9日上午,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案件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河南省高院于2010年5月8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立即派人赶赴监狱,释放赵作海,并安排好其出狱后的生活。从他被刑拘的1999年的5月9日至2010年 5月9日的被释放,已整整坐了11年的监牢。

因为这两起案子的性质相近,赵作海案遂被称为河南的佘祥林案的翻版。虽说这两名当事人都以无罪释放而告终,可是服刑期间的损失却是用金钱无法挽回的,人生有几个十几年的光阴呢?

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说过“迟到的公正也是一种不公正”。实际上最早说出这句话的并不是他,只是因为他的身份的权威性,老百姓倒甘愿接受是他的首创。

这两起案子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就是被杀的人回来了。如果被杀的人不回来,那么不论是佘祥林还是赵作海,下场会是怎样呢?

2011年1月,河南禹州市农民时建峰因在8个月内套用假军车牌照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被平顶山市中院一审因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这则新闻引起网民的高度关注,同时提出了很多质疑,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月14日凌晨决定,对“时建锋因骗免高速公路通行费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

2011年1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追责免去平顶山中院刑一庭主审法官娄彦伟、刑一庭庭长侯晓宏职务,副院长任建军停职检查。鉴于该案事实,证据发生重大变化,平顶山中院建议平顶山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对于这个事件,让我感受最深刻的是郎咸平教授的说法:按照法院计算出来的公里数,就是开一辆崭新的奔驰轿车,昼不停的奔跑,在作案的时间内也跑不出这个公里数的。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有多么荒唐可想而知!

这几起案子的结局都算是很不错的,但是如果统统称为正义的胜利,也实在是太艰难了,笔者实感有点底气不足。这中间,如果没有网民的参与,没有媒体的追踪报道,其后果是人们都可以想象得到的。

同是发生在近段的笔者的圈子里的两起案件,同样也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今年3月份,河南省孟州市一名在焦作日报做通讯员的女孩,因为陪妹妹到派出所开证明,不但没开成,还被警察殴打并拘留,姐妹俩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人身伤害,怕姐妹俩出来之后控告,还对其进行严厉威胁。

姐妹俩为此事向上级公安部门、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控告,均没有得到应有的回应。无奈,姐姐就把此事件的真相发布在网上。在网民的舆论声讨中,派出所才于近日做出反应,向姐妹俩公开道歉。虽说此事件有了一个结果,但这几个月的经历却让人难以忘怀,姐妹俩每天都是在煎熬中度过,愤恨、期盼充斥脑际。提起此事,姐妹俩也感慨万千,如果派出所使用更卑鄙、更凶残的手段给予回应怎么办?现在被冤枉是很平常的事,被公正的处理倒显得不平常了。

还有一个案子,一位年轻的女作家,被冤枉但又没有证据来证明,向法庭解释也显得软弱无力,不得不放弃自己写作计划,对前途命运充满了畏惧和悲观,这些天,不得不在呆滞的状态中等待着命运残酷的安排。

这两起案例都是发生在年轻的女性身上,她们的心理承受能力都明显的非常脆弱,无助、绝望、忐忑成了她们现实的状态,也是她们都难以摆脱的阴影。这样的遭遇,让她们对公平正义的社会状态和法制成就感到彻底的失望了。而这种失望还会影响她们一生的思想定位。

笔者请一名曾经任过省政协委员的书法家写字,要求写公平正义、公民话语(也是笔者的网名)、百姓喉舌、民权神圣、天意民心等等,却得到这位书法家老师的怜惜,不但劝笔者这些字不要在办公室放,还以老于世故的神情教导不要张扬,即使做好事也要小心,还特别送笔者一幅字:既要勇敢,又要谨慎。谨慎这两个字曾引发了笔者无限的遐想。

正义的胜利很多时候只是老百姓的奢望,更多的则是社会盛行的无节制的欲望、贪婪和腐败。

因为正义的胜利的次数显得太少,又太不容易,所以也不怪一起普通案件的判决,就会引发民心的极大的震动,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但愿正义的胜利成为常态,而不是让人惊诧的奇迹!

2011年6月6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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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胜利的评论 (共 2 条)

  • 梦天之蓝
  • 江清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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