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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论语(二)

2017-03-09 13:58 作者:公民话语  | 1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不分轻重的女士

一女士和人合伙做生意,被对方多拿走了七百万元的巨款,请律师代理她起诉,律师开价要五万元的代理费,她一听就连连摇头,称拿不起,之后就悻悻离开了。

过了一段时间,又过来找律师,说她官司不知怎么竟打输了。律师问她是不是自己打的,还是请别的律师了。她回答又找了一家律师所,请了一个年轻的律师代理。律师问她代理费出了多少,她说那个年轻律师只要了三千元。律师说,这么大的官司才收你三千元,那是实习生的价格。她无语片刻,然后问律师能不能代理她上诉。律师说当然可以,但代理费还是收五万。律师也没勉强,和颜悦色地给她说愿意出这个价就往下谈,不愿意就算了,律师多着呢,你有选择的自由。她犹豫半天,说回去考虑考虑。

又过了一段,她又过来找这位律师,说她的官司二审又打输了。律师问她这次请的哪的律师,她说还是请的那个年轻的律师。律师听了,漠然道:“那就没法说了。你既然不愿意请我,又不听我的建议,官司打到这个程度,你叫我还咋说呢?”

她看律师满脸的冷漠,就愁眉紧蹙,请求律师能不能少收点,只当为她帮帮忙。律师说,二审都打输了,申请再审更不好打,想少出代理费的话就别说了。

很长一段时间又过去了,这位女士第三次来找律师,说她真的很后悔,是自己太吝啬了,才造成了这个后果。律师说,看你也不像没钱人的样子,穿金戴银的,还开着车,听你说话也不算很小气,很吝啬的人,应该是你太小看律师的劳动了。对于这句话,她倒爽快地承认了。她说原来认为律师不就是写写诉状或者上诉状,到法院开开庭,跑跑腿,能有多大付出,竟然要那么高的代理费?通过这次官司,她才了解诉讼没这么简单。和律师套完近乎,又提出想请律师代理她提起再审申请。律师一问时间,告诉她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就是说她的官司已经走完了法律程序,没法再往前走了。换句话就是,她的官司彻底输了,没有丝毫挽救的余地了。她摇着头叹息几声,苦笑一下,无可奈何地离开了,临走时主动和律师握了握手,表示以后再有事会随时打搅的。律师当然表示欢迎。(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看不起律师的人注定要吃大亏,除非一生平安,不会遇到麻烦;总认为律师收费很高的人,往往忽略了律师付出的艰辛的价值;有能力的律师是不会让当事人牵着鼻子走的,因为主动才会把握先机,才能掌控事态的发展,才会尽力达到胜诉的目标。

律师不是民工

一男士遇到麻烦,给认识的一律师打电话,问能不能陪他到某地跑一趟。律师问到底是啥事,他说他在某地遇到个案子,被合伙人起诉了。律师说,案子的问题,你要委托的。他说:“不用委托,你陪我过去看看就行。就是让你用专业的眼光,帮我理一下,看看应该咋办。”

律师说:“那不行的,我这里很忙,腾不出时间。”

他说:“你放心,你陪我跑一趟,最多也就是耽误两三天时间,车票、吃住都是我的,回来时不会亏你,再给你二百元钱。”

律师说:“抱歉,我真的没时间。先不说,忙了。”没等他说完,律师就挂了电话。

有的人认为和律师是熟人,就不愿花钱或者花很少的钱请律师,有时还自以为是,把律师的劳动,或者耽误律师的时间,利用民工的标准来计算,这是让律师无法接受的。所以遇到这样的熟人,律师只有推说没时间,而别无选择。

风险代理

常说的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后再支付律师代理费。反之,打不赢官司,就不用支付代理费。

根据这些年律师业的情况,大部分律师都不愿做风险代理,对于有胜诉把握或执行把握的案件,包括律师能在否胜诉后或执行完毕拿到自己应得的部分,才可以考虑。

这里涉及到当事人的人品问题,这些年不断出现律师被当事人耍的情况。诉讼之前律师和当事人签了风险代理合同,可当胜诉后或执行结束,当事人把钱拿到手里,扭头就和律师翻脸,不认账,甚至电话都不接。对于这种情况,律师一般都选择了放弃,不愿拿着代理合同去起诉当事人,认为作为律师被当事人欺骗是丢脸的事。这样就导致了很多律师没案子宁愿歇着,也不愿再做风险代理。

现实中,经常出现这样的人,拿着自己的案件卷宗,到处找律师请求风险代理,而总是遭到拒绝。有的人和律师谈话,随口承诺只要能替他打赢官司,怎么分成他都同意,甚至承诺律师拿大头,他落小头就可以,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一看就没有诚意。对于这种人,律师不等他说完就会推掉。碰到有的人硬把卷宗递交给律师,请律师有空帮他审查审查,帮他分析分析,律师一般都不会当话听。等他走后,这样的卷宗则会被放之高阁,永远不会因此耽误时间。如果遇到熟人请看卷宗,还抹不开面子,律师也只会大概看看,大概给说几句。有句俗话说得好:你自己的事不当事办,怎么能要求别人把你的事当事办。花钱办事,理所应当;不愿意花钱,别人不愿意办也是应当。

平时碰到简单的法律问题咨询,律师则都会免费解答,但如果要求详细地解释, 那就需要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说或审查材料之后才能得出意见,一般情况下,律师是不愿多言的,因为这是必须付出时间和脑力劳动之后才能做到的。

请律师提供帮助,出些合理的费用,这是对等的。如果非要请律师做出无偿服务,那就是不对等的。不对等的情况下,获取的服务,则是打折扣的。打过折扣的服务,再要求完美无缺,那则是不可能的。然而,如果是律师自己亲友的事,或者是和律师关系亲密的人要求帮忙,那则是另一种说法。

法律援助和公益活动

律师的工作,并不是完全都是有偿的。除了简单的法律咨询之外,还存在一些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就是当事人属于老、弱、残、孤、贫这几个条件下的,这是律师应该承担的社会道义,也是不可推卸的一部分社会责任。现实中,很多有组织的普法教育、普法宣传等等公益活动,也是律师义不容辞必须要积极参与的为社会大众服务的工作。

2017年3月25日下午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901530/

律师论语(二)的评论 (共 10 条)

  • 鲁振中
  • 崔勇(笔名:清心)
  • 雪灵
  • 听雨
  • 清澈的蓝
  • 草木白雪(李淑芳)
  • 心静如水
  • 燕山樵叟

    燕山樵叟看不起律师的人注定要吃大亏,除非一生平安,不会遇到麻烦;作者好像是位律师,如果不是执业律师,那要感谢你对本行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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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燕山樵叟

    燕山樵叟看不起律师的人注定要吃大亏,除非一生平安,不会遇到麻烦;作者好像是位律师,如果不是执业律师,那要感谢你对本行业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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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民话语

    公民话语回复@燕山樵叟:你好!作者就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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