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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革命的前世今生》第3章·上(本书即将在亚马逊上架)

2016-09-12 08:52 作者:汪德均  | 1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美】珍妮特·塔瓦科利 著 李睿智 刘彬 译

第三章屈服与抵抗(上)

如果处处受制于人,不敢做任何想做之事,其结果便是任人摆布。

——拉杰·佩尔绍德[1],《保持理智》(1997)

虽然巴列维国王犯过错误,但对女性而言,其统治优于取而代之的伊斯兰国家。国王在位时,女性可以外出工作,尽管工资远低于男性同僚。在电视上,女性可作西式着装、化妆,打造时髦发型。她们还可以驾车在城市中自由行动。较之中东地区的其他国家,伊朗女性拥有更多自由。

女性曾是阿亚拉图·霍梅尼的主要支持者,没有她们的帮助,霍梅尼不可能成功返回伊朗。但对于向女性谎称她们在革命后将获得自由这一点,霍梅尼从未表示过歉意。因为一直以来,他的计划都是剥夺女性的一切。(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霍梅尼掌权以后,剥夺了女性的权利,她们对此感到愤怒和震惊。伊朗女性将自己暴露在了一个野蛮而落后的专制政权中,这个政权躲藏在压迫者由来已久的哭号之后:“我这么做是为了伊斯兰教,为了国家安全,为了任何可能的理由。”

女性:伊朗社会底层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成立后,毛拉们颁布了伊斯兰教法,禁止女性担任法官。他们宣称女性具有天生的弱点,缺乏能力,这种观点来源于穆罕默德语录。现在,伊朗领导人们意识到其他国家会如何看待这种做法,所以他们不时会发布一长串女性法官的名单,但事实上她们之中并无一人真正担任法官。

女性所能继承的财产少于男性亲属;由女性提出的证据在法律效力方面也只有男性的一半;女性如申请护照或出境,需征得父亲或丈夫的同意;妻子必须经过丈夫同意才可外出工作、继续学习或是接受高等教育;且女性仍可能被迫接受一夫多妻制婚姻

搭乘公交时,女性必须坐在后排。她们挤在那儿,个个身穿黑色的查朵尔和希贾布[2]——它们是不平等的象征。

而男性则可前往任何地方旅行、工作和学习。一切法律皆由他们制定和解释。妇女如想离婚,妻子必须提出申请;而男子甚至无须让妻子知情便可自行决定,他还可以娶上多位妻子,包括临时妻子或妾室。

尽管如此,男性仍需小心行事,因为相比于其他国家而言,伊斯兰国家并不愿意多为男性公民买单。但伊朗的男性依然能够逃避大部分费用:一位男性如与妻子离婚,必须支付事先约定的婚礼礼物;但一些妻子由于谦卑、天真或畏惧,只要求获得一本《古兰经》。此外,伊斯兰教法时常被解释为男性(在离婚后)只需支付三个月的赡养费。尽管一些子女抚养费是必需的,但离婚后的女性唯有站上法庭才能够取得这笔费用。

伊斯兰政权:合法的恋童癖

先知穆罕默德遵循一夫多妻制,他有过12位妻子,其中有9位可能是同时存在。他蓄奴、贩奴,也接受作为“礼物”的奴隶。穆罕默德不会解放她(奴隶),而是使其成为自己所谓的妻子。穆罕默德还在年逾半百时“迎娶”了朋友年仅六岁的女儿阿伊莎,并在阿伊莎九岁时将她带回自己的家中。

卫道士们声称这是7世纪时中东地区的一种习俗,但这并不能为之正名。穆罕默德强烈批判阿拉伯文化中他认为堕落的部分,自己却与九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一方面,他们之间有着超过40年的年龄差;另一方面,幼儿也无法表达自己的意志。

如果穆罕默德活到今天,且生活在美国,他会被判处法定强奸罪。以美国的标准来看,伊斯兰国家这种承认一个九岁女孩或其他未成年女孩的婚姻的做法,是在放任性反常者的恶行。

伊斯兰原教旨主义领导人借由伊斯兰教法允许童婚,纵容恋童癖,并使其合法化;所谓的正当理由是穆罕默德自己就迎娶了一个未到青期的儿童。倘若穆斯林领导人无法理解西方社会对这种论调何其反感,那仅仅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愿去尝试理解。

美国有严格的法律禁止与儿童发生性行为。一些天主教教士及其教唆者有过此种行径,美国起诉了这些恋童癖教士,受害者有男有女。天主教徒们控告天主教会,并协助关押了犯罪的教士。他们认为恋童癖教士是在滥用权力和教徒的信任。他们感到这种行为令人作呕并试图根除。

与此相反,霍梅尼在返回伊朗后,将16岁的“适婚”年龄再次下调——经父亲允许,女童年满9岁即可结婚。在该现象通过人权活动人士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后,这一年龄被提至13岁,依旧荒唐。2013年,伊朗议会通过了一部法律,允许男性迎娶他们年满13岁的养女。目前,伊朗议会还在试图将适婚年龄重新下调至9岁。正是由于这种领导阶层的存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成了恋童癖的天堂

沙特阿拉伯王国与伊朗半斤八两。2010年,沙特一男子在与妻子发生争吵后,将其仅9岁的女儿嫁做人妇。另有一名12岁女童在被迫嫁给其父80岁的表哥后,向法庭起诉要求离婚。

目前,沙特阿拉伯王国正在制定一部法律,以避免未满18岁的女性被迫成婚。他们改变的速度为何如此之慢?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不允许女性驾车的国家;2015年,沙特女性才将首获选举权[3],前提是于2015年1月23日加冕的79岁沙尔曼国王没改主意。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女权“履历”令人质疑。

沙尔曼国王的前任,即已故国王阿卜杜拉,曾将四个成年女儿关押在皇宫的黑暗角落中。这些女性沦为阶下囚长达13年之久。她们遭到隔离,禁止与任何人见面。她们称自己的叔伯和同父异母的兄弟们沆瀣一气。2014年4月,阿卜杜拉国王的一位前妻,埃尔诺德·亚法耶兹称女儿们的食物即将耗尽,她们了解外界的唯一渠道是互联网。其中一位女儿后来设法接受了《纽约邮报》的电话采访,她解释说她们的罪名是为女性权益抗争。

阿富汗则是恋童癖的另一处避风港。基于事实改编的电影《少女奥萨玛》讲述了一个生活在塔利班阴影下的阿富汗女童的故事:她将自己扮作男童去上学,并化名奥萨玛以逃避检查。但她因月经初潮而暴露,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她所遭受的惩罚甚至包括被悬吊在井中。后来,一个中年毛拉使她免受更多折磨和可能的处决——他将她娶回了自己已有多位妻子的家中。

天主教与伊斯兰教之间有着大峡谷[4]一般的天壤之别。天主教领袖教皇弗朗西斯一世[5]曾言,约有2%的天主教士是恋童癖,而虐待儿童是教会的弊病。他还表示:“我认为这一事态是无法容忍的。”

伊斯兰服饰:女性权益死亡的象征

实际上,早在霍梅尼返伊以前,警报便已响起。起初,教士们开始缓慢地削减女性权益。在伊朗,帝国俱乐部是富有的伊朗人和外籍人士聚集的场所。我在那儿打网球时,穿着一种保守的白色网球裙——你或许曾在英国温布尔登中央球场见过那种款式。而在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者掌权后,着装要求发生了改变。

男性成了毛拉们的“间谍”,对打球的女性进行监视。他们是效忠伊斯兰教的监督女性着装的密探。刚开始,网球裙被禁止,我们不得不换上网球裤。数周后,我们被告知不能穿着网球裤,而只能穿着白色长裤。接着,我们被告知必须穿着长裤及长袖衫。再后来,我们必须围上头巾。

阿亚图拉·鲁霍拉·霍梅尼返伊后不久,帝国俱乐部改名为革命俱乐部。网球被疯狂的阿亚图拉视作堕落的资本主义游戏,被彻底禁止。

很快,霍梅尼带回了希贾布——它要求女性将手与脸部以外的地方全部包裹,举止端庄,还要避免直视,决不可反抗男性。对此,不论男女都产生了困惑,因为伊斯兰着装规范在解释方面是开放性的:新规定是指用头巾将全部的头发都包裹起来?还是将大部分头发包裹起来?倘若你揣摩错了,且遇上了不满你做法的毛拉,就会当街受到攻击。

伊斯兰教士希望女性穿着查朵尔,并希望露天剧场、市场和传统新闻中心的人们将这一要求传播开来。当几位未着查朵尔的女性出现在露天剧场时,狂热分子向她们的脸上泼洒了酸液。

女性除了顺从别无选择。有的人穿上了希贾布,这种宽大的衣服上有头巾用于包裹头发。教徒或是心怀畏惧的人则穿上了黑色的查朵尔。露出较多头发的女性可能会在公开场合遭到殴打,而敢于反抗者会招致最为狠毒的攻击。

现如今的伊朗比之阿富汗更为“宽容”。隆鼻和染发十分流行,正如巴列维国王在位时一样。伊朗女性可以吸烟、驾车、投票,和作略微自由一些的着装。但仅此而已。女性教徒依然穿着黑色的查朵尔,只有脸部露在外面;其他人则穿着长及膝部的黑披巾和头巾。毛拉们正将伊朗女性推至更为封闭的境地。

2007年5月,数以百计的伊朗女性在街头遭到逮捕,因为她们违反了“正确的”伊朗着装规范:或是头发从头巾中露了出来;或是臀部未被完全遮住;或是被发现穿着牛仔裤、高跟鞋。

身穿黑色查朵尔的女警们把这些穿着“坏希贾布”的女性送上开往警局的巴士——政府正令女性相互争斗。如果女警将这些“坏希贾布女子”送去喂鳄鱼,或许鳄鱼很快便会吃饱了。

2014年10月,在伊朗的第三大城市伊斯法罕,四名男子向一些女性泼洒酸液。纳赛尔·约克什向BBC波斯语频道表示,自己的女儿被酸液灼伤了脸部、手部和腿部。这位受害者的右眼被灼瞎,而一位外科医生认为其左眼视力恢复的希望也十分渺茫。

尽管伊朗司法部否认攻击与强制伊斯兰着装有关,但没有人相信这种说辞。伊朗政治家艾哈迈德·索哈尼称:“任何不恰当的面纱(穿着者)都应由法律制裁,而非由私人制裁。”他提出了毫无帮助的建议,称女性在某种程度上需要受到惩罚——仿佛是因为那些邪恶的暴徒认为国家对女性施加的迫害并不足以令他们满意。

行凶者们被逮捕,可能面临死刑,尤其是在国际媒体报道了这一事件之后;但同时,原教旨主义者一直在推动一项旨在保护伊斯兰教法的义务执法警员的法案。

由保守派提供私人资助的原教旨主义政治团体“真主党支持者”曾试图安排4,000名志愿者涌上德黑兰街头,出言警告那些未按照强硬派要求着装的女性。近来,他们搁置了这一计划。但他们还将卷土重来。

西方世界的人反对面纱吗?从本质上说并非如此。修女们就习惯于遮盖她们的身体和头发,但这是她们作为成年人做出的自主选择。现在,一些修女规则已摒弃了这种习惯,而令修女根据时间与场合穿着端庄的世俗服装。西方世界的修女中,有许多人是来自世界上最受压迫国家的教师和护士。

西方世界并不反对端庄的着装,而是反对强制性的端庄着装。在许多伊斯兰国家,女性被迫穿着笨重的服饰,女孩们被告知即便是死亡之时,她们也没有选择的自由。然而,这种着装并不存在道德上的优越性。一些毛拉们以此种方式滥用着装规范,以至于它成为对女性的偏见及虐待的象征。

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着装范式囊括了从伊朗人所说的麦格尼(一种长袍与头巾)到尼卡伯(只能露出眼睛),以及阿富汗的布尔卡(包裹所有部位,只在眼睛部位留有一块小小的幕布,女性几乎无法看到外面的景象)。

显然,女性在穿着这些服饰时,是无法积极参与到户外运动中去的,保持健康就更难了。她们身体被覆盖的面积如此之大,以至于鲜能暴露在阳光下,可能因此无法吸收足够多的维生素D以促进钙的代谢。但即便女性因此患上了佝偻病,你也无法出言谴责伊斯兰服饰;若她出现瘀青或骨折,亦是如此。

某天,我邻居的菲裔保姆怀抱主人家的孩子,疯狂捶打我的房门。我打开门,看到她正在哭,显然是遇上了麻烦。

“快来,女士,”她恳求着,“出事了。”

我快步走到隔壁,发现邻居正在殴打他的妻子。他成长在一个小康家庭,曾在海外接受过教育,拥有自己的财产,也并非一个酒鬼。但他会使用武力控制妻子,且乐在其中。

他看到了我,对我露出一个狡黠而扭曲的笑容,接着向我丢了一个盘子。我躲开了。我感到生气,同时用英语冲他大喊。或许他的妻子觉得自己不得不忍气吞声,但我做不到。他停止了攻击,或许是因为不清楚我接下来的举动。不过,不过无论我决定做什么,他都不会喜欢的。

后来邻居的妻子向我解释,她的父亲去世了,而她又没有兄弟。当伊朗男人知道一位女性没有保护者,也没有自己的财产时,他可以为所欲为而不受惩罚。

她的母亲鼓励她与这个恶棍离婚,但她感到害怕。她在婚前与丈夫约定,如果两人离婚,她只要一本《古兰经》,不要钱财。她认为丈夫会拒绝支付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而她的母亲又资金有限。理论上说,她可以向法庭起诉,但她非常胆小而不敢。

美国同样会发生家庭暴力,因此有受害女性庇护所、禁制令,以及其他用于保护女性的机制。但我到伊朗生活以前,还从未亲眼见到过男性殴打女性。

无论频率高低,伊斯兰国家似乎的确是放任这种虐待行为的:孤立女性、限制她们的着装并剥夺她们的经济权利。

如果能够选择,穆斯林女性会怎么做?2001年,塔利班[6]被推翻时,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的女性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脱下布尔卡,并继续为自己的权益抗争。

但到了2011年,圣战者[7]东山再起。他们向女性的脸上泼洒酸液,割去她们的乳房。穿着布尔卡的女性则免受攻击。美国于2014年起从阿富汗撤军,等到2016年美军全部撤出时,该国女性权益水平或将倒退至石器时代。

[1]拉杰·佩尔绍德(1963—),英国精神病顾问医生。

[2]希贾布(hijab)指穆斯林妇女穿着的面纱或头巾,也指穆斯林风格的服装。在阿拉伯语里,“希贾布”意为“窗帘”或者“遮盖物”。

[3]2015年12月,沙特阿拉伯女性首次获得参选及投票权。

[4]指美国大峡谷,是一处举世闻名的自然奇观。因科罗拉多河穿流其中,故又名科罗拉多大峡谷。

[5]教皇弗朗西斯一世(1936—)指方济各,天主教第266任教宗。本名豪尔赫·马里奥·贝尔格里奥。

[6]塔利班,意即“伊斯兰教的学生”,也意译为神学士,是发源于阿富汗的坎大哈地区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运动组织。

[7]圣战者,意即“奋战者”,指的是参与圣战的斗士。知名度最高的圣战者莫过于组织宽松的阿富汗反抗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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