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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之手

2015-11-10 16:12 作者:好大一棵树  | 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神秘之手

刘丰歌

我们的祖先是没有手的,他们像低级动物一样只有四条腿。四条腿走路,自然就脚踏实地。他们过着简单而单纯生活——觅食,嬉戏,睡觉,生育。后来,因生存需要,那前肢不知不觉就变了样,再不与后肢平起平坐了,便有了所谓的分工:后肢继续踩荆棘,踏碎石,趟浊流,支撑身体;前肢则负责制造石器,采集野果,嘴中喂食,身上挠痒,洗浴身体,抚摸情侣,更主要的,是用手势传情达意,招一招,过来,挥一挥,离去。总之,灵活风光的事,出人头地的事,都是前肢干的。后来前肢那名儿就变了,被人尊敬地称之曰——手。

手是什么样的,就是前肢的巴掌上长有五个比脚趾长得多的指头,那短而粗壮的家伙为大拇指,然后是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十个指头有长短,自身功能各不同。大拇指又矮又壮,一副肠肥脑满的样子,别看它长得丑陋,三寸丁谷皮似的,它却是真正的老大,没了它,啥事也干不成,不信你试试。中指乃中流砥柱,它自然比别的手指长一些,它也是游乐场的高手,猜拳行令,没有它出头,其它指头是不好指派的。食指吃饭时夹东西发挥的作用最大,民以食为天,所以排在了中指的前面。无名指是雅士,玩音乐是少不了它的,有它的配合,才能弹奏出美妙的音符。封它为雅士,名符其实。只有小拇指可怜见儿的,长得又小又矮,像没人痛的孩子,有它不多,没它不少,因为许多场合派不上用场,也就备受人的冷落。分工的不同,似乎也导致地位的差异,从一双手上就能看出来,真绝。(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人的生活质量,从手上也是能看出来的。手上戴着大大的金戒指,进出坐小汽车的男人,大多为企业老板,他们的手一般都养得白白胖胖,张开手掌,手指根部甚至会出现几个凹进去的肉窝。手上戴着几个戒指,指甲留得老长,上面涂着五彩缤纷的指甲油,有时还画着各种装饰图案,手腕还要戴上手镯,把手全副武装起来的,不是贵夫人就是小蜜。贵夫人们一般工作单位好,工作环境宽松,有的是时间打扮,更何况时刻面临着丈夫移情别恋的危险,形势也逼着她们得精心打扮,手,自然也是打扮中的一个重要部分,马虎不得。小蜜们不需要抛头露面辛辛苦苦为生计奔忙,穿锦衣,吃玉食,住有别墅,出有轿车,既然是金屋藏娇,又不便四处招摇,她们长期呆在房中,也无聊烦闷,靠打扮既愉悦自己,又愉悦心上人,一举两得。打扮脸蛋的同时,是不会忘记手的,那手既已保养得水葱般白嫩光滑,不再描画一番,戴上有档次的装饰品,也太亏手了不是?而手的表皮粗糙,骨节弯曲,布满老茧,丑似柴扒,一定是那些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兄弟。他们的手,小时也是粉嫩可的,只是从能干活时起,就得帮家里喂猪,放羊,打草,砍柴,再大一些,就得下地劳动,与锄头锨把打交道。繁重的体力劳动,虽然让一双手变得粗硬结实,但也改变了它的形状。这双手穿不上金,戴不上银,涂不成彩,画不成花,是最平凡最普通最容易让人忽略的手。但正是这双粗糙的手,种出的庄稼,喂养了高高在上的城里人。更了不起的是,这双手在战争年代还喂养了中国革命。当年淮海战役用独轮车向前线运送物资的就是这样的手。陈毅元帅就说过:“淮海战役”的胜利是老区人民用独轮车推出来的。这样的手,虽然平凡,普通,但很伟大。 这样的手,在中国应该说占到了五分之四以上,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手,会因主人的工作性质不同,有着不同的功能。有的手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这样的手虽然不多,但都是了不得的人物,毛泽东,纵横捭阖千钧笔,横扫魑魅一魍魉,何等潇洒豪迈。一双手,写出五卷雄文,指挥千军万马,救苍生于水火,使中华民族威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邓小平轻轻地挥挥手,在中国南海边画了一个圈,开创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让中国人民一步步走向富强。有的手,紧握钢枪,保家卫国。有这样一双手的人都有个美丽的名字——最可爱的人,这些手经受过枪林弹的洗礼,经受过风刀霜剑的考验。董存瑞,单手举起炸药包,炸掉了敌人的碉堡;影片《英雄儿女》中的王成,当喊出“向我开炮”的口号时,就是手握爆破筒冲进敌群的。这些手是最顽强最有血性的手。正是有着这一双双血气方刚的手,才赶走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崭新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这些手的力量越强,老百姓就越有安全感。有的手,虽然纤弱,却写出锦秀文章。屈原流放之际,报国无门的他,以饱经磨难之手写出千秋悲歌《离骚》,表达其“举贤而授能兮,循绳墨而不颇”的政治理想。司马迁受宫刑之苦,忍辱含垢,举起疼痛而颤抖的手竟写出被誉为“究天人之际 ,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的《史记》。李白一手执酒壶,一手笔走龙蛇,写出大气磅礴的诗篇“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敢“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杜甫以拾橡栗之手写出“安得广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一至今仍有现实意义的含泪带血的绝妙诗篇。鲁迅先生不仅有一身傲骨,还有一双正气凛然的手,写出的文章似投枪、匕首,直刺敌人的心脏,号称文坛斗士。有人怕他那双手竟然胜过枪炮。文人的手,不可小瞧。有的手,挥毫泼墨,勾、皴、染、点,描绘无限美景。郑板桥的竹,徐悲鸿的马,黄胄的驴,齐白石的虾,皆仰仗于手的功劳。有的手,真、隶、草、篆,能把汉字写出千般变化,颜真卿、柳公权、欧阳洵、赵孟頫 ,开真书之不同流派,全靠手的功劳;王羲之微醉之际一挥而就的《兰亭序》竟成国宝,连唐太宗这位皇帝见到后也爱不释手,令人钩摹多本,赐给群臣。并作为殉葬品,埋入昭陵,陪他到永远。没有手,能写出来吗?当然不行。艺术家的手简直就是神奇之手、幻之手。有的手,传道、授业、解惑。让人无限崇敬。这种手,上面沾满粉笔灰,大多数的时间握着教鞭。在那一双双手的引导下,我们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学到了各种知识,成长为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但不管我们有多大的建树,在有这样一双手的人面前,我们仍得恭恭敬敬地称一声“先生”或“老师!”

人际交往中,手发挥着重要作用。社交场合,相互见面要握手,握手的姿势,力度都值得揣摩。捏住对方手指尖轻轻一握,证明与对方关系很一般,甚至有些藐视对方,只是出于礼节,不得已而为之。握住对方手掌,但用力较轻,且时间短暂,关系也不是多铁。紧紧握住对方的手,摇晃着经久不放,表示关系不同寻常,且许久未曾谋面,见面自然亲切,手的力度自然也就重了许多。而双手握住对方的手,一般表达对对方最诚挚的敬意,晚辈见长辈,学生见老师,下级见上级,用这种握手方式的人较多。年轻男女从认识到牵手,则表示爱情更进了一步。看到一漂亮女性,想和她交朋友,又不知她是否名花有主,看看她手中戴的戒指,便可窥出端倪。若戴在食指或小拇指,便是想结婚和独身的标志,你就大献殷勤吧!若戴在中指或无名指,则表示名花有主,你只有欣赏的份儿了。

最无奈的手是政府官员的手,他们的手在许多场合为了政治目的、工作需要,不得不违心地握住形形色色的手,当然那手握过之后他就记不住了,只有报纸、电视会留下那相握的一瞬间。最有分量的手要算拳击运动员的手了,他们的手能一拳将对手打倒在地,若对手十秒钟之内爬不起来,便会自豪地举起双手,欢庆自己的胜利。最温暖的手是父母亲的手,子女在婴孩时期他们得经常抱着,稍大点过马路要牵着,生病了要用手背在额头触摸触摸,感觉烫不烫手,是不是发烧,还要给孩子端药递水。高兴时轻轻抚摸着孩子的头,生气了“啪”的一个巴掌过来了,孩子流下了委屈的泪水,又伸手把孩子拉进他们温暖的怀抱,用手轻轻拍着后背,给孩子唱好听的儿歌。孩子便会在他们轻轻的拍打下进入甜蜜的梦乡。最愿意拉的是恋人的手。拉住恋人的手,就有一种甜蜜温馨的感觉浸满心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多幸福许诺。最可恶的手是小偷的手,那手能在瞬间将我们的钱物居为己有,简直像魔术师一般快捷,不过这双手一旦碰上警察的手就只能乖乖地举起来,与冷凉的手铐为伴了。最可怕的手是间谍之手,他们窃取了情报后用手在发报机面前“嘀嘀嘀”敲击一会儿,就能决定一场战争的成败。这是我们小时在电影中经常见到的镜头。当然那是若干年前的事情了,现在科技发达,间谍的手更是无孔不入,且不单局限于军事领域,科技、经济情报都是他们涉猎的对象。因此,抓好保密工作是防止这种手入侵的最好办法。最胆大的手是理发师的手,管你皇帝老儿,千金小姐,进了他的地盘儿,都得由他摆布,“太岁头上敢动土”,厉害吧!

有一种手,看不见,摸不着,却威力无比。那手颇似如来佛之手,看似十分普通,待你跳入他的掌心,便会发现,你纵有孙悟空般七十二番变化,一个斤斗十万八千里的功夫,也逃不出他的掌心。到头来只能乖乖听他的摆布。那种手往往一手遮天,惟我独尊。手掌撑开,遮住阳光雨露,挡住秋月。抬头只见黑云蔽日,低头只见花死草枯。翻云覆雨中,我们失去了思想的自由,失去了发言的自由,失去了辨别方向的自由,于是单调的音符,单调的脚步,单调的语言,单调的思维,充斥着生活的空间。假话,大话,空话,废话,醉话,疯话,梦话便在大手的指挥下,毫无顾忌地从嘴中不听使唤地涌出。这种手从特殊年代走过来的人恐怕都领教过。

还有这样一双手,在赖以生存的土地被钢筋水泥日渐吞食的情况下,不得已走向城市,寻找生计,他们干着城里人不愿干的最脏最累的活,拿着微薄的工资,清理了城市垃圾,修起了高楼大厦,美化了城市环境,方便了居民生活,遗憾的是,他们居无定所,四处流浪,住着简陋的工棚,吃着便宜的饭菜,子女入不了托,上不了学,城里有人称他们为农民工,有人称他们为盲流。许多情况下,他们伸出那双满是伤痕老茧的手,还讨不到属于自己应得的那份工钱,在一双双被香水亲吻过、被茅台浸润过、被中华烟熏染过的尊贵的手面前,是那样无助而可怜。他们便只能用泪水洗去手上那营养了无数红男绿女的泥土,发一声无奈的叹息。在尊贵者“掏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的吟颂声中,背着简易的行囊,迈着沉重的脚步,回归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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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之手的评论 (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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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成记忆 推荐阅读并说 还有这样一双手,在赖以生存的土地被钢筋水泥日渐吞食的情况下,不得已走向城市,寻找生计,他们干着城里人不愿干的最脏最累的活,拿着微薄的工资,清理了城市垃圾,修起了高楼大厦,美化了城市环境,方便了居民生活,遗憾的是,他们居无定所,四处流浪,住着简陋的工棚,吃着便宜的饭菜,子女入不了托,上不了学,城里有人称他们为农民工,有人称他们为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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