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生抢劫案引发的思索
中专生抢劫案引发的思索
12月11日凌晨,熊某等3名在校中专生因身上没钱,便心生邪念,在小巷内对路人进行抢劫,劫得受害人陈女士的手机后,被赶来的110民警抓获。(12月15日《赣州晚报》)
青少年犯罪是当今社会最普遍、最严峻的问题之一。当前,受社会上一部分富裕起来的人的“潇洒”消费的影响,部分青少年产生了强烈的畸形的物质消费欲望,盲目追求享乐,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满足欲望时,往往通过盗窃、抢劫、抢夺、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来获取。熊某等3名在校中专生因身上没钱便心生邪念并实施对路人进行抢劫就是个中典型案例之一。
青少年犯罪的形成是多种复杂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身心特点和社会特点决定了他们内在动因上的不稳定性和外在诱因上的易受感染性。一方面,他们自己往往缺乏冷静的思考与正确的分析、判断,容易形成错误的念头,产生错误的结论,从而导致错误的行为;另一方面,青少年分析、判断能力不成熟,独立人格不完善以及经济上的依附性使其抵制诱惑与判断正误、是非的能力相对低下,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常常在已经作出错误的决策和行为时难以接受家人和其他人的劝阻,不知悔改,一意孤行,最终导致犯罪。
那么,我们的政府和社会各界该如何采取积极的措施来预防日益突出的青少年犯罪呢?窃以为重点还是需要从家庭、社会和学校三方面来做起。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要努力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给其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引导他们把课余时间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有益的正当活动中去;学校要抓住青少年品德、个性、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全社会则要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研究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从而有效预防、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
2009,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