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深圳市广胜达建设有限公司被罚
9月30日,本报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荷花苑花园及幼儿园项目施工单位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罚。

(图源: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建安监罚〔2023〕18号显示——
工程名称: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荷花苑花园及幼儿园项目
处罚名称: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荷花苑花园及幼儿园项目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事由:广东省信托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荷花苑花园及幼儿园项目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处罚结果:处以人民币25000元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广胜达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440300192318290N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松
处罚决定日期:2023/9/25
处罚机关: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据天眼查显示,深圳市广胜达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28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318290N,法定代表人为杨松。(文|中国基建报 唐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