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员被要求缴纳电池租金,不交就要被辞退?永辉生活回应……

福州金山公园旁永辉生活的
配送员许先生向《帮帮团》反映,
他入职时,
使用的是公司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送货,
当时也没要求他们交什么钱。
然而近日 ,
他却突然收到了要求他们
缴纳几百元电池费的通知。
并且还要签订一份电池租赁协议,
如果不交的话,
就要被强制调仓或者离职。
配备电瓶车要交电池费
不交就要被辞退
永辉生活的几位配送员告诉记者,
电动车是为永辉生活服务的,
如今向他们收取费用的说法,
他们觉得不合理。
记者查看了近期要配送员签订的电池租赁协议,里面写着骑士秒享与永辉员工电池租赁协议,甲方为厦门骑士妙享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配送员。
里面提及除了马上就要交付的219元押金外,以后每个月还得缴纳租金249元。针对这份协议,配送员表示,如果他们不签,就不能再从事这份工作。
永辉生活:购买的是第三方公司服务
随后针对此事,记者也找到了永辉生活。从工作人员处我们得知,这些配送员并非他们员工,而是一家第三方单位的。
我们永辉方一开始是为了统一形象,另外一方面是为了减轻第三方服务公司的运营成本,有提供了一批车辆。现在最关键的一点,我们是项目外包的,配送服务我们是外包给第三方服务公司,主体有两个公司。
采访过程中,
记者也拿到了永辉生活方
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的合同,
里面并未约定配送车辆该如何解决。
而此事,
永辉生活方面表示,
他们只是购买了对方的配送服务,
至于车辆问题,
第三方公司自己来处理。
第三方公司:
和配送员是合作关系
早前就约定车辆自行提供
当天,在永辉生活的协调下,
第三方上海卜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区域的负责人也来到了现场。
他向我们出示了和配送员之前的承揽合同。
表示和配送员之间属于合作关系,
并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签署的是劳务承揽合同。劳务承揽合同明确表示了,如果乙方愿意承担我们的承揽工作的话,愿意自带交通工具,必备的工具是自己要去带的。
如果需要用甲方或者第三方提供的交通工具,要付相应的租金或者签署协议,劳务承揽合同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我们是合作的关系。我们把永辉配送项目以第三方的形式承揽下来,分配给每一个配送员。
记者查看了这份承揽合同,
里面确实提及这名负责人所说的相关内容,
车辆也必须由合作方自行准备。
那么关于承揽合同说法,
在法律上该怎么认定呢?
记者也咨询了法律人士。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丁兆增
这时候不是劳动关系,是属于平等的合同关系。如果是平等合同关系,骑手是独立的,永辉生活是独立的,第三方公司也是独立的。
那第三方公司跟骑手又有一个约定,劳务承揽规定说车辆要骑手自己提供,那三方都独立情况下,不存在隶属关系。
骑手做一单赚多少钱,承揽一单多少钱,那当然电动车要你自己去提供的。
而针对一开始,几名配送员认为的,永辉生活应该提供劳动工具的质疑,律师也做出提醒,在应聘签合同时,一定看清合同属性,再签字。
例如此事,如果配送员与永辉生活,或者第三方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那么作为用人单位,理应要为劳动者提供所需的劳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