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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哲学第二节:认识论时期之康德-黑格尔时期(概念完成)

2022-03-26 13:35 作者:飞翔的北方哥  | 我要投稿

2.康德-黑格尔时期(概念完成)

休谟的彻底怀疑只肯定了认识主体当下对认识对象的现象的认识能力。这造成了当时人类对认识对象的“共相”和“殊相”的认识形成的知识大厦的理性危机。休谟的彻底怀疑之后人类的知识都变的不合理了。

拯救这了一人类的理性危机,综合了欧陆理性主义和英国经验主义的认识带来人类理性的下一步质变发展的是德国哲学家康德。康德说“我坦率地承认,是休谟的意见在许多年前首先打破了我独断论的迷梦,并且给我对思辨哲学的研究指出了一个完全不同的方向。”

我们知道休谟只保留了认识主体当下的认识能力或者判断。康德就从认识主体当下的认识或者判断出发提出了他的哲学体系“批判哲学”。他将自己的“批判哲学”称之为哲学史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根据唯物辩证法,我们欧陆理性主义和英国经验主义从“是其所是”和“不是其所不是”完成了“我思”的边界的认识。那么康德的哲学体系在人类理性的辩证发展过程中开启了对“我思”的边界的量变展开最大尺度的认识。这当然称得上哲学史上“哥白尼式的革命”

康德在他的哲学中认为我们认识到的经验是这种情况,经验本身确实没有告诉我们这些经验不能是其他情况。但是这种经验之所是却随着经验被认识主体必然的认识到。是的,休谟在这里也同意我们看到了感知到了经验。所以康德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认识主体先天具有的,他称之为先天综合判断。暨这种能力是认识主体自身的能力,认识主体天然有感知经验的能力。

在这里康德同意休谟关于同一律A=A,矛盾律¬A≠A的认识。暨我们的认识的经验不能保证其恒常性。但是这两种判断规律随着经验出现被必然认识到,所以这个判断能力是认识主体先天的认识能力“先天综合判断”。

康德哲学进一步的构建自己的“先天综合判断”,他认为认识主体的先天认识能力由两部分构成。

首先是先天直观的纯形式,既时间与空间。任何经验被直观到都有伴随着时间性和空间性。其次是纯粹知性概念既先天十二范畴如下:1.量的范畴:单一性、多数性、全体性;2.质的范畴: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3.关系的范畴:依存性与自存性(实体与偶性)、原因性与从属性(原因和结果)、协同性(主动与受动之间的交互性);4.模态的范畴:可能性--不可能性、存有--非有、必然性--偶然性。

康德认为感性经验被认识主体直观到,经过认识主体先天十二范畴的判断成为知识。康德哲学中“先天综合判断”认识能力是认识主体先于经验具备的认识能力,康德也将之称之为“知性”。

康德对“知性”的认识进一步提出了四组二律背反。在康德的知性中,对认识对象经验的“质”。“量”,“关系”,“模态”的是对“有限”的概念的边界的认识。而有限的边界需要边界外的无限给予确认。

康德的知性这四组二律背反说明,“无限”的概念的“质”,“量”,“关系”,“模态”是不可被“知性”认识的。因为如果无限被知性认识,既无限的“边界”被到达的话无限也不能称之为无限了。在康德哲学知性是认识主体确定的能力,认识主体的知性将有限的边界认识。而“有限”的边界能被知是因为“有限”的边界被被“无限”给予,故在康德哲学中“无限”必须存在并不可被知。

所以康德认为人类的认识既知性不可彻底认识“存在”。康德哲学中有限的边界由无限确认,无限是不可知的“存在”。这个不可知的“存在”在认识对象称为“物自体”,在认识主体的知性是“理性”。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感知的经验的边界由“不可知”的“物自体”给予,认识主体的知性的边界就是由认识主体“不可知”的“理性”所赋予。

康德的哲学在认识论上进一步阐明了认识主体所有的知识是通过认识主体的判断才能成为知识。在康德这里人的主体性得到进一步的彰显。进而在伦理学上,康德提出了“人为自然立法”的著名论断。而之前传统上指导人们行动的神或者上帝等宗教观念则在康德的认识论上变成了“不可知”,没有了合理性。

康德哲学在人类应该如何行动上提出了行动三条道德律令:(1)“普遍立法”,即个人行为的标准必须可以成为普遍规律;(2)“人是目的”,即人的行为必须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是当作工具。康德提出人是目的,强调意志自律和道德原则的普遍有效性﹐它体现了康德道德的人道主义和人文情怀。(3)“意志自律”,每个有理性者的意志都是颁布普遍规律的意志,即道德主体不受外界因素制约,为自己规定法则。

康德从自己哲学体系中不可知又必然存在的“无限”,得出三条必然推论“上帝存在”,“灵魂不朽”,“意志自由”。善良意志作为自己的主人服从自己的立法,从而实现真正的自由。就此康德哲学形成了以自律为核心的实践理性。

在人类理性的辨证发展中,休谟完成了认识主体“是”在认识,康德则开启认识主体“能”的认识。

康德哲学之后,对人类理性的发展中认识主体所“能”认识的进一步发展的是哲学史上著名的德国观念论运动的开启者费希特。

费希特不满意于康德哲学中设置的“不可知”的“存在”,毕竟康德哲学中对这一不可知的“存在”康德已经在认识了。费希特认可康德哲学中认识主体对知识判断只能有认识主体的自我中来,他也认为只有唯心主义是可能的。

费希特从康德开启的唯心主义出发,既然认识主体所有的认识都只能通过认知主体既自我的判断达成。那么自我就是知识的绝对因素。费希特就此提出了“绝对自我”的概念,康德哲学的“不可知”的“物自体”,在费希特这里是可知的产生认识主体认识的“绝对自我”。

费希特从“绝对自我”概念出发进一步完成了他的认识论体系暨费希特知识论的三原理。这三原理如下:

一. 自我设定自我(正题)。对于这一原理费希特说“我直接了当地存在,即是说,我直接了当地存在,因为我存在;而且直接了当地是我之所是;两者都是对自我而言的”,“自我原初就直接了当地设定它自己的存在”。”绝对自我“的无条件性,带来自我对自我的认识。既自我=自我,A=A,这是费希特对同一律的认识。

二. 自我设定非我(反题),对于这一原理费希特说:“ 除非在自己的经验规定性中,自我即永远不会自己意识到自己,也不会被意识到,而这些经验规定性又必然以自我之外的某种东西为前提。” 自我原初存在,但是自我为了让自我意识到自我,需要设定自我以外的非我让自我感知到经验。这样自我就设定了非我。自我≠非我,既A≠¬A。这是费希特对矛盾律的认识。

三. 自我设定自我或非我(合题),这一原理直接来自于费希特确定的第一原理和第二原理,绝对自我设定了自我和非我,非我是对自我的否定。

自我和非我是如何同时存在的,费希特提出了一个限制性的概念。他说“限制某个东西,意思就是说,不由否定性把他的实在性整个的扬弃掉,而只是部分扬弃掉。因此在限制的概念里,除了实在性和否定性之外还含有可分割性的概念。”

费希特认为自我和非我之间不是完全的否定性,而是限制性。被设定的非我不能把被设定自我整个的否定掉,他会扬弃一部分。那么能扬弃掉自身一部分的“自我”实际上就有了可分割性。因为“自我”与“非我”是互相的限制,那对应的非我也有了可分割性。

费希特于是说“自我在自身内部设定了一个可分割的非我与一个可分割的自我相对立”,可分割性就建立了量的变化。最后自我对非我的限制运动怎么发生呢,费希特说“直接就在对设或反设行动之中并且是与它一起发生的;两者是同一回事,只在反思中才被分别开来。一个非我既然已相对于自我而对设起来,那么与之相对立的那个自我,和对设起来的那个非我,就因而都被设定为可分割的”。

“绝对自我”设定出来“非我”,“自我”就开始对非我进行限制,去扬弃非我。“非我”也反过来扬弃“自我”。这个行动是无条件的。自我对非我在互相限制中统一于绝对自我。康德哲学中的认识主体对认识对象的“质”“量”“关系”“模态”的认识也在“自我”与“非我”的互相限制中被认识主体所认识。

费希特哲学中人类的知识暨经验是可分割的被“绝对自我”设定出来的“自我”对可分割的被绝对自我设定出来的“非我”的暨自然界的限制中产生。费希特的”绝对自我”这个概念是认识上同一律和矛盾律的证明,也是存在论上万物的本质。

费希特用“绝对自我”这一“绝对”概念取代了康德哲学中不可知的“物自体”。可以说在人类理性的发展史上从“我”这一“殊相”出发认识了认识主体所“能”的认识。是人类理性在康德哲学开启认识主体所“能”的认识的质变后的进一步发展。费希特知识论的三阶段发展也构建了人类理性发展史上认识论辩证法。

费希特从“殊相”自我的认识出发以自我的存在的绝对化创造了设定一切取代“物自体”的绝对自我概念发展除了自己的知识论哲学。这当然没没有说服所有人,人类理性辩证发展的下一棒来到了德国观念论的下一位哲学家谢林这里。

谢林从费希特的哲学出发,他认为费希特的“非我”自然作为一种绝对自我设定的“非我”与被设定的“经验自我”同为绝对自我的设定。谢林认为“自然”就不应该只是“经验自我”的限制的或认识的材料。“自然”应该有其内在的理性与目的,跟同样被设定出来的“经验自我”有同等地位。

谢林从斯宾诺莎的一元论中得到启发,他首先提出他自己的自然哲学。谢林认为自然是可见的精神。他说自然来自于一种盲目而又无意识的理智叫做“世界灵魂”,这种理智暨世界灵魂在同一与差别的矛盾推动下发展,最终产生精神。这个过程世界灵魂在同一和矛盾的推动下,从质料,无机物,有机物,最终产生人类及人类精神的过程。

在这里我们可以说费希特的“物自体”是“殊相”的“我”,谢林的“物自体”是“共相”的“一”。

自然哲学发展出人类的精神之后,谢林进一步对人类的精神发展做直观。他提出了他自己的关于精神发展的先验哲学。他说认识主体的精神是不可见的自然。认识主体的精神从自然中诞生然后经过理论阶段,实践阶段,艺术阶段自然与精神暨客体与主体达到绝对的同一,进入同一哲学。

在理论阶段,主体精神的发展经过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从原始的感觉到创造性直观;第二个时期从创造性直观到反思;第三个时期是从反思到绝对意识活动。在这三个时期中,谢林推演出空间、时间与因果性的先验概念,然后转到实践阶段。

在实践阶段,谢林论述了道德、国家和历史。谢林认为,人们所意愿的就是有理智的人所意愿的。因此,要达到作为道德的自我决定,就要以法权和国家为条件。国家是许多人协调地实现自由的必要条件。国家可以按照自然界的规律性而成为“第二个自然界”。而历史则是绝对的不断启示。这种启示逐渐显示绝对自身,因此历史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绝对是无限的,历史的发展也是无限的。历史就是逐渐走向建立第二个自然界的运动过程。

在艺术阶段,谢林指出,有意识活动与无意识活动的会合,无意识地创造着现实世界,有意识地创造着美感世界。这种会合是不能用概念来理解或言传的,只能用理智加以直观。理智直观在诉诸直接经验时就变成了偶发的美感直观,它是消除一切矛盾,引导全部的人达到绝对同一性的唯一途径。因此,艺术天才表现了绝对。有意识的精神和无意识的自然在艺术阶段达到绝对的同一。但这种绝对的同一来源是无意识的自然和有意识的人类主体都无法给予的。他来自于启示,只能是上帝,所以最后谢林哲学最后提出了启示哲学。

谢林的启示哲学将人类的宗教哲学分为神话阶段和启示阶段,神话阶段从原始的多神教,到一神教再到天启宗教基督教。天启宗教的发展是从天主教到新教,再到未来无所不包的新基督教。

谢林可以说在费希特基础上进一步把认识论辩证法作为认识主体存在和认识的形成方式。他的自然哲学相当于存在论,他的先验哲学相当于认识论,最后人类和自然到达启示哲学来到了“绝对同一”。

我们可以认识到谢林设立了“绝对同一”概念取代费希特的“绝对自我”。谢林对认识主体认识能力的来源从殊相的“我”到了共相的“一”。这是人类理性辩证运动的进一步发展。

谢林这后人类理性的进一步发展是德国观念论的最后一位哲学家黑格尔。谢林哲学以“共相”“一”为“绝对”的哲学体系没有说服黑格尔。黑格尔认为谢林把“同一”变成消融一切的黑夜,说在谢林的那个黑夜里所有的母牛都是黑的。

黑格尔设定了“绝对精神”的概念,这一个概念既不是费希特的“绝对自我”,也不同于谢林的无差别同一的“绝对”。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是一,也是一分为二,再合二为一演化无限的概念的辩证运动。暨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既是同一,也是矛盾,也是整个全体的运动,是“概念”本身。

黑格尔设立的“绝对精神”通过正反合的辩证法运动,分阶段地把种种存在实现出来。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的辩证运动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逻辑学,其次自然哲学,最后精神哲学。

第一阶段逻辑学,以纯粹的概念“存在”开始,通过“质”,“量”,“尺度”的发展到本质论。本质作为对“存在”的反思和根据出现,经过“现象”,“现实”发展为概念,概念从主观概念开始,经过客体发展为形成为正反合的逻辑学辩证发展的“理念”。

第二阶段自然哲学,是逻辑学“理念”的外化过程。如同“存在”发展到“理念”一样。自然哲学的发展又分为三个层次的发展,包括:力学、物理学、有机学。

第三阶段精神哲学,是自然哲学的进一步质变和否定,里面也通过正反合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层次:主观精神、客观精神最后到绝对精神。

黑格尔哲学体系中三个阶段均有三个层次,三个层次内也是正反合三个小层次的发展。黑格尔哲学中“绝对精神”概念的形成既是宇宙的终点,也是哲学的归宿。

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绝对精神”不再是一种同一性的“绝对自我”或者“绝对同一”。“绝对精神”的概念既是同一也是矛盾,而这也是康德哲学解决了中不可被知的“物自体”。“物自体”这一概念也属于概念从属于“绝对精神”的演化。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将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和同一律统一成了绝对精神。我们可以说黑格尔设立的绝对精神既是“共相”也是“殊相”,是概念的全体。

黑格尔哲学中设立的“绝对精神”概念本身暨是“无限”并辩证运动展开为一切的“存在”。黑格尔哲学的概念辩证法以“绝对精神”为理念将柏拉图以来的理念哲学推向了最高峰。所以在西方哲学史上也称黑格尔哲学终结了形而上学。

根据唯物辩证法,我们可以认识到黑格尔哲学是“概念”的完成。这也是人类理性辨证发展中对认识主体“符号认识”形成的“概念”的质变量变的最大尺度的认识的完成。

中国哲学在自身理性发展的这一阶段,哲学家们的工作是尽力吸收融合追赶西方哲学带来人类理性更先进的认识。

这一阶段中国哲学家吸收融合西方思想影响力比较大的有两个学派。

首先是秉承王夫之“理学经世致用”的思想湖湘经世派的理性发展。湖湘经世派从陶澍提倡,贺长龄与魏源编写《皇朝经世文编》形成有影响力的学派。随着与西方贸易的深入,西方贩卖鸦片进入国内。魏源与另一位承经世致用思想的儒家士大夫林则徐,同时也是虎门销烟的主持者开始深入研究西方。他们从“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出发编写了《海国图志》,成为了中国理性发展史上“睁眼看世界”的第一人。

湖湘经世派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平定太平天国运动的湘淮军势力,曾国藩,左宗棠,和李鸿章等湖湘儒家知识分子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成功。他们继续经世派“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主张,开启了中国历史上的“洋务运动”。随着中国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的失败宣告了洋务运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理性主张的破产。

湖湘经世派“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理性主张虽然失败,但是他们开启了中国知识分子追赶融合吸收西方先进理性的道路。

中国知识分子吸收融合西方先进理性的第二个有影响力的学派是康梁维新派。中法战争,甲午战争之后,中国的失败让中国知识分子进一步吸收融合西学。康有为等人不再“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而是直接吸收西学改造中学。这里面著名的有康有为的《大同书》,谭嗣同的《仁学》。他们吸收西方理性发展中的进化论,主体觉醒的哲学改造中学。

康梁维新派的思想指导下引发了“百日维新”运动,并在保守势力的反扑下迅速失败。康梁维新的失败标志着中国理性发展史上以西学变中学的结束。他们的理性进一步的融合发展了中国知识分子对西学的认识,为下一步追赶西方理性的发展进一步开辟了道路。

康梁之后中国哲学理性认识发展中还带有传统中国哲学底色的有影响力的思想家是王国维与章太炎。王国维“人生三境界”论有德国观念论认识主体辩证运动的理性。章太炎的《齐物论释》则吸收了康德哲学“物自体”的理性。

王章二人之后的中国知识分子成功的在人类理性发展的下一个阶段完成了对西方理性的吸收追赶并进一步发展了人类的理性。这将在下一节做阐述。

根据唯物辩证法,我们可以认识到在人类理性辨证发展的这一阶段,西方的康德唯心主义-德国观念论的哲学家们开启发展完成了人类理性辩证运动中认识主体认识的质的量变的最大尺度的认识。康德唯心主义可以说是认识主体认识的质的量变的尺度的量的“单称”的认识。费希特和谢林哲学可以说是认识主体认识的质的量变的尺度的量的“特称”的认识。黑格尔哲学体系是对认识主体认识的质的量变的尺度的量的“全称”暨“度”的到达的认识。黑格尔之后人类理性辩证发展对质的量变的最大尺度的认识是对质的“辩证发展”的认识。

综上,人类理性辩证发展的认识论时期,欧陆理性主义和英国经验主义开启发展完成了对认识主体“认识”的质的边界的符号认识。康德唯心主义-费希特-谢林-黑格尔开启发展完成了认识主体“认识”的质的量变最大尺度的符号认识。我们在对认识主体“认识”的质的认识中,我们先完成了对认识主体“认识”的质的边界的认识,再完成了认识主体“认识”的质的量变的最大尺度的认识。这也是人类理性辩证发展的认识论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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