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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阅文)是怎么想的

2020-05-07 01:40 作者:真神魔制造者  | 我要投稿

现在,阅文合同这个事情闹得有点热度,所以……已经开始写小说的鄙人也就有了一种说几句(蹭热度)的冲动。阅文合同是啥样我也没见过,不太好评论。不过,从各种信息来看,关键就是俩字:版权。也就是,一旦签约,作者也就没有版权了,版权就归属了阅文,作者就变成“枪手”,阅文就成为了真正的“作者”。大概就是这个意思。我想,这个事情有一个关键是值得思考的。那就是:阅文做出如此决策的依据必然是一个判断:这么做最终对我们有利。那么,是不是应该探寻一下,他们何以作出这种判断?

首先肯定的是,签约版权归属阅文必然会导致阅文失去一些利益。如果判断失去利益大于得到,那么,阅文当然是不会做出此种决定的。那么,会失去什么呢?对于那些不指望写书吃饭,写书仅仅是爱好,或者是写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赢取大IP,创造属于自己的指环王哈利波特冰与火之歌的那些人而言,此事就意味着他们已经与阅文说了byebye,而且永远不会再见了。然而,这种人是阅文需要的吗?不,不是。而且,阅文的损失其实大概也就到此为止了。阅文仅仅需要文字工业而不是文学艺术,他们并不需要依托于作品的绝对质量来谋求利润空间。否则,这种掠取作者版权的合同策略自然是不可能出现的。试想,如果作者知道自己的作品是指环王哈利波特冰与火之歌,那么他还会签这种没有版权的合同吗?即使他的脑子被驴踢了也不会。那么,既然他知道和起点签约是不给版权的,那么,他还会把他的指环王哈利波特冰与火之歌投向起点吗?当然也不大可能。如果他只能投阅文的网站,那么,他还会写指环王哈利波特冰与火之歌这样的书吗?当然更不可能。所以,事情的关键是:阅文根本不在乎作品的水平究竟怎样。这才是症结所在。

那些资本玩家的眼光和俺们一般人是不一样的。在他们看来,一个IP火还是不火,全在资本运作,与书本身的水平并没有半毛钱关系。甚至可以说得更狠一点:对于那些“天龙人”来说,书究竟是人写的还是人工智能写的,其实没有任何根本性区别。

这样,我们就能发现,没版权的合同其实和免费阅读策略是互为表里的,是一个相互嵌套的完整体系。即:大量涌现的廉价阅读配合大量生产的廉价作品,以大数据筛选出大IP,以资本运作使IP的商业价值最大化。也就是说,大IP,其实是巨大的数量累积配合大数据技术而被挖掘出来的“科学”的产物。在这个大前提之下,来自于作者的个性化因素对于商业价值的影响是完全不存在的,或者是可以忽略不计的。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他们的确有理由认为平台才是原作者。因为,在如此工业化的运作体系之下,人工智能的效率其实比人类还要更好一些。

所以,我不得不做出一个初步判断:这个事情恐怕不会有太大的转机。因为,文化(确切讲是文艺)到底是小众的游戏。就如同是那些最卖座的电影的观众买票进场也不过是为了追求一个生理刺激而已,那么所谓的网络文学,大概也是将要,或者已经以迈凯轮般的速度步入其后尘了。文学作品的生理化,这是一个钱途无量的大趋势。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我国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其贡献之大,甚至足以光耀后世,泽被苍生。那么,是不是真的应该如此发展下去呢?我想,生理需要才是真正的刚需,一切所谓的高雅的文艺的艺术的形式,都不可以凌驾于最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之上,否则就是最不可饶恕的本末倒置了。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个代表着物质进步的伟大的文学进化,我等不仅不可以反对,反而还是要振臂欢呼。

只是,我不明白的是,在如今这一个人类顶尖围棋大师被阿法狗虐哭的伟大进步的科学时代,面对人工智能气势汹汹的进犯,除了文学之外,还有哪一个领域,可以留给人脑最后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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