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文化的魅力
喜欢荷,喜欢它的淡淡清香,喜欢它的淡淡粉红,喜欢它的亭亭玉立,喜欢它的濯清莲而不妖,喜欢它的柔情似水……
眼里,除了怜爱还是怜爱。就像一位雨巷里的那位带着丁香般幽怨的少女,在梦里,挥也不去散也不去。除了它的身影还是它的身影,除了它的俏丽还是它的俏丽。牡丹?玫瑰?百合?菊花?面对这些后宫佳丽,我却像一位挑剔的艺术家,一位追求完美的艺术家,总觉得它们缺少了点什么,不能给我完全喜悦的感觉。也许这正是偏爱莲的原因吧!
情人眼里出西施。莲,让我觉得它就是花中之王,无可比。朋友说过于喜爱它,忽略了其它花的美丽,也许是吧!暮春三月,百花争艳,牡丹芍药艳丽妩媚,使人为之震惊;夏晒炎,紫罗兰、玉兰散发淡淡幽香,祛除夏意,让人心旷神怡;秋高气爽,菊独傲枝头,正直傲洁油然而生;隆隆寒冬,不畏严寒,吐放清香,赞美之词数不胜数。但是,我仍固执地认为莲才是完美。
对莲的喜爱,使我成为百花不公正的裁判。在生活中,对事物的是非曲直,我们也常常是不公正。
夜深了,我静静地躺在床上,被这个问题烦扰着。回忆起匣子被偷偷地打开,往事,重现眼前。
因对别人的崇拜,我成为它的守护者,旁人稍有争议,便拳脚相加,小伙伴们对之畏惧,便缄口不语,使我内心稍稍喜悦;因和亲密伙伴要好,便不理事情对错,不分青红皂白,硬着脸皮要站在朋友一边;因对个人稍有偏见。一出现可疑之处,聚焦点便投降它;因为自己的喜好盲目顺从,人云亦云,都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猛然发现,曾经,自己是如此没有主见,成了失根的兰花,追逐的浮萍,飞舞的秋莲,因风四散的蒲公英,我又当了生活中不公正的裁判。
世界甚大,要认清每一事物,应抛开自我的个人感情,透过现象看本质,让我们的生活更有主见,更能感觉自己的存在。就像一颗巨松,扎根在山崖之间,不随山水、飓风而改变自己的位置;就像一颗独自开在山谷里的野百合,不管有没有人路过,仍开的那么鲜艳快乐。
爱莲,却不溺莲。爱生活,因该做个公正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