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图馆】刚峰兄,你的吃啥肉呀?

本期作者:直江信纲| 专栏编辑:爱撒娇的拓拓
本文为史图馆专栏约稿,仅代表作者观点,与史图馆立场无关。
最近发现这么一件有意思的事——新版《万历十五年》将海瑞“买了两斤猪肉”改成了“买了两斤肉”。据出版方编辑解释,理由有二。其一,海瑞的祖先可能是禁食猪肉的宗教信徒;其二,原文没有提到买的是什么肉,所以未必是猪肉。此事引起了轩然大波。
要评价这个问题,我们得分析一下,这里面究竟有几个问题。
1.海瑞的祖先究竟是什么族?海瑞有没有可能因此不吃猪肉?
2.在明代或者更长一点的时间里,是猪肉更普遍还是羊肉更普遍?(私宰牛肉犯法,所以牛肉暂且不论)
3.编辑在《万历十五年》作者黄仁宇先生已经去世的情况下,应不应该修改原文的这段描述?

一般持海瑞是回族说的,证据主要在于海氏迁琼始祖名叫海答儿(这是个标准的回族名字了,具体内容略去)。海氏在1534年曾经重修家谱,把自己的家传从海答儿改成南宋指挥海琼。此前,家谱的说法是海氏从番禺迁去,“少失怙恃(父母),失记先祖姓名”。
那么海氏为什么就把自己的祖先名字搞丢了,后来才寻访到。这个“海琼”到底是不是海答儿真正的祖先,抑或是为了掩饰其祖先为回族而有意曲笔,我们已经不得而知。
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即使退一步说,海瑞是回族后裔,那么也已经按照汉族的习惯开始了生活,与汉族通婚就是很好的例子(其母亲和妻妾均是当地汉人)。所以,不能用海瑞的民族作为改掉“猪”字的借口。明史专家蒋星煜先生在1982年寻访海南的海氏后代,“海瑞老家人......的后裔,也并非回族。”“下田村(海瑞故里)从来没有过回族居民。”
题外话,有人说海瑞的墓朝西,这是他作为回族心向麦加的体现云云。其实海瑞墓地向西是为了“背山面水”,而且回族举族葬于同一墓地,海瑞的墓地则离他的父、祖很远,这种说法不足为凭。
在中国历史上,有所谓“太牢”的说法,指猪、牛、羊。其中牛随着牛耕的发展变成了“保护动物”,所以和猪肉PK的只剩下“陆产之最”(《洛阳伽蓝记》)的羊肉了。不过和我们想象可能有点偏差的是,猪肉和羊肉的千年之战,可不是猪肉一路碾压的。

《宋史》里有这么个段子,宋仁宗“宫中夜饥,思膳烧羊,戒勿宣索,恐膳夫自此戕贼物命,以备不时之须。”为啥他半夜想吃的是烧羊肉而不是别的啥肉呢?《清波杂志》卷一“祖宗家法”条记载,“饮食不贵异味,御厨止用羊肉”。想吃山中走兽云中燕,对不起,没有。太祖可能是担心后来皇帝贪口腹而劳民伤财,所以干脆立下规矩,只用羊肉。宋朝宫廷每年吃羊43万斤,吃猪肉4000余斤,可见家法之严。(所谓御厨,不是皇帝一个人吃的,宫里这些张嘴都得应付)
至于苏轼被贬黄州(一说出知杭州)开发的东坡肉,恰恰是猪肉作为“非主流”的表现。所谓“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者也。

到了马背上打天下的元代,虽然说忽必烈发明涮羊肉的故事真实性存在疑问,但是他们对羊肉的喜爱是毫无疑问的。元人忽思慧的《饮膳正要》中,记载菜肴94种,其中羊为主要材料的超过70种,除了蒙古特色的筐蒸、火烤,还有带花羊头这种听起来就很亲切的菜式。顺便说一句,元代的茄盒,里面填的是羊肉馅。
到了明代,虽然说有正德“禁猪令”这种滑天下之大稽的事,但是猪肉和羊肉的并驾齐驱,恰恰就是在明代。
明代宫廷每年吃羊10750只,猪18900头,数字上猪已经超过了羊。特有意思的是,万历皇帝朱翊钧本人可能是又一位猪肉的忠实支持者,在《宝日堂杂钞》中记载的万历每月御膳消耗里面,有“猪肉一百廿六斤,驴肉十斤,鹅五只,鸡三十三只,鹌鹑六十个,鸽子十个,薰肉五斤,鸡子五十五个”,完全没有羊肉的影子。而李太后(野史里头“黑心宰相卧龙床”那位)的御膳菜单,则是“猪肉一百二斤八两,羊肉、羊肚、肝等共折猪肉四十九斤,鹅十二只,鸡十六只,鹌鹑二十个,鸽子十个,驴肉十斤,薰肉五斤,猪肚四个”。羊肉也很明显地占了下风。

明末的《酌中志》里,记载宫廷时鲜,有“烧鹅、烧鸡、烧鸭、烧猪肉,冷片羊尾、爆炒羊肚、猪灌肠、大小套肠、带油腰子、羊双肠、猪膂肉”,猪肉与羊肉可谓交相辉映。
顺便说一句,万历那一桌子菜,一天的开支是十六两,李太后那桌更讲究点,二十六两。什么“日费三千金”的文人笔记,这么一看和“东宫娘娘烙大饼”也差不多。
至于价格,《中国历代物价问题考述》中曾经列举过几处嘉靖、万历年间的物价。猪肉有3条,单价分别是12、14、15文;牛肉有两条,9文、14文;还有一条说“牛羊肉”每斤10文。由此观之,三种肉的价格上大抵相似。
结论
在明代如果吃肉,不论是从流行程度还是从价格上看,猪肉和羊肉都有可能。所以海瑞买的那二斤肉,还真不一定是猪肉。虽然今天,猪肉对牛羊肉有着压倒性的优势,但是我们不能就这么轻率地以今拟古。

那么问题来了,就算海瑞买的不一定是啥肉,编辑就有权利把“猪肉”改成“肉”么?我认为是没有的。黄仁宇先生已经在2000年作古(R.I.P.),在他去世之后,对书稿的审订则应当以保存作品原貌为主。这不光能够让人更好地窥见作品的全貌,更是对于作者和作品的一种尊重。正如1989年苏联出版社再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此书在之前曾经被删削过很多次)的时候,编辑所说的那样,“在作者去世后,任何对作品的修改都不应该被认为是合理的”。(大意如此,手头没书)对于这种错误,完全可以通过脚注或者编辑按语的形式解决,没有必要代作者立言。至于被批评了之后还替自己强辩,那就更有失学术的态度了。
不过,把这个问题上升到民族、宗教矛盾的级别,大可不必。若是用这个理由指责《全宋文》的编辑径直删掉郑思肖文集中“彼俗不食猪,俗传为回回之先所自出也”一句,我觉得倒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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