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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次开发东方栀子是否侵权的问题

2018-03-23 21:04 作者:禁卫军科技部长  | 我要投稿

常言道“法不责众”,就拿杀人来举例子。

“为什么会判死刑?答案是因为杀了人,但这只是正确答案之一,还有一个答案是:因为杀的人太少了。杀一个人会判死刑的,杀几个几十个更是如此,如果你杀几千几万个人,那就罪该万死;但如果再多些,杀了几十万人呢?当然也该判死刑,但对于有些历史知识的人,这个回答就不太确定了;再进一步,如果杀了几百万人呢?那可以肯定这人不会被判死刑,甚至不会受到法律的惩处,不信看看历史就知道了,那些杀人超过百万的人,好像都被称为伟人或英雄;更进一步,如果这个人毁灭了一个世界,杀死其中所有生命,那他成为了救世主!”(来自《三体》)

所以,如果一个人侵权,或许法律还能惩处他/她。但如果全国80万禁卫军集体侵权(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法律还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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