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鉴定的内容


房屋鉴定的内容:
1、对房屋的完损程度进行检验,一般是对结构、承重构件、内外装饰及附属物等进行检测。
2、根据房屋损坏的程度和范围,委托方有权要求商或建筑商提供维修加固方案以及赔偿损失等书面材料。
3、对于需要大修的房屋,应请有关会审后出具鉴定报告。
4、对于危房或已到使用年限的房屋提出处理意见并确定修缮措施;对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有明确的处理意见。
5、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可向被鉴定单位索取相关资料和文件作为参考依据。
6、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可与委托人预约时间当面咨询。
7、在必要时可以聘请机构协助工作(包括现场勘测)。
8、为鉴定的公正性、科学性及性,受托单位应出示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级》等相关证件以供查验。
9、凡涉及个人隐私的资料不得对外披露与公开。
10、因工作需要确须外出的工作人员应在三日内将外出事由告知委托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交于代理人保管以备核查。(注:若委托人不在本地则由代理人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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