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居房绿本转红本操作流程
请注意:本流程仅供参考,材料完备性及是否受理以相关部门窗口回复为准!
一、产权人准备办理材料
1. 查档的全套档案(如无,由产权人到深圳市档案馆查询打印)。
2. 申请人和共有人身份证(境外人士提供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提供身份证或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军(警)官证或士兵证)。
3. 申请人和共有人户口本(户口本上婚姻状况须与现婚姻状况一致,户口本须包含首页)。
4.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生效的离婚调解书;单身申请人提供现婚姻状况证明和现场签署单身声明)。
5. 个人《不动产权证书》(非市场商品房)或《房地产证》(绿本),原购房合同。
6. 继承证明材料。(如涉及继承才需提供)
7. 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文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单位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产权单位名称变更文件(如有名称变更)。
注:以上未注明提供复印件的,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交资料核验
产权人将资料提交至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受理大厅,工作人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核验通过后,产权人根据工作人员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如核验不通过则不予受理。
三、等候资料审核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产权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及核算补差费用。
四、缴清补差费用,领取批复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审核通过后,产权人根据要求缴清补差费用,缴费完成后取得《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批复》。产权人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窗口以自取方式领取审核批复结果。
五、递交申请
产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明文件以及《取得安居房全部产权批复》(原件)等材料前往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递交申请。
六、领取红本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申请后出具办理结果;通过后,产权人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领取新产权证。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办事窗口地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办理窗口(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14号综合办理窗口 )电话:0755-83207144
深圳市档案馆(房产档案)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凯丰路北段档案中心D座1层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福田区彩田路7018号新浩壹(e)都B座裙楼三层(其他各区登记点皆可)电话:0755-96508888

附:深圳小产权房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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