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大纲》5.3.1.3 表象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3、表象
比知觉更高级的感性认识形式是表象。
表象是曾经作用于感官的那些客观对象的形象的再现,也就是知觉的再现。表象的存在是不以客观对象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为条件的。即使某种知觉已经消失了多年,也仍然可以在头脑中使它再现出来,形成表象。例如一个翻身农民可以回忆起他在旧社会受地主剥削压迫的悲惨景象,一个解放军战士可以回忆起他在某次战斗中冲锋杀敌的情景。其次,表象又是知觉的初步的概括。知觉只能反映个别对象,但人们在取得了许多对象的知觉以后,就可以在头脑中进行初步的概括,把知觉中的共同的东西抽取出来,形成一个一般的形象。例如我们在参观了若干个钢铁厂,取得了对各个钢铁厂的知觉之后,就可以把这些钢铁厂的共同特征抽取出来,构成一个一般的钢铁厂的形象,这就是表象。再次,人们还可以把感觉和知觉的要素任意地结合起来,造成一些虚构的表象,例如牛头马面、狮身人首之类。由此可见,表象比感觉和知觉具有更大的普遍性,更接近于理性认识。
表象虽然是感觉材料的初步概括,更接近于理性认识,但是它仍然不是理性认识,而是感性认识。因为表象虽然舍弃了对象的某些外部特征和外部联系,但是它保留的仍然是另一些外部特征和外部联系,所提供的仍然是可以描绘、可以模拟的感性形象,而不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它同反映事物的内部联系而不提供外部形象的概念是有质的区别的。
表象的产生也受实践的制约。首先,没有在实践中获得的特定的感觉和知觉,就不可能形成特定的表象。从来没有见过钢铁厂的人,不能有钢铁厂的正确的表象;从来没有同工农兵接触过的人,不能有工农兵的正确的表象。一个文艺工作者如果不到实际斗争中去体验生活,去接触各种人,熟悉各种人,就不能在作品中创造出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形象。其次,像知觉一样,人们的表象也受人们的实践地位和生活经验的影响。《庄子》上有一个《庖丁解牛》的寓言,说的是一位厨师解剖牛的故事。这位厨师开始时没有解剖牛的经验,他对牛的表象同常人差不多,解剖牛的时候常常碰到些硬骨头,把刀口弄坏了。经过三年的实践,他弄清楚了牛的身体里哪些地方是缝隙,哪些地方是硬骨头,于是他就避开硬骨头,专从缝隙处下刀,结果是“动刀甚微,磔然已解”,一把刀用了十九年,解剖了几千头牛,还像刚磨过的一样。这时他对牛的表象就比常人的丰富多了,他已经把牛的身体结构纳入了牛的表象,已经达到了“目无全牛”的境界。[1]为什么这样呢?因为他有解剖牛的实践经验,而常人没有。同样,一个有经验的农民关于一亩地的表象包含着这亩地的产量,而一个没有农业生产经验的人关于一亩地的表象却没有这个内容;一个木匠关于椅子的表象包括椅子的原料和生产过程,而普通人关于椅子的表象却没有这个内容。
知觉和表象都是提供客观对象的全体形象的东西,可以合称为印象。感觉和印象都是感性认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经验[2]。
注:
[1] 见《庄子·养生主》。《庄子》的原意是用这个寓言说明所谓“养生之道”的。我们在这里借用这个寓言,作了新的解释。
[2] “经验”一词除了有唯物论的解释和唯心论的解释的区别外,在唯物论的解释中还有广义与狭义的区别。广义的经验不仅指感性认识,也包括如通常说的中国革命的经验、农业生产的经验等等;狭义的经验则专指感性认识。在讲认识论问题时,我们只在狭义上使用“经验”这个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