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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5.2.2 抓革命,促生产

2023-12-16 16:09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 仅供学习参考】


2、抓革命,促生产


  社会主义生产过程的主导方面,即决定社会主义生产最本质的东西,是为了满足国家和人民的需要;为了实现这一目的,就必须大大发展社会生产,增加社会总产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当无产阶级推翻了资产阶级的统治以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剥夺资本家,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到自己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当我国民主革命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取得胜利,党的工作重心即将由乡村移到城市的时候,毛主席也谆谆教导我们,必须重视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工作:“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向着这个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2]

  发展社会生产,增加社会总产量一般有两条途径:一是随着人口增长,增加投入生产的劳动人数。通过这条途径,一般地说只能达到增加社会总产量的目的,却不能提高按人口平均计算的产量。另一条途径是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既可以增加社会总产量,又能提高按人口平均计算的产量。从长远观点来看,发展社会主义生产的主要途径,只能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列宁在论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大意义时说:“只有增加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苏维埃俄国才能取得胜利。[3]又说:“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保证新社会制度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4]

  那末,怎样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社会生产呢?

  现代修正主义者把发展生产仅仅归结为科学技术、生产工具的改进,妄图根本否定生产力要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面才能得到保护和发展这个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这种反动的“唯生产力论”,根本歪曲了人类社会的历史。

  马克思主义认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社会生产,有赖于采用新的科学技术和新的生产工具,这一方面无疑是很重要的。要提高劳动生产率,就必须充分重视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外国一切好的经验、好的技术,也要吸收过来,洋为中用。但是,不能把提高劳动生产率,仅仅归结为发展技术问题。毛主席指出:“中国只有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彻底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又在技术方面,在一切能够使用机器操作的部门和地方,统统使用机器操作,才能使社会经济面貌全部改观。[5]毛主席还曾指出:“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是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的三项伟大革命运动[6]。发展先进技术,开展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是不能孤立起来进行的。如果丢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巩固和完善,来谈发展技术;脱离阶级斗争,来谈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那就是极其错误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科学技术、生产工具虽然很重要,但它们是死的,要由劳动者创造,并且由劳动者掌握使用,才能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尽管生产的变化和发展始终是从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首先是从生产工具的变化和发展开始的,但是这种人和自然的关系,又同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结成的一定的生产关系不可分割地相互联系着。生产关系的变革,由生产力的一定发展所引起,但是,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生产关系的大变革以后。这是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

  旧中国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下,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代表中国最落后、最反动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严重地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钢的年产量除东北外只有几万吨,几乎没有机器制造业,更没有汽车制造业、飞机制造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国家没收了官僚资本,建立了强大的国营经济;到一九五六年基本上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建立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只是在这种新的生产关系下面,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才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起来。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以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还需要继续调整和变革生产关系呢?[-]及其一类骗子硬说没有变革生产关系的问题了,鼓吹什么“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宣扬“第二次工业革命”等等,这是老修正主义分子的“唯生产力论”在新形势下的翻版。如果照着这条修正主义路线去办,那就不要很久,中国就会改变颜色。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以后,还有继续调整或变革生产关系的任务。生产力的发展,仍然要靠无产阶级政治来统帅和用革命去推动。这是因为:

  首先,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新型的生产关系,它基本上能够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只有适时地调整生产关系的那些不完善方面,才能更好地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第二,由于生产力在继续发展,新的生产关系不可能永远是新的,某些环节开始变旧,并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发生矛盾。当着生产关系的某些部分已经变得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时候,也需要适时地加以变革,使它适应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第三,在有阶级的社会内,生产关系归根到底就是阶级关系。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这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一方面,它的代表者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又一方面,资产阶级又作为被统治的、被逐步消灭的阶级历史地生活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之中。这样,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就不能不是处于统治地位的无产阶级同处于被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之间的一种阶级关系。有阶级关系,就有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被打倒了的剥削阶级总是妄图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以破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无产阶级则必然要不断地为维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而斗争。毛主席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指出:“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7]

  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要使生产力不断地得到发展,必须善于维护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并适时地调整或变革已经过时了的那部分生产关系。而调整或变革生产关系,也就是调整或变革阶级关系,即经过一系列步骤实现消灭一切阶级和阶级差别。这必然要激起资产阶级的反抗和破坏,形成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8]。无产阶级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就要搞政治斗争,在上层建筑领域进行社会革命。否则,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既不可能自行巩固起来,也不可能自行调整或变革,生产力也不能得到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当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生矛盾的时候,当着阶级敌人妄图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时候,都需要无产阶级政治来指引航向,要依靠无产阶级专政的力量来变革旧的生产关系和保护新的生产关系。同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对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也有着巨大的作用。马克思曾经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9]社会主义国家运用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作用,在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开展政治、思想、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不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觉悟,不断调动他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才能促进生产力的更大发展。这一方面,已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所证明,也为我国二十多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所证明,尤其为我国的[-]的历史所证明。

  [-]是使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个强大的推动力。通过[-],我国工农业生产呈现出新的跃进局面,1970年已胜利完成了1966年开始的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三个五年计划。1970年同1965年比,工业总产值增长了73.7%,农业总产值增长了21.4%.重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从34.8%上升到43.7%。同一时期,工业设备制造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54.1%,而农业机械制造工业总产值则增长了264%。

  历史证明:社会生产力的大发展,总是在变革过时的、落后的生产关系和同它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以后,而不是在变革以前。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就是社会革命。“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10]正是这个火车头带动了历史的列车滚滚向前,带动了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

  社会主义生产发展的历史,始终是无产阶级政治统帅生产,抓革命、促生产的历史。一个社会主义企业,一定要努力发展生产,但必须用无产阶级政治去统帅生产。如果只抓生产,不抓革命,就会迷失方向,走错道路,就不可能调动广大群众发展社会主义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个社会主义企业,如果把革命和生产人为地隔离开来,孤立地去抓革命,忽视用革命去促生产,实质上是从另一个方面否定无产阶级政治对生产的统帅作用。“唯生产力论”总是抹煞生产关系的阶级性质,进而抹煞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妄图达到否定无产阶级政治统帅经济的反动目的。这种论调是“阶级斗争熄灭论”的基础,是为资产阶级政治效劳的一种谬论。我们要同这种论调划清界限,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毛主席提出的“抓革命,促生产”的方针。这个方针正确地回答了革命和生产,精神和物质,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辩证关系,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生产的迅速发展。


注:

[1] 《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2页。

[2] 《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8年横排本,第1318页。

[3] 《全俄苏维埃第八次代表大会》。《列宁全集》第31卷,第454页。

[4] 《伟大的创举》。《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6页。

[5] 《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甲种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814页。

[6] 转引自《关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的论战》,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440页。

[7]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著作选读》(甲种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840页。

[8] 《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60页。

[9]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9页。

[10] 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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