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案件的处理: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案件的界定:
(一)农村承包地是农民享有的用于农业生产的权利,其所有权归属于农民集体。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具有人身依附性特征。
二、农村承包地继承纠纷案件的类型及特点:
(一)类型:
1、法定继承人要求分割被继承人承包地的诉讼;
2、遗嘱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承包地进行处理的诉讼;
3、遗赠人请求对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进行处分的诉讼;
4、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分户析产而引发的争议等。
特点:
(1)主体多元化,既有本村的村民也有外村的村民参与其中;
(2)案由多样化的趋势明显,如土地权属争议、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等。
三、处理此类案件的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0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物权法》第3条:"国家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平等民事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8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四、处理这类案件的难点和注意事项:
难点在于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如何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
当事人的身份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原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即原告是否具备民事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自然人和法人),二是被告的主体资格问题即被告是否是本案的适格被告(公民还是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