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质量鉴定
房屋鉴定与质量鉴定的区别,以及如何进行房屋安全质量的鉴定。
一、房屋安全质量的含义:
住宅建筑结构的安全性,是衡量住宅建筑质量优劣的主要标志之一。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对一般工业和民用的公共建筑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对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的地震设防烈度为7度和6度。而房屋的抗震性能是指当发生强烈地震(如9级或更高)时,在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能够减轻结构所受破坏程度的能力.即所谓"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因此,房屋的结构是否坚固耐用是判断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的关键所在。
二、建筑物安全性鉴定的目的及内容:
1、通过对建筑物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检测鉴定来判定该工程的结构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设计规范的各项技术指标的规定;
2、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并纠正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质量问题和不合理现象;
3、确定工程是否存在因施工不当造成的安全隐患;
4、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地区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