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模型——宏观逻辑

密室模型第一层:宏观逻辑:有无凶手。
在推理过程中,我们往往被迷惑,认为有尸体自然有凶手,即使尸体看起来像自杀,但我们会认为那是伪造的。其实这种逻辑并不科学,往往会错过很多细节。
密室之王约翰·狄克森·卡尔在《三口棺材》里描述的第一种密室便是:这不是谋杀,只是一连串阴错阳差的巧合,导致一场像谋杀的意外。第四种:这是自杀,但刻意布置成像是谋杀。
在这里我想讲讲通过宏观逻辑判断来确定密室类型,方便大家在推理时预判密室模型的起点,在这里我介绍逆推法。
无论是什么样案件,核心点是死者是怎么死的。这一般来自于验尸报告,在这里我建议这项作为案件(密室)破解的开端。有了死因,就会有第二个问题,造成这一死因的原因是什么,这里多半指向凶器。从而得到第三个问题,凶器是怎么杀死死者的。注意这里并不是说凶手怎么杀死死者,而是凶器怎么杀死死者。完成以上三步后,便可以得出,是否存在凶手。比如说,死者是头部遭遇重击后死亡,那么就会有问题,什么造成了头部重击,比如花瓶、铁锤等?那么第三个问题,凶器为什么会造成这种重击,最好的判断就是现场环境,现场是否存在能够造成意外的环境,比如说厨房里不会有花瓶、铁锤,那么自然就不会有意外的可能。另外再说说自杀,自杀往往需要一击毙命,如果发现死者是经多次攻击或者死法不能一击毙命,则判断为非自杀。
完成以上三步宏观推理后,如果确认为有凶手,则继续判断,完成杀人的必然要素是什么。从而进入案件事前,事中,事后。
为什么要强调宏观推理,我们在推理过程中,往往需要依靠假设法来判断问题。比如,他如果*****,之后******,最后******,一切建立在他如果,但事实这样的效率是极低的的就好比你有了一个起点,开始做向下的无限分支试错。但是反过来想,如果一开始知道终点,那么如何实现终点,今儿一步一步推理出起点,则效率直线提升。
此外,推理中往往存在误区。即假设了一堆后,开始寻找证据,最后经常虎头蛇尾。但如果根据结果寻找达成结果的情况,从而确定必要因素,再寻找证据,则事半功倍。
最后,想通过唐人街探案3中的第十四种密室,凶手为死者本人来举例宏观逻辑。这个案件其实是利用了角色转换逻辑。凶手是不可能伤害自己的,凶手一定会存活等等,这是大部分案件的底层逻辑。那么如果发生了凶手伤害了自己,凶手便出现了一个角色转换。我们往往认为被伤害的人是无辜的,那么造成伤害的人便是凶手。接下来我们利用逆推法来判断这个案件。
已知死者致命伤为左侧腹部伤害,凶器为玻璃碎片,使用方式为直接捅入,玻璃碎片为现场屏风打碎后获取。则可初步判断密室类型为凶手打碎玻璃屏风后就地获取凶器进行杀人。那么达成以上情况的核心点便是作为凶器的玻璃碎片。从玻璃碎片的散落情况来看,嫌疑人是不存在杀人可能的,因为没人能在晕倒后还能击碎玻璃屏风(嫌疑人身下无玻璃碎片,但死者身下存在玻璃碎片)。如果凶手不是嫌疑人,如果存在第三人的话。现场无进入或进出可能,不存在躲避空间,即不存在作案空间。那么打碎屏风的人只可能是死者本人。那么死者本人打破屏风的原因是什么,那必然是获取凶器,那么死者获取凶器的目的是什么,总不能是自杀对吧,但是凶器唯一的作用便是制造伤害,从而得到凶器制造的伤害或许并不致命。那么死者伤害自己的目的又是什么?因为底层逻辑,凶手不会伤害自己,造成伤害的一定是凶手。那么从而得到死者伤害自己实现角色转换,那么死者的角色是什么,又转换成了什么。死者现在的角色是死者(废话),一个被伤害人,这是转换后的角色,那么转换前的角色,自然就是凶手。从而也就是最后的问题,凶手伤害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因为伤害自己触发了角色转换,同时触发了可以脱离密室的机关(外面的人闯入),从而离开密室。
以上是我推理案件时常用的技巧,希望能帮到大家。当然,若是读者觉得我在扯淡,也无妨,就当图一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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