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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和贪官互补之启示(随笔)

2012-06-02 09:58 作者:龙江老赵  | 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小偷和贪官互补之启示

随笔

□龙江老赵

小偷与贪官交朋友,是偷出来的交情,这好象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但现实生活中他们却演择出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

一次一位朋友讲,某市纪检委要查某个处长,在原定第二天清查办公室之前,一个小偷突然光临了其办公室,窃走大约一百万赃款,结果这位贪官因没有这笔脏款而减少很多罪行,所以后来一提到此事,幸运的贪官非常感激这位小偷,虽然他不知小偷姓子名谁。

这个处长被偷是幸运的,处长感激小偷之情也是真诚的。但贪官也不能较幸,较幸的心态本身就是错误的。后来有个续集,说这小偷因扒窃露了,供出了这个贪官,结果其较幸后又犯事了。续集真不真实无法考证,但伸手必斩手是个规律,贪官早晚会受到法律制裁是必然的。(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在现实生活中,小偷是很着人心烦的,受人憎恨的。记得一次同事讲个故事,说是一个农民老头领着老伴去县医院看病,结果半道上包里仅有的伍百块钱让小偷给偷了,到医院后这两位老人边哭边骂小偷:这个没长眼的小偷,这是我们的换命钱呀,这真是坑死人啦!小偷偷这样的弱势人群,要填个“更”字招人恨了。

反过来,小偷偷东西还要看发生在谁的身上,如果有的时候他们的手伸到贪官身上,老百姓还是很赞赏小偷的“偷行为”的,因为老百姓更恨贪官,虽然也恨小偷,可两者性质却不是一个范畴的问题:贪官的钱是犯罪,小偷的钱是犯法。

周围的小偷扒贪官的版本频多,说一次一个单位的领导的办公室抽屉被撬了,秘书要马上报案,领导反批评了秘书:“报什么案,这不自我找死吗?”秘书不解地问:“丢钱了吗?”领导大怒:“真白痴,是丢了,但不能说。”秘书这才大初醒。社会上类似这样的故事都不新鲜了,茶余饭后,人们都把它当作笑料段子广泛传播。

话题又引回到小偷和贪官互补的平台上,在一定的环境上贪官是感激小偷的,小偷也看透了这样的环境和贪官的心理而下手的;贪官在这个非常时候需要小偷的光临,小偷这个非常时候需要贪官的赠与,真是各所其得,两全其美。

是巧合,还是必然?是必然,还是偶然?小偷和贪官互补是当今社会的一个另类,但却让人深思很多很多的问题。

20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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