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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证明

2017-03-29 09:44 作者:若水  | 2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还记得“证明我妈是我妈”这个2015年的网络热词吗?这个故事,因当时李总理的关注,引起了轰动,据说因此而对推动简政放权、治理证明过多过滥,方便群众办事起了很好的作用。

而事实上,老百姓在办事过程中需要开具的证明名目仍然繁多。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的奇葩和尴尬依然存在。 我执管单位的行政大印十来载了,对此事深有体会

这枚印章,不仅用于证明这个单位的合法存在,运用于上下级往来的各类公文、证件、报表,还广泛运用于介绍信、说明、证明等一般的来往信函。后者使用频率甚至高于前者,尤以开证明最多。

十来年间,单位职工、家属、大院住户、户口在我单位的外来人员来找我开具的一些证明的奇葩程度并不亚于“证明我妈是我妈”。很有代表性的归纳起来有几大类。

一类,证明老一辈的结婚证不慎遗失。

我单位共有退休人员三百多名,随着他们年纪越来越大后陆续的去世,这样的证明络绎不绝。最近的是上周,一位退休同事涉及她刚去世的父亲的房产过户问题,需要我开具3份证明。其中一份是需要我单位说明她父亲和母亲的结婚证已经遗失。同事的父亲也是我单位的退休人员,去世时近97岁,我问同事,见过父母的结婚证吗?当然,这样的问题只是例行公事,我记不清问过多少次了。同事说,父母那个年代,哪里有结婚证明,而且年代久远,六七十年过去,期间就是有,那纸也不知早烂到哪里去了。于是,同样没有见过他们结婚证,且根本不知道是不是遗失了的我,给出具了一张结婚证确实遗失了的证明,否则这个房产无法接着办进一步手续。(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第二类,如果当事人的人在他之前去世,那么,要证明其后未再婚。跟第一类基本是连带在一起的。

明明去世的当事人户口上很清楚的显示了家庭成员,以及他的人事档案里也写明有家庭成员变动情况,但有关部门仍然要单位再出具一张证明,说明他的爱人于什么时间去世,我纳闷死亡证明为何都不足以证明此事?难道单位证明比医院开出的死亡证明更权威吗?另重点是他的爱人去世后,他未再婚。再不再婚这事,应该由婚姻登记处出具吧?但,现在,只需要一个单位证明。同理,在无法准确查证该当事人是否再婚情况下,我仍得为其出具未再婚的证明,否则,她同样无法进行下一步手续。

第三类,证明银行存折不慎遗失了或者存折密码忘记了。

这是银行卡普及之前比较常见的证明。也是老人家来开具的比较多。只要银行存折找不见了,当事人去银行办挂失时,银行就让他们来单位要一份存折不慎遗失的证明。即使在银行填写了不慎遗失的单子,都不行,必须要单位证明他们的存折丢失了。而我也无法证实他的存折是否真不见了,但他需要这个证明,才能找回存折里的钱,我就给他们开吧!

记得有一次,一位患了老年痴呆的退休人员在其儿子陪同下,到我办公室来,让开具他领工资的银行存折遗失且密码也想不起来了的证明,否则他的存折要办两次手续,一次先挂失存折,接着再更换密码。我的证明里必须写明:该同志是我单位退休人员,因不慎将存折遗失,密码也不慎遗忘,因患老年痴呆,无法自理,现委托其儿子代其办理银行存折挂失等相关手续。医院给他开具的患病证明都不算数呢,他的儿子没有我的证明就不能替代他办理相关手续。这单位的证明功效该有多大?我算是见识了。开吧,存折里是他等着吃饭和治病的钱。眼见痴呆的老人一脸茫然和期待地看着我,心酸。

第四类,证明该同志在我单位的收入达多少多少数额。

这类证明多用于贷款买房、买车。只要证明上写明该同志收入达到多少,就可以贷到一定数额的资金。收入的数额由放贷方确定,不管该同志在单位收入是两千还是三千,放贷方不需要来查证,按要求写就行。刚开始,我是不给开这个证明的,这不是事实嘛!可是,人家说,这不涉及什么责任,只是证明这人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收入而已。也罢,与人方便,也没违反什么规定和原则,开!从此,这也成了常态。

第五类,证明儿女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这类不多,但有过几例,比较特别。这不是简单的开出什么内容就可办成什么事的证明,因此,我觉得有必要重点提一提。

前些年,有一个退休人员到办公室来,近八十高龄,拄着拐杖,走路颤巍巍地。潮汕方言很重,说了半天,我才听明白:他的老伴去世了,两个儿子在外地,好多年了,都没有给过他一分钱,逢年过节不来看看罢了,有病也不来照顾。他要我证明他的两个儿子没有尽到瞻养义务,他要拿到法院去起诉他们。这个证明,我开不了,真的不能开,涉及法律纠纷,与前面那些证明性质不一样。况且,这个证明即使我开了,他也找不回两个儿子的良知。解释半天,提醒他去找可以帮助他的部门,然后陪着老人聊了差不多一上午的天,看他几次老泪纵横,心中叹息。

还有一次,是一位老太太,她的三女儿领着她来。老太太一坐下就抹眼泪,还没开口,三女儿就像放机关枪似的说了一大通:她家有兄弟姐妹五个,她父亲在七十年代去世时,全家人商量让她二姐接父亲的班当了工人,说好以后她二姐领了工资就要负责养母亲,可是这些年来,二姐一分钱没有给过母亲,相反,母亲一直在二姐开的饭店里打工,没有工资领,只给点饭吃,还把母亲安置在柴房里,不让住家里。她们儿女几个除了二姐富裕些,别的收入都低,也养不起母亲。现在她们几个兄妹把二姐告上法院,要二姐补偿母亲这些年的费用。她来找我给她开二姐不养母亲以及二姐在单位即将得到十几万的退休金补偿的证明。还强调已有律师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看她灵活地四处转动、透着精明的眼睛,我觉得事有蹊跷,对她以自己收入低而推卸责任也很反感。我让她们稍等,然后到隔壁打电话给两个熟悉她家情况的同事询问了一下,事实与她的描述有很大出入,二姐一直都对母亲挺好的,绝大部分母亲的费用都是二姐的家庭在开支,恰恰是其他几个子女都不管母亲,后来三姐要买房,正好现在二姐的退休待遇马上得补偿十来万,就打起了二姐的主意,把母亲给哄好了,借二姐顶父亲班的名义,找二姐要钱。

原来如此!居心叵测的三女儿,糊涂不明事理的母亲!于是,我答复她说,第一,这是家庭纠纷,你单方面说的二姐不养母亲的话,不算,即使是你母亲在这里亲口说,也不能单凭你们说的就是事实。这个证明,我不能开。第二,二姐在单位即将得到十几万的退休金补偿,目前只到公示阶段,我也不能给你开,至于律师要你二姐的收入证明,这个公示材料可以给你。我只能做到这步。看我没有回旋余地,她扶着母亲讪讪的走了,后来也没有再来找过。钱与亲情,岂是一个证明能说清?

还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证明,数不胜数。证明该同志没有参加学 潮运动,没有犯罪记录,身份是干部还是工人,入党要用;证明孙子孙女跟着有房产在我单位的爷爷奶奶居住的证明,上小学要用;证明某位职工在什么时间在外地探亲生病了,异地就诊了,医疗费用报销要用;证明某退休人员行动不便无法自理了,由其儿女代其办理医保手续,报销住院费用要用;证明某人是我单位职工,要入我们的移动手机集团网,网内可以免费通话用;证明某人无业,领低保要用……

证明是无处不在啊!想想我们的一生是不是要办理许多的证件?要证明许多的重要事项。比如说,要生孩子前,就需要办理准生证,否则,就算是非婚生育,要接受处罚,入不了户口;孩子出生后,父母就需要到医院办理出生证,在家里生孩子的农村人,办个准生证就麻烦了,需要向医院缴费才能办理;父母不生二胎的,还得办理独生子女证,否则就不能享受独生子女方面的政策;随着年龄的增长,证明就更多了,如单身证、暂住证、婚育证、死亡证、失业证、残疾证、身体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为什么需要这么多的证明?因为老百姓往往要办的一件小事,都需要好几个职能部门来审批,而审批的这些部门却不愿担责。有的部门还相互踢皮球:你要给我蛋,才能孵出鸡,而我说你要给我鸡,才能生下蛋。那么谁来当这个中间人?自然就是让老百姓找你的组织去呗。于是,单位或社区就成这个担责的理所当然之地。

当然,不能说所有证明都是无意义的、折腾人的,但当我们对一些证明感到不可理解,问工作人员为什么要这个证明,得到回答往往是“就是这么规定的”。一些机构与部门完全就是自说自话:“合理”、“必须”,根本不能服众,但老百姓又能如何,这些部门只认证明,没有这些证明,你完全办不了相关的事。不过,倘若你另有“关系”,打点一番,可能就办成了,这又另当别论了。

证明越多,越是证明这个世界缺乏信任感。你去办事的“有关部门”似乎总是以怀疑的目光打量你,如果你拿不出证明,仿佛你就是“有问题”的,摆在那里的事实,你都别想办成事。你拿出证明,这个证明就是“有关部门”免责的依据,哪,有单位帮你扛着这责任呢。这十来年,我按自己掌握的“度”来开出的数不清的证明,还真没有一例出过问题,没有一个“有关部门”来核实过。说白了,有些需要证明的事,我这个单位是根本没有知情权的,这让我越发不明白这证明的“必须性和重要性”了。

我不知道像我这样愿意在不违背大原则、各种规定的基础上灵活掌握证明的“度”而为老百姓办事的人有多少,老百姓在其他地方吃过多少冷脸,我也不得而知。同时,由我们这么一个小小的基层单位可以开出的内容如此广泛的这么些证明,可以看出,我们掌握的权力的自由度有多高,这是多么可怕的“自由”!

还有一类“证明”,这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遭遇的,也不是写出一张文字证明就能解释清楚的,但愿这样的机会你不要有。比如,某些人要通过某些渠道来证明你有什么问题的时候,你却无力的发现自己根本不能证明自己没有问题,证明你没有比证明你有更为困难!为何?

这些人躲在阴暗的地方,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以“正义”的名义向“组 织”举 报了你,“组 织”来明察暗访,可是并没有给你解释的机会,某些名目的举 报,举 报的人知道“组 织”不会查,他目地就是让你难看而已,结果呢?你毫无招架之力,百口莫辩。舆论就是这样,很多人完全是随大流的,根本没有自己的判断力,风往哪里吹,他们就往哪里走,所谓正义和公平,很多时候都是可以被操控的。这个时候,你只能期望“组 织”是一个包公,能给你一个公正的证明。

写到这里,突然有很强的无力感,这个世界的真面目,从来没有人说得清楚过,就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谁能解释得清楚?什么时候你我都不需要太多的证明的时候,这个世界,也许就单纯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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