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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拉票贿选等歪风邪气“零容忍”

2016-09-20 08:48 作者:疏桐上蝉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要对拉票贿选等歪风邪气“零容忍”

13日下午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来源于新华社)

辽宁贿选案涉及人数之多、涉及范围之大、影响之恶劣,实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今明两年是各级各地相继进入换届选举的关键时期,国内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关注,媒体关注,甚至国外的媒体和政治势力也在关注,在政治上极为敏感,一旦发生拉票贿选等破坏换届选举纪律的行为势必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对党和政府的声誉和权威也是极大的损毁。

最终确定有多达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想必,这是经过充足时间内极为仔细、严实、严肃的审查、调查、核实后的结果,既不能查漏任何一个可能的拉票贿选嫌疑人员,又不能冤枉任何一个清白的人大代表。当调查结果公布之时,这已经不只是一份血淋淋、冷冰冰的调查数据,释放的是换届纪律不容挑战、政治底线不容践踏的明确信号。不管是谁,要想利用监督漏洞、制度短板来破坏换届选举的纪律和秩序,就必然会被严肃处分、被群众所唾弃。

但公众关注的不只是中央如何处理此次辽宁贿选案,看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严肃换届纪律的意志,更关注辽宁为何会发生如此严重的拉票贿选事件?为何涉及人数如此之多?这显然不是一个小范围的小问题。不论是从性质的恶劣性还是涉及的人数都是骇人听闻的。要知道,这次拉票贿选而当选的可是全国人大代表。实难想象,连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都敢拉票贿选,那么全省人大代表、且人大代表、乡人大代表会会存在着类似的情况甚至更为普遍更为严重呢?显然,辽宁发生拉票贿选案绝非偶然,必然存在着复杂的深层次的诱因和恶劣的政治生态环境。确定辽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不是终点,接下来,更需相关部门深入调查,找到问题根源,确保整个换届选举期间不得再出现类似问题。

要对拉票贿选等歪风邪气“零容忍”。换届选举,是一项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充分体现换届选举的纪律性、政治性、规范性、程序性、民主性和公开性,要确保任何环节任何细节都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规范,要确保选举过程和结果充分体现党和人民群众的意志。拉票贿选,是以违规违法手段破坏选举纪律和秩序以达到个人或某个势力的政治目的,严重挑战着党的权威、践踏着纪律红线,不以“零容忍”姿态,不从严查办、不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不补上制度短板,就难以根本上刹住拉票贿选的不正之风。(文/伍文胥)(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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