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党95年的财经历程及毛泽东财经思想
试述我党95年的财经历程及毛泽东财经思想
李映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95年来,我党所走过的财经之路是极不平凡的,许多共产党人为此做出了艰辛的探索和努力,毛泽东同志是杰出的代表。
由于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近代中国的财政,是建立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基础上的屈辱财政。腐败无能的清政府,割地赔款,经济贫弱,资本匮乏,民不聊生。至北洋军阀和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又培植垄断官僚资本,使民族资本难以发展,国家财源濒于枯竭,加之蒋介石发动反共反人民的内战,向国外举借大量的战争债务,使本来已经枯竭的财源更是雪上加霜。
在这种反动、腐朽、血腥的政权基础上,伴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我党开始了艰难的财经历程。
革命根据地初创时期(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一、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
我党成立初期,财经工作还很薄弱,仅是制度萌芽阶段。年轻的中国共产党创始人毛泽东同志就预料到了革命工作中财税问题重要性,他提出:一要坚决反对帝国主义通过干涉中国税制,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和军阀土豪劣绅通过苛捐杂税剥削人民。如1923年8月29日,就国民政府屈从于英美的压力,电令取消纸烟税一事,他著文指出:洋大人放个屁都是香的,他们要送纸烟来,当局就电令各省停止收纸烟税;要拿棉花去,就取消禁棉出口令。请4万万同胞想想,中国政府是洋大人的账房先生对不对?二要密切关注农村的土地税收和农民负担问题。如在国共合作中,毛泽东针对国民党宋子文、孙科提出的预征钱粮一事,认为我党最重要政策为农民政策,预征钱粮是使农民对本党发生怀疑,不如用公债之法,取之于少数有钱人较为可行。三是明确提出了修改税制初步主张;1927年8月18日,在中共湖南省委会议上毛泽东提出:废除对农民的各种苛捐,征收农业税。
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这一时期是我党财经思想的初步发展时期,其财税政策是:进行土地革命,实行耕者有其田,取缔封建阶级剥削的一切苛捐杂税,废除帝国主义在财政经济上的特权,没收土豪财产,保护中小工商业者。
红军初创时期,军需费用基本靠打土豪和战斗缴获维持,其他来源很少。1927年10月后,朱毛红军在秋收起义和南昌起义失利后会师井冈山,创建中国农村第一个革命根据地。针对红军生存,毛泽东提出:主力红军实行筹款自给,对于国民党政府、军阀和土豪劣绅征收的苛捐杂税,力主坚决废除,代之以统一的累进税。
1928年12月,毛泽东还主持制定了井冈山第一部土地法,规定土地税基本税率为15%。
然而边界对于土地采取全部没收,彻底分配的政策,虽得到大多数人拥护,但执行起来很不彻底,因为遭到占农村土地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地主富农势力的强烈反对。由于敌人的严密封锁和白色势力的四面包围,红区、白去贸易完全断绝,食盐、布匹、药材等军民日用必需品十分缺乏和昂贵,木材、茶油等农产品不能输出,红军给养十分困难,打土豪之外几无所得。
随着红军队伍的壮大,革命根据地空前扩大。1931年9月赣南、闽西两根据地连成一片,发展为中央革命根据地以后,建立了统一的税制,才有了较稳定实现财政收入的可能。毛泽东重申井冈山提出的财经政策,并强调按阶级确定税负,即劳动者低税负或免,剥削者高税负,主张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当日毛泽东以主席的名义与副主席张国焘、项英联名签发一系列关于苏维埃暂行税则、财政暂行条例、农业税暂行税则、经济政策等命令,均强调实行统一累进税。命令指出:苏维埃财政政策的原则是向富人征税,把负担加在剥削阶级身上,按资本营利征收所得税,废除和消灭国民党军阀政府一切苛捐杂税,豁免红军、工人、乡村与城市贫民的税负。
1933年8月20日,在《必须注意经济工作》一文中,毛泽东说:现在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应当为革命战争的胜利,首先是粉碎敌人第五次围剿战争的彻底胜利,为着争取物质条件去保障红军的给养和供给,就需要进行经济方面的建设,否则革命战争的物质条件就不能保障。
他进一步提出苏区要发行300万元经济建设公债,大力发展农业和手工业,恢复钨砂、木头、樟脑、纸张、烟叶及稻谷等生产,恢复边界贸易,将其大批输出到白区去,用其来换回边界军民所需的食盐、布匹、药品。
1934年1月,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毛泽东提出:从发展国民经济来增加我们的财政收入,是我们财政政策的基本方针。苏维埃财政的目的,在于保证革命战争的给养与供给,保证苏维埃费用的支出,一是财政来源仍是首先向一切剥削阶级进行没收和征发,二是税收,三是经济事业的发展。
1935年10月,经过近一年艰苦卓绝的长征,中央红军终于胜利到达陕北。由于那里已有陕甘苏维埃政权,加之人民生活贫困,工商业落后,需要休养生息,因此红军初到陕北后继续采取了稳定民心的税收政策,即不向老百姓征税,且继续主张取消一切旧政权苛捐杂税,保护工农利益,促进工商业方针。为了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同时决定继续以红军和游击队的筹款和战争缴获为财政收入主要来源,适时没收地主财产,征收特产税,适时调整对富农的税收政策,向其征集实物。
1937年1月15日,面对即将建立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一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说:现在不打土豪,土豪喜欢,保护商人,商人喜欢,取消苛捐杂税,贫民喜欢,今后应当使群众更加喜欢,使土豪的喜欢减少。
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开始以后,我党和毛泽东财经思想与实践有了新发展。一是继续坚持取消苛捐杂税,实行统一的累进税;二是逐步改变按阶级成分确定税收负担原则,除极贫者外,绝大多数人要以财产多少,按累进税法负担抗日经费,适当减轻地主和资本家税收负担;三是通过大生产运动,精兵简政,增加税收,减少开支,解决财政困难;四是以政治动员,通过各种渠道筹集抗日经费。
1937年7月在《反对日本进攻的方针、办法和前途》及《为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而斗争》等演讲中,毛泽东主张改变了对敌斗争策略,实行国共合作,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提出取消苛捐杂税,将财政政策放在有钱出钱和没收日本帝国主义者及其汉奸财产以及废除苛捐杂税、减租减息等原则上。
1938年1月10日,毛泽东与张闻天联名致电朱德、彭德怀:目前前方部队给养极端困难,政府及阎锡山方面暂都无大的指望,因此不足给养仍应当依靠群众自愿发动,在有钱出钱,有粮出粮,拥护抗日军队战胜日寇的口号下进行,从开展统一战线中解决。
在1938年10月12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在《论新阶段》的报告中指出:实行战时的财政经济政策,按照自愿的原则,发动群众募捐经费、粮食,以供作战军
1940年12月25日,在《论政策》一文中他又提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时期,我党政策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有重大区别,十年内战时期的许多过左的政策,现在不应再简单利用。
1941年3—4月,在《农村调查序言和跋》一文中,毛泽东指出:党的策略和路线,现在和过去是有原则区别的,过去是反对地主和资产阶级,在现在是联合一切不反对抗日的地主和资产阶级,即在土地政策方面,要求地主减租减息,又规定农民部分地交租交息,同时根据地内让资本主义经济有一个适当发展的机会,用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这是目前中国最革命的政策。
1942年12月13日,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经济封锁和经费停供,给边区抗日军民造成的严重困难。为了鼓舞他们的斗志,毛泽东写了《抗日时期的经济问题和财政问题》一文,深刻论述了经济与财政的关系,进一步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经济工作总方针。文章批评了不顾战争需要,单纯施仁政,以及不发展生产,开辟财源,企图用紧缩开支的办法来解决财政困难的保守观点,又批评了不顾人民困难,盲目冒险,竭泽而渔,加重其负担的左倾思想。
1943年10月1日,他在《开展根据地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讲话中提出:各根据地要认真、彻底减租,在财政问题上,应以90%的精力帮助农民增加生产,然后以10%的精力从农民取得税收,一切机关部队,必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禁止贪污;坚决反对不注重发展经济,开展大生产运动,不帮助群众发展生产,只求打开支算盘,忙于收税弄钱,只求向群众要粮要款的观点。
1943年11月29日,他发表《组织起来》的讲话,号召陕甘宁边区军民组织起来,成为一支劳动大军,既会打仗,又会生产,克服国民党的封锁,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即可战胜敌人,减少老百姓负担。
1944年4月12日,他在《学习和时局》的讲演中指出:我党在1931年到1934年极左路线时期,在土地问题上实行了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过左政策,但在没收地主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这点上,犯错误同志和我们一致。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解放战争)
进入解放战争时期,我党和毛泽东同志把只要精力放在政治、军事方面,但依然对财经问题给予很大关注。
1945年底他又就减租减息问题向党内发出了指示:45年底到46年初的冬春两季,在新解放区发动一次大的减租减息运动和在老解放区进行减租减息复查,并且加紧进行生产,这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
1946年7月到1947年2月,他在连续对党内的指示中指出:在财政供给上,必须使自卫战争、军需得到满足,同时又使民负有所减轻,使我解放区军民虽处战争环境而其生活仍能有所改善。
在1947年7月中央会议及给刘、邓的电报中,毛泽东又指出:军队打出去,在新区与其没收地主土地,不如按阶级路线缴税摊派,土地革命时期打土豪办法,所得不多,名誉又坏。
1947年10月,在起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毛泽东首次提出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号召;首次提出没收蒋宋孔陈四大家族财产,没收官僚资本,发展民族工商业;废除封建剥削制度,实行孙中山先生所倡导的耕者有其田政策。
1947年12月,中共中央在陕北米脂县杨家沟召集会议,毛泽东做报告指出:1931年至1934年我党曾实行过所谓的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以及对资产阶级经济成分采取过高的所得税率等政策;抗战时期,为着同国民党建立抗日统一战线和团结当时尚能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人们起见,我党主动地把抗日以前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改变为减租减息政策,这是完全必须的。日本投降以后,农民迫切要求土地,我们又及时作出决定改变土地政策,由减租减息又改为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这是最彻底的消灭封建剥削制度的一种方法,是完全适合于中国广大农民群众要求的。
1949年3月5日,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河北平山县西北坡召开,会上在谈到土改问题时,毛泽东说:南方暂还在国民党区域,在乡村中,则是首先有步骤地展开清剿土匪和反对恶霸地主斗争,完成减租减息的准备工作。北方除地主而外,大部已经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建立了人民的统治,并且根本上解决了土地问题。
谈到资本和经济成分问题时,他又说:在革命胜利后,没收官僚资本,归新生是人民共和国所有。节制资本和外贸统制将是新中国的基本政策。孙中山先生所说的节约资本的口号,于我们仍适用。要在财税、价格等方面对私人资本进行节制、限制,特别是大业主、大资本家。
总之,在八年抗日时期和三年解放战争中,毛泽东同志指出在财经问题与革命战争的关系上,首先要注重生产,要以90%的精力帮助人民生产,给人民以东西,然后人民才能给你东西,才能以10%的精力从人民取得税收。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宣告成立。开国初期大规模的战争刚刚结束,百废待兴,财政经济十分困难。毛泽东、党中央高度重视财经工作。
1949年12月,他两次提出认真研究财经问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中财委按照党中央毛主席的部署,采取了如下措施,先是统一全国财经制度,其次制止国民党遗留下来的通货膨胀,平抑物价,恢复和发展生产,迅速扭转财经困难状况,三是大力增收节支,保证抗美援朝,边稳定经济,边进行建设。
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我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共设工商业税、货物税、盐税等14个税种。
1950年9月,政务院发布《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农户150斤小麦或大米以上的家庭,实行30—40%的累进税率纳税,首次统一全国农业税的征收。
到1952年底,国家财政收支实现平衡,市场物价趋于稳定,工农业生产达历史高水平,财经状况基本好转,恢复国民经济任务基本完成,毛泽东同志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在1950年6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他讲话指出,人民政府近期实现了全国范围的财经统一,取得了财政收支平衡,制止了通货膨胀,稳定了物价,我国人民也用交公粮纳税、买公债行动支持了政府,我们实现了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
毛泽东历来十分关注农业税和农民负担问题,无论革命根据地初创时期,还是全国解放建设时期,均一直如此。
1953年6月,就公私一律,变更纳税环节的新税制风波,他严厉批评了当时的财政部薄一波等人,并撤销其部长职务,也因此影响到周恩来总理的政务院权利分工。
1953年9月,他就抗美援朝征粮问题指出:这是大仁政,有牺牲,要用钱,然要多收农业税,如同抗战中打日本,多征粮,否则于国于民不利。
为了惩治党内滋生的腐败现象,他于1951年底到1952年初发动了 “三反”、“五反”运动,有力地打击了不法资本家和其他腐败分子,促进了新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1956年党的八大以后,由于一五建设的成功,从中央到地方普遍忽视经济规律,夸大主观意志,造成左的思想抬头。财政工作也脱离实际,只片面强调增长速度,不讲平衡;只重生产,不重生活;只重主观积极性,不重客观可能性,建设规模超过国力,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到1960年下半年,市场供应奇缺,人民生活明显下降。
此间毛泽东等中央主要领导已认识到经济的冒进性,很重视税收等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节。
1956年4月,他发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指出,我们的农业税历来比较轻,在合作社的收入中,国家拿多少,合作社拿多少,农民拿多少,及怎样拿,都要定得适当。
在1957年10月召开的八大三次会议上,他讲话提出:要勤俭持家,节约粮食,以便有积累,有了国家、合作社、家庭三种积累,我们就富起来了。
1958年6月3日,他以国家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征农业税,标志着新中国农业税制的统一。此税一直征到2005年底废止,2006年,国务院决定停征农业税,标志着长达2600年的皇粮国税也在中国大陆结束。
1958年9月,国务院颁布《工商统一税条例》,决定开征工商统一税、盐税、货物税等在内的9个税种。
1958年、1959年毛泽东多次谈话,提出要研究积累和消费的关系问题。
1959年6—7月,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讲话,要求把过分下放的财权适当收归中央、省级。
1960年他再提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强调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
为了加强集贸市场管理,1962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正式发布试行规定,开征集市交易税。
1962年8月后毛泽东又谈到积累与消费之矛盾,说到这几年积累太多,要给农民多留多吃,少征少购,城市人口要减少等等。
1963年9月他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发展社会主义要有积累,但不能积累过多,要减轻人民负担,改善人民生活。
1964年5月,针对经济形势好转后的大上项目势头,他提出按客观规律办事,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1965年6月,他在听取三线建设汇报时指出,项目规模过大,留余地太少,要留有余地在百姓那里,对老百姓不能搞得太紧,总而言之要备战备荒为人民。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文革”十年,把税收当成了“烦琐哲学”来批判。于是,1973年进一步简化税制,把企业的工商统一税及附加等合并为工商税单一税种征收。
从建国以后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1978年的二十多年间,由于受苏联税制及党内左倾思想的影响,国营企业上缴利润成了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如1978年企业上交利润占到财政收入的50.5%,国家大部分税收来自国营企业。同时这一时期国家强调重工业的发展,消费支出很少,在人民生活方面欠了帐。
改革开放时期
1976年,毛泽东逝世。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结束十年动乱。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财政工作也适应这一新形势及时进行改革。
从1958年农业税条例正式下发到1978年以来的二十年间,我国财政一直实行单一的农业税种,对国营企业一直实行利润上交制度。
1979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我国市场逐渐繁荣,经济逐步好转并在随后几年迅速发展起来,预算外财力也迅猛增长,为财政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可靠财源。
1980年,我国开始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五年不变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由中央平衡财政改为各省市自求平衡。
1980年9月,五届全国人大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此后八届、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均修订通过此法。2011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又将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1981年I月16日,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决定从1981年开始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
1983年,我国开始实行国营企业利改税第一步改革,即对国营企业实现利润由直接上交国家改为按一定比例征收企业所得税。
1984年末,我国又进行第二步利改税改革,调整产品税率,增设资源税、增值税及几种地方税。
利改税的实施,使国家财政收入能够随着经济发展而稳定增长,同时也扩大了企业增收盈利的自主权。
1983年开始,我国对多年实行的基建拨款也开始实行拨改贷,调动了建设单位积极性,有利于节省投资,缩短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果。
1980年初开始实行的“分灶吃饭”财政体制,有力地调动了各地方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保证了我国四化建设的资金需要。但是后来发现弊端甚多,地方各自藏富,千方百计减免上缴,中央所得税收减少,而且地方不进入开支主盘子的预算外资金逐年大增,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逐年下降,财政赤字压力逐年加大,造成国家支出日益拮据,不得不向地方财政借钱。
1992年邓小平南巡以后,由于我国进一步实行扩大开放,于是对财税现行体制进行改革,把现行的包干制改为分税制,推行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成为必然。
1993年春,中央召开会议酝酿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并于1993年7月底,财政部出台第一个方案,即设想把产品税、增值税、工商统一税划归中央,企业所得税、营业税、资源税作为共享,其余税种作为地方税。
1993年8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研究这一方案时,由于与会的部分发达省份的强烈反对,财政部不得不提出了一个渐进方案,即消费税归中央,增值税作为共享税,中央得75%,地方25%,资源税(以前不确定),国务院最新确定属地方税(海洋石油资源归中央),而且规定由以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有利于地方提高财政收入,企业所得税按隶属关系征收,其他税种作为地方税。
到1994年8月召开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时,分税制方案获通过,并由财政部发布执行至今
1994年8月,税务机构正式分设为国税、地税两套机构。
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当年就取得巨大成效,国家财政收入达到5071亿元, 比1993年净增953亿元。
1998年,财政部又启动了公共财政配套体制改革,财政部主动集中财力为市场提供公共物品服务,满足社会公共需求。
1999年11月1日,财政部启征属于中央收入的个人储蓄利息税。
2000年3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决定于2006年起停征农业税。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通过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其税率由33%改为25%,不再分地方所得税和中央所得税,同时废止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财经事业不断发展和完善,随后进行的一系列财税改革,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规模的不断扩大。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亿元,是1979年的1146亿元的72倍。2011年财政预算报告显示,支出规模达亿元,是1979年1281亿元的78倍,主要用于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六项举措。
但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行也暴露出许多社会问题。比如:地方政府因财政困难,不断抬高房、地价格,借以获取高额的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税收来弥补其财政缺口。
因此,全面推行省管县财政体制,增加县级财政主体税种和财力,已成为我国财政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深层次的发展变化,新的经济形态不断涌现。营改增提上国家的议事日程。从2012年1月1日起,国家决定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在服务行业全部推开。这是发展服务业,激活市场的必然之路。改革后的好处是消除企业重复征税,税负明显减轻,增加企业活力,促使调整产业结构,减少经济波动中的依赖性,从而增强地方财政的稳定性。
但是“营改增”后,将使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产生不利的影响。也即地税收入中营业税将全部或大部分丧失,而融入到增值税种中去,企业所得税也随之而失去新的增长。按照现行增值税分成体制中央和地方85%和25%的比例,形象地说被收上去的营业税多,被重新分地方的增值税肯定少。
营业税是地税收入增长的主力军。如此一来前言省份服务业较为发达,财政尚可较快恢复,而落后地区发展潜力较弱,增加收入是非常困难的。
据财政部税政司统计年8 月1 日起“营改增”全国推行后,2013年减税规模超过1400亿元,相应城建税等附加税就要减少将近200亿元,对地方财政的不利影响显而易见。
此外据笔者了解,这几年一直喊的房产税、物业税、遗产税等有望即将开征。此举对抑制房地产、物流的过度开发、泛滥以及老百姓对腐败现象、贫富分化加剧的治理期盼有一定的好处。
总之,我党和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的90年以至新中国成立的60余年中,在财经工作中留下了许多宝贵的精神财富,也留下了可贵的探索,如同战争年代创造的财经思想一样,永远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我们今天回顾它,就是要以史为鉴,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展财经事业。
(参考文献:孙祤刚等主编的《中国财政史》、何盛明等主编的《财政学》、翁礼华的《走向胜利的财政之路》、王丙乾的《全面深刻领会毛泽东财经思想》、刘佐的《毛泽东税收思想初探》、《纵览创建新中国时期的税收政策》、夏祖军的《新中国财政从这里走来》及《毛泽东选集》、《农村财政问题论文集》等。)
此外原作于2011年6月16日,笔者在发表时随着近五年时局的变化,在结尾初补作了较大的改动。
作者单位: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