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执法不能止于清退打人者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关庙法庭法警在对被拘留人实施拘留过程中,因其拒不配合,对其扇耳光、揪头发。前晚,汉滨区法院发出通报称,已对该院法警大队长诫勉谈话,对3名协警予以清退。(5月30日 新浪网)
说起暴力执法,已经令人屡见不鲜,几乎都形成了一种惯性模式。通常是被执法者行为存有一定过失,在与执法者发生言语冲动后,再进一步恶化成打架事件。于是,暴力执法就这样诞生了。
统观这几年的暴力执法事件,都不难发现其固有的一些规律,无独有偶,“临时工”“协警”“协管”几乎占据了总数的绝大部分。原因不难想象,非正式人员的文化水平、思想素质,以及方式方法都相对欠缺,并不能同正式工相提并论。同时,“反正都是临时工,大不了不干了”也成为一些“临时工”执法受到阻碍时,大打出手的重要原因。
毫无疑问,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应对关庙法庭法警暴力执法事件,及时清退3名打人者是明智的抉择。既可以缓和社会舆情,给社会一个交待,也能给打人者一个教训,体现当地政府的公平公正之心。但是,清退打人协警,暴力执法就不存在了吗?显然未必。
诚然,“临时工”执法,本就是一个令人尴尬的事,从法理上说,“临时工”并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但一些基层政府,在城管、交警、派出所等需要大量人员的部门,正式工又非常有限,工作上心有余而力不足,“临时工”执法发挥重要补充作用。今年6月1日起,吉林省全面禁止“临时工”执法,就是一次很好的尝试。
但是,“临时工”暴力执法,问题不全在“临时工”身上。如果仅以清退为主,并不利于整个社会暴力执法的消除。陕西这起协警打人事件,固然与协警本人个性有关,但也当地的执法风气、执法氛围,以及“临时工”的招聘把关方面,有着莫大的关系。(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所以,清退协警打人,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执政模式,并不利于暴力执法行为的彻底消除。但愿陕西清退3名打人协警不是一个事件的结束,不能因为清退后就万事无忧。(雪冰)
暴力执法不能止于清退打人者的评论 (共 8 条)
- 心静如水 推荐阅读并说 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