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责任由邓小平一人承担不公平
前几日,同学儿子在建港大酒店举办婚礼。同学们坐在一起。其中男同学一桌。一个政府统战部官员同学,与一个地方国企纪委书记相遇,二人客套,互相敬酒。喝的不少。十人已经喝过两瓶白酒,继续要了两瓶。当同学夫妻、新郎新娘夫妇来敬酒时,二人被选为桌子代表。代表大家接受敬酒。等宴席结束了,那个纪委书记露出醉态。恰好夫人陪同,就把他驾到出租车拉回家;剩下那个公务员走不了,一个人来的。坐在公家车站牌出酒,出冷汗,心慌,眼花。女同学买了几瓶矿泉水让他醒酒。有事先走了。剩下我们二人。在喝酒时,有个同学劝我,我曾大声警告:喝翻了几个都跑不了责任。昨天有个新闻,大哥让弟弟晚上招待工友时突然死亡,弟媳妇要求按照工伤处理,弟工资3万元弟媳妇15万元三个孩子赔偿金22万元,总计40万元。一杯酒40万元。此事责任认定还不算复杂。如果一个人喝死了,十个人都必须负责,出钱解决损失。
几个退休老人在小区接受免费照相活动。相片出来后,背景是"钓鱼台"三个题字,题字人邓小平。一看钓鱼台满心喜欢,一看邓小平三字立即要求换背景,并且说不能看,中国的腐败都是他的,他让中国腐败了。
79年以来,国家富裕,经济大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提高。但是确实逐渐出现腐败,且越来越严重。作为总设计师从来没有支持过腐败。80年代有些人搞自由化,就是腐败的雏形,邓旗帜鲜明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90年代提出两手都要硬,一手抓经济,一手抓经济犯罪也包括腐败犯罪。直到老人去世,都主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后人指责批评前人,莫要忽视前人的环境。反思可以,也有利于社会进步。追究责任也可,但要公正,符合事实,不要歪曲历史。要全面客观科学地评价30多年的成绩与缺陷不足,有限负责任。不如评价毛泽东,建国贡献第一,晚年错误发动文革。邓小平成功发展经济,不足是教育滞后,没有遏制一些人腐败倾向与心理。97年腐败有,不是很严重,不能和以后年腐败形势比较。
其实,腐败与经济发展是一对孪生姊妹,一起发生发展。腐败首先产生于薄弱个体,那个忽视了党性学习忽视了自律的人。绝大多数人都在抓经济,忽视了这些人的蜕变存在。腐败之星星之火也可以燎原。越来越厉害。大家都有责任。独独指责一个人不公平。大家都知道,谁干活谁犯错误多。不干活的人,没有机会犯错。
大家也不要再重复“狼来了”,“咕咚”的故事。每一个人说话都要有根有据,不要眼睛对外,指责别人不负责任,自己负起反腐败责任了吗?扪心自问吧!其实腐败就在每个人身上发生。肥胖就是身体腐败的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