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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给亲爱的小偷们

2014-03-07 08:29 作者:清霜  | 2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今天在散文网上见一篇文字,大意是说某某某,偷了我的文。文章的名字,偷文者的名字,文章藏匿的网站,都一一例举,想必那小偷见了此文,是要无地自容了吧?

于是想到我平时也码些字消磨,一时性起,也粘了一篇前几天自己写的《江南,杏花,烟》到百度里,真是不搜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相关网页竟达十几页之多。我随意点了几个网页查看,发现小偷们的性情也各不一样,有点良心的,便留了我的名字;自私些的,改成自己的大名不惭。更有可恶的,偷了也便罢了,还拿到各个网站去发表招摇。

真真是让人见了,又可笑,又可气,又可恨。在文字和文学日渐没落的今天,想想那些偷文者,实是可怜的。我不过一无名小卒,偶尔码几段豆腐块的文字自娱自乐,并不值一文。他们偷了去,哪里就能变成金子了?必是见我这篇字略顺眼些,偷回家去装装门楣,赚了几分虚荣。却不曾担了个小偷的骂名,运气不好遇个脾气坏的作者,难不免要叫骂一番的。

忽然就想起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已来,明明偷了人家的东西,却一直争辩:"窃书不能算偷!“我若是去找我的小偷们去理论,他们必定会异口同声地说:”转载不能算偷!“想想也是啊,复制,转载,能算偷吗?于是百度词条偷的本义:不劳而获的人(指自己不劳动,直接拿别人财物生活的人)。别人花费数小时甚至数天写出来的东西,有人复制,粘贴不过几秒就据为己有,还堂而皇之拿出来用,甚至招摇过市,这种行径,何止是偷呢?简直和强盗无异嘛。

一阵耿耿之后,便也释怀了。一直喜欢文字,看书码字,原为兴趣所驱。娱己之时,能够娱人,应算功德一件。我佛慈悲,曾说过:”骂人是减轻别人的罪孽,消减自己的福报。“又有哲人说过:”生气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如此一想,心中倒生出几分感激之情。亲的小偷们,感谢你们的到访,草舍因你们到来而蓬荜生辉,拙作因你们的复制而发扬光大,文学也会因为你们的存在而多一点繁荣。我呢,因了你们的行径,心中添了几分矫情,几分窃喜,几分得意!也对自己的文字多了一点自信!感谢你们的支持和鼓励,清霜在厢有礼了!(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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