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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9 22:19 作者:亓方文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阮籍有诗云:“杨朱泣歧路,墨子悲染丝”。

我是看蔡志忠的《列子传》才知道杨朱的,知道的也只是“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先贴一段吧:

“拔一毛以利天下, 而不为也” ——2 千年前中国人的民主呼声 杨朱此言一出天下惊。 初闻此言, 深感不可思议, 天下难道还有如此极端自私之人么? 明知这只是一个假设, 忍不住还是要认为, 如果天下或国家需要我一根毛或者别的, 从内心深处还是愿意奉取的。 殊不知, 杨朱正是从这一根毛开始推论的, 既然可以用天下(国家) 的名义要求你奉出一根毛, 难道不可以进而要求你奉出一块肉、 一只手或一条性命来么? 这个请允许我在后面再作解说。 杨朱的这句名言其实是由孟子从下面这段话里引申请出来的: 杨朱曰:「伯成子高不以一毫利物, 舍国而隐耕。 大禹不以一身自利, 一体偏枯。 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 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 人人不损一毫, 人人不利天下, 天下治矣。」 禽子问杨朱曰:「去子体之一毛以济一世, 汝为之乎? 」 杨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济。」 禽子曰:「假济, 为之乎? 」 杨子弗应。 禽子出语孟孙阳。 孟孙阳曰:「子不达夫子之心, 吾请言之。 有侵若肌肤获万金者, 若为之乎? 」 曰: 「为之。」 孟孙阳曰: 「有断若一节得一国, 子为之乎? 」禽子默然有閒。 孟孙阳曰:「一毛微于肌肤, 肌肤微于一节, 省矣。 然则积一毛以成肌肤, 积肌肤以成一节。 一毛固一体万分中之一物, 奈何轻之乎? 」 …… 禽子假设性问道要杨朱你身上的一根毫毛以济世, 你肯吗? 杨朱就懒得理他了。 禽子只好去和孟孙阳搭话, 孟孙阳就反问禽子, 假如给你万金, 只是要伤及你的肌肤你肯干吗? 禽子说当然干。 那好孟孙阳继续问他, 断你的一肢再给你国家, 你肯干吗? 禽子有些语塞了。 孟孙阳继续发挥道: 一根毫毛是比肌肤要少, 肌肤是比肢体要少, 然肌肤不是由毫发构成的吗?肢体又不是由肌肤组成的吗? 一根毛也是身体的一部分, 怎么就可以轻视它呢? 看到这里, 我不仅要佩服起杨朱的学说起来了, 这里的毛发换成个人, 身体换成社会, 其间的道理岂不是一样吗? 难道因为个人与社会相比的渺小, 就可以任意牺牲任意处置了吗? 这点秦晖在《儒家的命运》 里有很精彩的解说: [因为所谓的“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 实际在当时讲的不是拔一毛以利天下应该不应该,而是指谁有权利, 拔一毛以利天下, 那是好事嘛, 谁认为不应该呢? 其实杨朱也不认为不应该。 但是关键在于, 应该不应该是一回事, 这个权利归谁, 谁有权利拔我一毛又是一回事。老实说, 如果我愿意何止拔一毛, 为天下我可以抛头颅洒热血, 但是前提是我愿意。 你能不能以利天下为由, 拔我一毛呢? 如果可以那是什么道理? 那是因为一毛很小、天下很大是吗?如果这个理论能成立, 我同样可以为天下折你一臂, 我同样可以以利天下为由杀你一头, 我同样可以以利天下为由, 杀掉十万个人、 一百万人, 因为跟天下相比, 他们都是少数, 我甚至可以以利 51%的人为由, 杀掉 49%的人, 那还得了吗? ] 所以孟子总结道: “杨子取为我, 拔一毛而利天下, 不为也。” 并对此展开批判, 但他批判的焦点并不是杨朱的利我主张。 拔一毛以利天下不是不该为, 而是不敢为, 在孟子看来你没有这个权利, 你的一切不是属于自己个人, 不是属于国家, 而是属于小共同体(这个要参照秦晖《儒家的命运》一文) 。 所以杨子他护自己的一毛, 如果是基于父母的意愿, 这当然是好的, 但是如果是为了自己的意愿, 那当然就不行了。 但到了后世, 经过世人的误读, 杨朱此说成了地地道道的极端利已主义, 反而不知杨朱正是对个人权利的肯定, 是对个体的尊重。 要准确解读杨朱的这句名言, 还必须区别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 集体主义的基本要求是个人权利与其所在的集体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 要无条件服从集体的利益而放弃个人的利益。 它的理论逻辑是: 集体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 个人只是这个有机体的其中一部分, 个人的权利实现主要依靠集体权利的实现。 从总体上说, 当个人与集体发生冲突时, 每个人只有遵守集体主义原则而牺牲自我利益, 才能保障社会存在发展; 只有社会存在发展, 每个自我才能生存。 反之, 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每个人违背集体主义原则, 不是自我牺牲而是损人利己, 那么, 社会也就不可能存在发展; 社会不能存在发展, 每个自我便不可能生存。 而这正是先秦墨法等学说所持奉的理由, 为了天下是可以要拔任何个人的毛甚至取任何个人的生命的。 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与天下相比实在微不足道。 而现代民主理论和个人主义几乎是同一理念的不同表述。 民主如果不是以保障个人的权利为目的, 就不是真正的民主。 因为现代民主理论的出发点就是“天赋人权”: 人生来平等, 个人的权利是先于社会的产生而存在的, 属于自然天赋, 神圣不可侵犯; 政府只是保障个人权利的工具。 从哲学上讲, 人是目的, 而不是手段。 对个人主义合法性的解释中, 最有说服力的理论恐怕要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他认为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契约方式放弃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而产生的。 国家公权来自人民的私权的让渡。 他说: 人性的首要法则, 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 人性的首要关怀, 是对于其自身应有的关怀, 人的主人是他自己; 任何人对自己的同类,都没有天赋的权威; 任何人不得放弃自己的自由。 如果规定一方面是绝对的权威, 另一方是绝对的服从, 那么, 这样的约定就是无效的。 也许有人会疑惑, 假如人人奉行个人主义, 这社会岂不是散沙一盘么? 当然, 我不否认集体主义有其合理的一面, 人要想把个人利益最大化单靠个人的努力是无法实现的, 所以需要分工需要合作, 通过利他来实现利已的收益最大化。 杨朱思想就是从计算利害出发, 提出“为我”、“贵己”的口号, 杨朱的 “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 其实就是先秦版的 “帕累托最优”。帕累托最优正是指达到这样一种状态, 任何一方的境况改善, 都不会不使另一方境况恶化。如果所谓的“天下大利” 是以损害某些社会成员的利益为代价, 哪怕是“一毛”, 也不是“帕累托最优”。 但是在“经济人” 假设, 和“帕累托最优” 理论支撑的西方社会, 又是怎样实现“公益” 的呢? 很多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公益” 做的也很不错呀! 与之相配套的理论就是——根本不存在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的所谓“公益”, 所以也就不必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了。 个人“拔的每一根毛”(例如: 纳税), 都是为了个人自己的利益。 不同的是,有些社会商品——公共财货, 不可能通过私人部门和市场行为得到, 只能通过公共部门的经济活动——主要是通过财政形式获得。 说到底, 还是自己为自己的“经济人” 假设。 不要想让个人为虚无的、 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的“天下大利” 拔“一毛”, 这也是“集体主义” 与“自由主义” 的一个分野。 目前, 于我国而言, 不是集体主义说得太少, 而是太多, 二千年来, 一直是社会和国家压在个人身上, 让每个弱小的个体被压得喘不过气来, 所以今天我们需要呼吁每个人的觉醒, 人 人起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行使自己的天赋人权, 这才能实现每个人的自由。 这也是我在和友人聊天时, 为什么要强调杨朱的这句名言: 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也。 要让我拔毛, 先从尊重我的个人意愿开始。杨朱此说不过是切中人类心灵中最为深刻的生存意识,确立了个人存在的价值。 个人主义这一哲学, 赋予了世人抗拒上层人士、 公众义务及其巨大道德压力的权利。 可怜杨朱这种平民思想中对“人性自私” 的理解和尊重经历了暴秦和外儒内法的历朝历代最终被暴力所阉割, 下层人民的个人权利和人性尊严为武力所压垮, 统治者趁机推出了可以 “悉天下奉一身” 的这个改造过的儒学, 百姓万民如刍狗般被迫学会了“天下为公” 的奉献理念。进而发展出当代的愿做社会主义的螺丝钉这样的愚民观念。 人的价值何在? 人是工具还是目的? 人的权利何在?

今天下早班后在家洗过澡正准备吃饭饭,阿打电话来邀干活喝酒,于是过去

他买的门市租出去了,三楼毛坯房卫生间没铺地板砖,但安了热水器,租户洗澡水淌不出去——地漏高于地面。

我们几个弄点沙子水泥给磨磨,然后去喝酒。(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说公司的事,人生选择。

谁有权利?谁没有权利?谁真有权利?当底层老百姓的,哪有什么好法?

选了,就别后悔

别后悔选了,也别后悔没选。

殊途同归,再惨还能惨到哪里去?

各人过各人的,谁也替不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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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的评论 (共 8 条)

  • 亓方文
  • 雪儿
  • 浪子狐
  • 江南风
  • 心静如水
  • 听雨轩儿
  • 李三白
    李三白 推荐阅读并说 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为,感谢先生分享。有这至理名言佐酒,想必是滋味十足!
  • 丫丫

    丫丫好文笔!!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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