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1776年)(英)亚当·斯密 第一卷 第十章 工资与利润的变化(四)
0.1
1件产品售价120元,其中的人工成本也就是工人的工资是10元。工人的日工资是100元,也就是每天做10件产品。
分工提高了劳动效率,更多的人参与到一件产品的制造过程中。假设这一件产品现在需要10道工序,由10个人共同完成。
如果每个工人的工资仍然是1件10元,那么产品的成本就已经变成80+100=180元了。但它与120元的产品没有差别,所以就算按照成本价180元,也不会有人来买。
所以,1件产品的人工成本不变,仍然是10元。10个人分,每个人的工资就是1件1元。
前面说了,工人要维持日常生活,每天的工资最少应该是100元。既然1件产品只有1元工资,那么每个工人每天就必须生产100件产品了。
雇主要保证,每天必须有100产品能够生产出来,否则工人就得不到需要的工资。所以,雇主现在每天的成本就是9000元(1件产品中固定成本80元,人工成本10元)。
因此,在分工提高劳动力之后,雇主必须雇佣更多的工人。
雇主所期望的利润,是总成本的20%,所以雇主一天可能实现的利润就是1800元。这已经差不多等于一个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
0.2
劳动分工是生产技术改进后的结果,也是促成生产技术改进的原因。
既然分工能够提高产品的产量,为什么之前的人们不多雇佣工人呢?
这有两个原因。
第一,产品制造出来之后,还要卖出去。产品本就是为了满足需求而制造,所以它一定是别人需要的。但是,需要的人要拿出他自己的剩余产品来交换,或者把他自己的剩余产品卖掉,再拿钱来购买产品。
在其他行业特别是农业技术没有突破性提高之前,剩余产品很难积攒,交换行为也就很难实现。所以,在没有一个扩大了的确定的需求之前,或者说,没有找到“新的市场”之前,人们不会雇佣工人来生产“卖不出去”的产品。
第二,更重要的原因是,古代生活是“贵族社会”。贵族不仅直接从普通人手中收取赋税,还享有种种法律上的特权。
普通人有了生产技术改进的能力,或者是被贵族强行征用,或者是贵族看不上的没有很大幅度的改善效果。
而被贵族强行征用的技术,也只是贵族谋利的工具,主要的收益都被贵族拿走,提供技术的人既没有重赏,也得不到重用。久而久之,谁还愿意费心去研究技术的改进呢?
王朝存在的时间越长,由血统衍生的贵族数量就会越多。他们的一切需求都要从普通平民中获取,因而对普通人的压榨就只能越发沉重。
所以我们会看到,历史上的王朝,总是在建立之初最有活力,之后随着时间慢慢腐朽。最终的结局,总是无力负担的普通人奋起反抗,重新洗牌建立新贵族后,再重复这样的社会生活变迁历程。
0.3
因此,欧洲范围内的具有突破性的技术改革的前提是,贵族时代必须被终结,或者至少要能够有效地限制和约束贵族特权。
这个契机在大航海时代之后出现了。新世界的发现,首先就是“市场”的扩大,并且是超出旧有观念的难以想象的扩张。它带来的是思想上的狂热,和对产品的急剧增长的需求。
开始的时候,当然还是贵族们特别是皇帝国王大展身手各显神通的高光时刻。
但很快的,贵族内部就因为分赃不均而彻底决裂了。
贵族们也分三六九等。等级越高的大贵族,能够享受的特权也就越多,所占有的收益份额也就越大。
但是,在大航海时代带来的财富热潮中,行动的执行者主要是小贵族,以及以往不受重视的大贵族家族中的底层子弟和附庸者。他们以生命为赌注,搏求巨额财富,为的就是改变自身的社会地位。
大贵族与新兴贵族势力的争斗,最终围绕着“谁能够得到王权支持”而展开。
借此,王权不断地加强,获得了以往无法想象的强大力量支撑,这力量首先撼动了中世纪延续下来的神权统治。
“王权至上”,在这一行动中,大贵族与王权的矛盾特别地突出和激化了。新兴贵族收到了王权的招揽,他们也正好借此壮大了自身。
最终的结果,大贵族被弱化了,王权成为凡俗世界至高无上的唯一权威。它也就成为贵族时代仅存的壁垒,将要被消除的最后的贵族残余了。
0.4
决定性的突破行动,是发生在1688的英国“光荣革命”。王权在“法律”的名义下受到了限制,它为新兴贵族势力的发展扫除了最终障碍。
从1500年到1688年,将近200年的时间内,新兴贵族势力虽然依靠王权得以壮大发展,但他们也提出了自身理念,这就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最初,这一理念还仅仅是为了捍卫新兴贵族在大航海行动中获取的巨额财富。但很快地,它就与普通民众的普遍要求融为一体,成为整个时代交响乐章的主旋律。
新兴贵族自居为“人民代表”,要求得到王权的直接庇护。大贵族及其附庸者对人们的压迫和奴役是“不合理”的,必须予以纠正,而王权是唯一可靠的人民的守护者,一切权力应该归王权所有。
这一观点既迎合了王权强化统治的迫切需要,又激发了普通平民的爱国热情,新兴贵族终于掌握了话语权。
由此带来的是整个社会生活中方方面面的观念与行动的革新。
到了1762年,法国的卢梭出版《社会契约论》,将“人民的自由”提高到了王权之上,王权也就失去了它最后的存在意义。人民不再需要任何特权阶级的存在,人民将凭借自身的力量守护自己。
0.5
新兴贵族势力在背后主导和推动了这一历史发展进程,并由此获得了崇高声望。
大航海最初还仅仅是对新世界财富的直接的暴力掠夺,但新世界的发现其实也打破了各个国家和地域之间的经济阻隔,一个全新的无边无际的市场呈现在人们的面前。
首先当然还是来自于新世界物产的大量流入。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可以作为食物的植物品种,特别是玉米和马铃薯(土豆)。这两种作物的特点是好养又量大,彻底解决了“食物短缺”这个技术革新中最大的困难。
农民现在可以从耕地中解放出来了。或者这样说,新兴贵族在任何行业中都不需要“多余”的人手,只有最高效的生产,才真正创造出最大的收益。
大量的农业剩余人口,被新兴的工业产业吸收了。这些产业当然也是新兴贵族们开办的,它是为了在新世界的贸易中抢占份额。
新兴工业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它不仅要从农业和传统行业中争夺新的产业工人,也要与其他的工业同行激烈竞争。
这就造成了一个看似自相矛盾的景象。一方面,工业产业工人成为最重要的需求,因而应该获得更高的待遇。但是,另一方面,大量的人口从农业和传统产业中被驱逐出来,数量多到了工业体系根本无法容纳,以至于在这些人中间产生了惨烈的生存竞争,雇主能够借此把工人待遇降低到“仅仅是活着”的程度。
这就是斯密所看到的现实。
1
不仅农民的手艺,即耕种的一般操作方法,而且乡村的许多低级劳动部门,需要比大多数机械行业更多的技能和经验。
以铜和铁为加工对象的人所使用的工具与材料的特征总是相同的或几乎相同的。但用一些牛或马去犁地的人所使用的工具的健康状态、力量和性情在不同场合是极不相同的。而他使用的材料和工具都是变化多端的,都需要他运用更多的判断力和自由裁决力去处理。
虽然普通耕地的人被看作愚蠢和无知的人,但他们几乎很少在判断力与自由裁决力方面存在缺点。
的确,他不像生活在城镇的机械工人习惯于社会交际,而他的声音和语言比较粗鲁,没有听惯的人比较难理解。但由于他习惯考虑事物的更多变化,因而他的理解力一般比其他人要高明得多。后面这种人的注意力从早到晚通常集中在一种非常简单的操作上。凡是因业务或好奇同乡村下层人民接触过的人都十分清楚地知道乡村的下层人民比城镇人高明多少。
因此,在中国和印度,乡村劳动者的地位与工资据说都比大多数工匠和制造业者的等级和工资高。假若没有行业协会内部规章及其精神的阻止,他们在各地也都是那样。
2
欧洲各地的城镇产业之所以比农村产业优越,并不完全是因为行业协会组织及行业协会内部规章造成的。这种优势还受到许多其他规定的支撑。对外国制造品以及对外国商人输入的全部货物征收高额关税均是出于这个目的。
行业协会的规章使城镇居民能够提升自己产品的价格,不需害怕自己的同胞在自由竞争时以低价出售他们的产品。那些其他规定确保他们同样不会受到外国人的竞争。
因这两种法规引起的价格升高,不论何处,最终都由农村的地主、农场主和劳动者负担,他们很少反对建立这种垄断。他们通常既没有意愿也不适合联合起来,并且商人和制造业者的叫嚷与诡辩很容易让他们相信,社会一部分人以及一部分处于从属地位的人的个人利益才是全社会的大众利益。
3
在大不列颠,城镇产业对乡村产业的优势似乎过去比现在大。
与上世纪或本世纪初相比,现在的乡村劳动工资更接近于制造业劳动工资,投入在农业上的资本利润更接近于贸易和制造业的资本利润。这种变化可以看成是特别鼓励城镇产业的必然的,但非常晚的结果。
城镇产业累积的巨额资本,最终不再使用在城镇所特有的产业上去获得以前那样的利润。像其他产业一样,城镇产业也有自己的限度;通过加剧竞争,资本增加势必降低资本利润。城镇利润的减少迫使城镇资本流向农村,并在农村创造了对乡村劳动的新需求,最终必然抬高劳动工资。
于是,资本自行扩散到——假如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地面上,并且通过在农业的使用,这些资本部分回到了乡村,资本的大部分,本来是以农村为牺牲而在都市中积累的。
欧洲各国农村最大的改良,均为都市本来所积累的资本流回农村的结果,关于这点,我将在下面说明。
在欧洲各地,乡村的最大改进是由最初在城镇积累的资本以这种方式流入乡村;我将同时表明,尽管一些国家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很大程度的富裕,但这一过程本身却是缓慢的,不确定的,极易遭到无数的意外事故的干扰和阻挠,而且,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与自然与理性的顺序相反。
4
相同行业的人很少聚集在一起,即使是为了娱乐和消遣。但他们的谈话往往不是阴谋对付公众便是谋划抬高价格。
的确,要想通过任何法律去阻止这类集会,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法律要么很难被执行,要么与自由和正义发生冲突。虽然法律不能组织同一行业的集会,但它不应该去促进这种集会,更不应该使这种集会变得必不可少。
强迫某一特定城镇的同一行业的所有从业者把他们的名字和住址登记在公共登记簿上的规则,有利于这类集会的举行。它会把相互不认识的人联系起来,使同一行业中每一个人都能找到其他每一个人。
让同一行业的人捐款,去帮助他们的穷人、病人、寡妇以及孤儿的规定,通过给予他们处理的共同利益,使得这样的集会变得必不可少。
行业协会不但使这种集会成为必要,而且会使多数人的行为对全体人员有拘束力。在自由行业中,除非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否则不可能建立有效的联合,而且这种联合只有在每个成员的意见保持一致的时间内,才有可能继续存在。
在行业协会中,经多数通过就可制定实施正当处罚的规则。这种规则限制竞争的作用,比任何自由联合更加有效更能持久。
5
要更好地管理行业就必须建立行业协会的托词是毫无根据的。对工人的有效和真正的监督,不是来自他们的行业协会,而是来自他们的顾客。
使工人不敢欺诈,不敢疏忽大意的,正是他们对失去顾客的恐惧。排他的行业协会势必会削弱这种监督力量。于是,不管工人的行为是好是坏,必须使用这批工人。
因为这个缘故,在许多大的联合的城市中,找不到像样的工人,即使在那些最必要的行业中也是如此。如果你想把你的工作做得过得去的话,那你就必须在郊外做,因为那里的工人没有特权,只靠自己的人品。然后,你把他们制成的物品偷偷地运进城镇。
采用这种方式,欧洲的政策通过限制某些行业的竞争,从而使从业人员的人数比愿意参与这些行业的人数少,进而使劳动和资本的不同用途的整个有利与不利中产生巨大的不平等。
6
第二,欧洲的政策通过增加了某些行业的竞争,使从业人员的人数超过自然会有的人数,在劳动和资本的不同用途的整个有利与不利中造成相反的另一种不平等。
由于人们把要有适当数量的青年人接受某些行业的教育的观点看得非常重要,所以有时由公众,有时出于私人捐助者的虔诚,为此目的设立了儿童寄宿及教育费、奖学金、英格兰大学奖学金、苏格兰大学奖学金等,使得许多原本不打算进入这些行业的人也加入了有关行业。
我相信,在所有基督教国家,大部分牧师的教育费都是出自这种方式。他们很少有人是自费接受教育的。所以,接受长时间的,冗长的,昂贵的教育的人,未必都能获得相应的报酬,因为教会中挤满了愿意接受比他们应得报酬低得多的报酬的人。
于是,富者应得的报酬就因穷人采用这样的竞争夺走了。
假如我们把一个助理牧师或一个牧师与任何普通行业的帮工比较,那将会不合适,但是,牧师助理或牧师的薪水可以正当地和帮工的工资性质相同。他们三者的报酬均按照他们与各自的上级签订的合同支付的。
十四世纪中叶之前,正如我们发现的那样,按照几次全国宗教会议所公布的规定,牧师助理或领薪的教区牧师的薪金为五马克,其所含白银和现今十英镑货币所含的大约相同。
在同一时期,一个泥瓦匠师傅的工资为一天四便士,所含银量和现今一先令所含相同;一个泥水帮工的工资为一天三便士,相当于现今货币的九便士。
所以,假如两者都经常被雇用的话,他们的工资高于牧师助理的工资。假若泥水师傅每年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没有工作,他的工资完全和牧师助理的薪金相等。
安妮女王第十二年第十二号法令宣称:“由于对牧师助理缺乏充分的给养与奖励,所以,在有些地方,他们的给养很缺乏。于是授权各地主教亲自签名盖章,规定他们的薪金或津贴每年不超过五十英镑,但也不得少于二十英镑。”
现今,每年四十镑被看成牧师助理非常不错的待遇。尽管有这项议会法律,仍然有许多牧师助理的年薪低于二十英镑。
有的伦敦的制鞋帮工每年可赚四十英镑。在这里,任何勤勉的劳动者每年所得几乎都在二十英镑以上。
二十英镑的确不超过许多乡村教区普通劳动者通常赚到的工资数额。每当法律试图规定工人的工资时,它总是降低工资,而不是增加工资。
可是法律曾经数次试图提高牧师助理的工资,并为了保持教会的尊严,命令教区长给予牧师助理们自己愿意接受的可怜生活费更高的薪金。在这两种情况下,法律似乎没有发挥任何效力,也从来没能提高牧师助理的工资,也没有把劳动者的工资降低到它希望的程度。
因为,鉴于处境贫困以及竞争者众多,它一方面不能阻止牧师助理愿意接受比法定薪金更低的待遇;鉴于希望通过雇用他们获取利润的人或快乐的人之间的竞争,另一方面不能阻止工人得到更多。
尽管教会下级成员的境况很穷困,但大圣俸和其他教会尊严却能维持教会的荣誉。而且,这种职业受到的尊敬也可以补偿他们金钱报酬的低微。
在英格兰及所有罗马天主教国家,教会这一彩票实际上比所需要的更加有利。苏格兰、日内瓦的教会以及其他新教教会的实例,使我们相信,就一个有那么大声誉而受教育的机会又极易得到的职业来说,要获得一般圣俸的希望便诱使相当多有学问的正派的以及值得尊敬的人充当圣职。
在没有领俸圣职的职业中,如律师和医务,如果有相同比例的人靠公费接受教育,那么,竞争很快就会变得非常激烈,进而大大降低他们的金钱报酬。于是,不值得任何人自己出钱让自己的儿子接受教育并参与这些职业。这些职业将完全由公共慈善团体所培养的人士充当,庞大的人数和贫穷使他们一般都满足于少得可怜的报酬,使现在非常受尊敬的律师和医师职业完全贬值。
7
通常叫作文人的那类不成功的人,现正处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律师和医师或许将要落得的境地。
在欧洲各地,他们中间大部分接受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供职教会,但因种种原因,他们没有取得圣职。所以,他们一般都是靠公费接受教育的,而他们的人数到处都很多,往往使他们的劳动价格降低到非常贫困的水平。
在印刷术发明之前,文人想要靠其才能获取报酬的唯一职业就是充当公共或私人教师,即把自己学到的奇妙而有用的知识传授给他人。与给出版商写作这种有印刷术带来的职业相比,这种职业肯定更有荣誉感更有用,甚至是更有利可图的职业。
做一个优秀教师所需要的时间与研究,必须具备的天资、知识和勤奋,至少与成为一名伟大的律师和医学从业人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相等。可是,优秀教师的一般报酬与律师和医生的报酬不可同日而语,因为一种行业挤满了靠公费接受教育的穷苦人,而另外两种行业则由从少数自费受教育的占据。
然而,公共或私人教师的一般报酬虽然看起来很少,但如果那些为面包而写作的更贫穷的文人的竞争不被赶出市场,那么,这些教师的报酬肯定还会更少。在印刷术发明以前,学者和乞丐似乎差不多就是同义语。在这之前,各大学的校长们似乎常给他们的学生颁发乞讨特许证。
在古时候,在还没有建立这种慈善事业,让贫困子弟接受教育并进入学术行业之前,著名教师的报酬似乎要高得多。
苏格拉底在所谓他与诡辩家的对话中,曾谴责他那个时代的教师言行不一致。他说:“他们对他们的学生作了最华丽的诺言,答应要把学生教导成为有智慧、幸福和公正的人,而为了回报如此重要的服务,他们只要求四迈纳或五迈纳的报酬。”他继续说:“教授智慧的人,自己肯定应当是有智慧的。但是,假如一个人以这样的价格出卖这样一笔生意,那么,他会被人冠以蠢才之名。”
在这里,苏格拉底并未打算夸大教师的报酬,并且,我们可以确信,当时教师的报酬不会比他所说的少。四迈纳等于十三英镑六先令八便士;五迈纳等于十六英镑十三先令四便士。由此可见,雅典当时给大多数优秀教师的报酬必定不少于这两个数目中最大的一个。
苏格拉底自己向每个学生收取十迈纳,即三十三英镑六先令八便士。他在雅典讲学时,据说有一百个学生。我的理解是,这一百的数目是他在一次讲学时的学生人数,即我们所说的多次授课的一门课程的听课人数。像雅典这么大的城市,像苏格拉底这样著名的教师,而他所教的又是当时最流行的修辞学,一百名学生,并不算太多。所以,他接受一门课程肯定赚了一千迈纳,即三千三百三十三英镑六先令八便士。
在那个时代,许多其他知名的教师似乎都获得了大笔财产。乔治阿斯曾用纯金制成自己的雕像赠送给德尔菲庙。我认为,我们不可推断他的金像同他本人一样大。乔治阿斯的生活方式,以及当时其他两位知名的教师皮阿斯及普罗特格拉斯的生活方式,在柏拉图看来都很华丽,甚至接近于炫耀。据说柏拉图本人的生活也相当阔绰。
而亚里士多德在担任亚力山大王子的导师之后,正如人们普遍认为的那样,也得到了亚力山大和他父亲菲利普的慷慨奖赏。
当时,科学教师的人数也许比三四十年后还要少,而竞争的结果使教师的劳动价格以及世人对教师的尊敬都有所下降。但不管怎样,最知名的教师获得的报酬和受到的尊敬远远超过现今同一职业中的任何一个人。
雅典人把派遣学园学派的卡涅阿德斯(Cameades)和斯多葛派的戴奥真尼斯(Diogenes)作为庄严的使者前往罗马。尽管当时雅典已失去昔日的辉煌且已衰落,但还是个独立的庞大的共和国。卡涅阿德斯出生在巴比伦,没有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比雅典人更加嫉妒外国人充当公职,派遣他担任这种职务可见雅典人对他的尊敬程度。
总的来说,这种不平等对大众利多害少。它也许稍稍贬低了公共教师这一职业,但文学教育费的低廉确是一个有利条件,它大大抵消了这种微不足道的不便。如果欧洲大部分地方进行教育的学校、大学组织得比现在更合理,那么,从中获得的利益就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