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与六便士》摘录
《月亮与六便士》 毛姆 ◆ 作家榜推荐词 >> 作家应该从写作的乐趣中,从郁积在他心头的思想的发泄中取得写作的酬报;对于作品成功或失败,受到称誉或诋毁,都应该淡然处之。 ◆ 导读 >> “我不想谋生。我想生活。” >> 生活不过是一场混乱,充满了种种的荒谬和污秽,只能引人发笑,未免乐极生悲。 活着只需要面包就够了。爱情只是娱乐和消遣。但娱乐和消遣不止这一种。所以我说真正的爱情,可遇不可求,我才明白了为什么说“爱情”是奢侈品。只有你相信爱情,我也相信爱情时,咱俩才有爱情。 >>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 ◆ 第一章 >> 艺术中最有趣的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这是独一无二的,那么即使他有一千个错,我也可以原谅。 >> 艺术是情感的体现,情之所至,人人都能理解。 ◆ 第二章 >> 一个画家的纪念碑只能是他的作品 >> 想不起来是谁说过:为了使灵魂安宁,一个人每天至少该做两件他不喜欢的事。 >> 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一本书或成功或失败,或赞誉或诋毁,他都应该淡然一笑。 >> 世界在变,永无定论 ◆ 第四章 >> 为什么漂亮的女人总是嫁给无趣的男人?”“因为有脑子的男人不娶漂亮的女人。” ◆ 第五章 >> 同情心应该像一口油井;惯爱表现同情的人却让它喷涌而出,反而让不幸的人受不了。有人胸前已沾满泪水,我不忍再洒上我的。 ◆ 第六章 >> 文明人践行一种奇怪的才智:他们把短暂的生命,浪费在烦琐的事务上 >> 很明显,他不会社交,但这也不是人人都该会的;甚至,他没什么怪癖,能让他超凡脱俗;他只不过是一个忠厚老实、枯燥乏味的普通人 >> 一个人,你可以欣赏他的品性,却不必和他在一起。 ◆ 第七章 >>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 第八章 >> 这确实痛苦:一个人受到凌辱,却没有力量进行报复 >> 女人根深蒂固的恶习:与任何愿意倾听的人谈论自己的私事 我说不准,她让丈夫回来,是因为爱他,还是怕招人议论;我也怀疑,爱的痛楚是否掺杂着虚荣心受伤的痛苦,这对我年轻的心灵来说,简直龌龊。我那时还不懂得,人性有多矛盾;我不知道,真诚中有多少虚伪,高尚中有多少卑鄙,或者,邪恶中有多少善良。 当罪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劝导的人又能如何?“ 我告诉你,我必须画画。我身不由己。一个人掉进水里,他游泳游得好不好没关系,反正他得挣扎,不然就得淹死。” 皈依,有时以不同的形态出现,也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实现。有些人,是激变,仿佛愤怒的激流把石块瞬间化作齑粉;另一些人,则是渐变,好比日积月累,水滴石穿。 当我看到,斯特里克兰对良心的谴责无动于衷,我就像碰见了一个可怖的怪物,吓得毛骨悚然,只能仓皇退缩。 人贵有静气,“用功于内者,必于外无所求;饰美于外者,必其中无所有。”—王永斌《围炉夜话》 卑鄙与高尚,邪恶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可以并存于同一颗心灵中。 【真情实意和虚情假意也可以掺杂在同一段感情里】 常言说,痛苦使人高贵,这不对;让人行动高尚的,有时是自满得意;而痛苦,往往使人变得心胸狭窄,充满仇恨。 为什么你认为美——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会像沙滩上的卵石,一个漫不经心的路人,随随便便就能捡到?美是美妙,是奇异,艺术家唯有通过灵魂的煎熬,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创造出美。而当美出现,它并非为了让每个人都认出它自己。要认识它,你必须重复和艺术家一样的奇异之旅。这是一支他唱给你的旋律,要想再次用心聆听,就需要智慧、感觉以及丰富的想象力。 ““你不需要这个世界理解你,没关系的。有的人永远不会真的理解他们没经过的事情,但有人会理解,要对理解你的人心怀感激。”” ——马特·海格 有时,你必须进入别人的世界去发现自己的世界缺少什么 ———《触不可及》 “我不想过去。唯一重要的,是永恒的现在。” “我没时间干那种蠢事。生命短促,没有时间又谈恋爱又搞艺术。” “所有的俗事儿都让我想吐。” 天才是世上最奇妙的东西。但对天才自己而言,却是很大的负担。我们应该容忍他们,要很有耐心。” 一位仙女正在希腊的森林中飞奔,萨梯在后面紧追不舍?她拼命奔跑,慌不择路,但他步步紧逼,她甚至感觉到,他热辣辣的呼吸吹到了自己的脖子上!但她依然一声不响向前飞奔,他也一声不响紧紧追赶;最后,她终于被他抓住了,但是,使她浑身战栗的,究竟是恐惧,还是狂喜? 柔情是爱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斯特里克兰无论对人对己,都是铁石心肠。爱需要有甘愿示弱的态度,保护他人的愿望,尽心竭力、取悦对方的渴望——总之,爱需要无私,或者至少将自私隐藏得了无痕迹;而且爱也需要矜持。而这些特征,在斯特里克兰身上简直无法想象。爱是全神贯注,它需要一个人全力付出;即使头脑最清醒的人,也可能知道,要让他的爱永不停止,根本没有可能;爱给予的真实是虚幻,而且,明明知道是虚幻,不是别的,却依然爱得义无反顾。爱让一个人比原来的自己更丰富,同时又更贫乏。他不再是他自己。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件东西,一样工具,需要通过某种外在的目的来抵达他的自我。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 每个人的爱情观,都带着自己的秉性,所以因人而异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恋爱。这是人性的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女人。当我的欲望满足了,我就会去忙别的事情。真是讨厌,我无法克制自己的欲望;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不受欲望支配,自由自在地去工作。因为女人除了爱情什么也不懂,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荒谬。她们还想说服我们,让我们相信这就是生活的全部。实际上,这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只知道欲望。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病。 有时候,一个人的外表和他的灵魂并不相称,这实在糟糕。 我不太愿意摆出道德的架势愤慨指责,这样总显得扬扬得意,会让任何有幽默感的人觉得装腔作势。除非非常生气,我才会去嘲笑别人。斯特里克兰惯爱冷嘲热讽,这让我非常敏感,他一定以为我故作姿态。 生活的经验表明,人们总是不断地去做招致灾祸的事情,但总有机会,能让人逃避愚蠢的后果。 世界冰冷而残酷。没有人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们必须深怀谦卑。我们必须看到宁静之美。我们必须隐忍地生活,这样命运之神才不会注目我们。让我们去寻求淳朴、善良者的爱吧。他们的无知比我们的知识更可贵。让我们保持沉默,满足于我们小小的角落,像他们一样平静温顺吧。这才是生活的智慧。 一个人哪怕非常堕落,但只要他能和我你来我往,旗鼓相当,我还是愿意和他交往的。 有些东西让作家感到惊奇,出于本能,他对人性的奇特之处充满兴趣,对此,他的道德观念也无能为力,直到习惯成自然,让他的感觉变得迟钝。他认为,这是一种艺术的满足,人性的邪恶一点儿也不会让他震惊;但是,他也会坦率地承认,他对某些行为的反感,远不如对这些行为产生的动机感到好奇,那般强烈。一个无赖,尽管被刻画得性格完整,合乎逻辑,对作者而言很有魅力,却不为法律和秩序所容。我想,莎士比亚在创作伊阿古[插图]时一定兴致勃勃,这在他借助月光和幻想,构思苔丝狄蒙娜[插图]时不曾有过。这可能是作家身上根深蒂固的本能,文明的礼仪和风俗,已使它返回到神秘的潜意识深处。给予他创作的人物以血肉,等于给了他那一部分无法表达的自我以生命。他的满足是一种自由的释放。 作家更关心知悉人性,而非判断人性。 在我心里,斯特里克兰的行为非常恐怖,但是另一方面,我又出于冷静的好奇,想找到他行为的动机。他让我迷惑不解,是他一手造成了悲剧,我很希望看到,他如何对待悲剧中那些善待他的人。我大胆地操起了手术刀。 “如果一个女人爱上你,除非拥有了你的灵魂,她才肯罢休。因为她很软弱,控制欲极强,没有什么能让她满足。她心胸狭窄,憎恶她无法掌握的抽象事物。她满脑子现实,嫉妒理想。男人的灵魂在天际游荡,女人却想将它囚禁在自己的账本儿里。你还记得我妻子吗?我发现布兰奇也是一点一点,在玩我妻子的那套把戏。她千方百计布下罗网,就是想捆住我。她想把我拉到她那个水平;她一点儿都不关心我,只想占有我。为了我,她什么事情都愿去做,除了一件,我求之不得:赶紧离开我。”【我怎么觉得我妈对我这种子女的母爱就是这样呢?对,没错,就是这样!】 尽管如此,一瞬间我还是仿佛看见,一颗炽热的、备受折磨的灵魂,它目标远大,远非肉体所能想象;我突然之间瞥见的,是某种难以形容的追求。 冒充个性,无法掩饰平庸的头脑。 作品见真我。在社会交往中,一个人只让你看到他希望别人接受的一面,你只能凭他不经意间的举手投足,一颦一笑,对他有所了解。有时候,人们带着完美的假面,久而久之,真会弄假成真。但是,在他写的书、画的画里,他会毫无保留地表露自己。如果他装腔作势,只能暴露自己的空虚。滥竽充数,最终会被发现。冒充个性,无法掩饰平庸的头脑。对于目光敏锐的观察者来说,哪怕是一个人最漫不经心的创作,也会泄露他灵魂深处的秘密。 毕竟,一天有二十四小时,感情的高峰只是偶尔出现 当然,这里也有糟糕可怕的东西。但这种印象是短暂的,它只能让你更加珍惜片刻的欢乐。这就像一群人高高兴兴,看着小丑的插科打诨哈哈大笑,却突然在他的眼神里瞥见了哀伤;他的嘴角挂着微笑,他的笑话让人捧腹,只是,在他引人发笑的时候,他却愈发感觉到自己难以抑制的孤独 但我还是觉得,他带给我的乐趣,远远超过我付出的代价。 他满腹牢骚,其实还有更大的原因。八年前,他草率地和一个女人结了婚。有些人,仁慈的上帝决意让他们单身,但有人因为任性,或者由于环境所迫,偏偏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再没有比这种结了婚的光棍儿更叫人可怜的了。 无赖汉,就像艺术家或正人君子,不属于任何阶级。无业游民的寒酸不会让他难堪,王公贵族的排场也不会让他拘束。 斯特里克兰正是这样一个超越周围环境的人,即使在最让人失望的时候也是如此。这到底是因为灵魂的平静还是激荡,真的很难说清。 白天,这里只是肮脏,到了夜晚,小屋里的灯都亮了,街道就有一种邪恶之美。丑恶的欲望弥漫在空气里,让人感到压抑、可怕,但是,在这萦绕着你、困扰着你的景象里,却有某种不可思议的东西。你觉得,有一种人们并不理解的原始力量让你厌恶,又深深诱惑着你。在这里,文明的法度荡然无存,人们面对的只是阴郁的现实。到处都是一种紧张而又悲惨的氛围。 在斯特里克兰和尼克尔斯坐着的酒吧里,摆着一架自动弹奏的钢琴,大声地演奏着舞曲。屋子里,人们四下围坐在桌旁,这里七八个水手喝醉了,胡喊乱叫,那边坐着一群士兵,中央,一对对挤在一起跳舞。留着胡子、面孔黝黑的水手,用粗大坚硬的手臂使劲儿搂着自己的舞伴。女人们身上,只穿着罩衫。偶尔,也会有两个水手站起来跳舞。喧闹的声音震耳欲聋。人们都在歌唱,大叫,大笑;当一个人激吻了坐在他膝盖上的姑娘,英国水手就打起了呼哨,屋子里更加吵闹。男人们喷云吐雾,笨重的靴子扬起灰尘,弄得到处乌烟瘴气。这里实在太热了。吧台后面坐着一个女人,正在给孩子喂奶。一个身材矮小、满脸雀斑的年轻侍者,托着摆满啤酒杯子的托盘,匆忙地走来走去。 要打人,就把他伤得重一些。这样你就有时间思考,接下来怎么办。 我觉得,有些人,并未生在他们的理想之所。机缘将他们偶然抛入某种环境,他们却始终对心中的故土满怀乡愁;这故乡在哪里,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的出生地,他们是异乡人,从童年时代就熟悉的林荫小巷,或者曾经玩耍过的拥挤街道,只不过是人生旅途中的驿站。他们仿佛身处异地,举目无亲,孤身一人。也许,正是这种陌生感,才让他们远走他乡,去寻找属于他们的永恒居所。或许,某种根深蒂固的返祖现象,让这些游子再次回到他们的祖先在远古时代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来到某个地方,他会神秘地感觉,这正是他始终怀想的栖身之所。这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他会在这从未见过的场景中,在他从不认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就好像他生来就熟悉这一切。在这里,他终于有了着落。 每当一个人有了意外之举,他周围的人总会认定,原因肯定很丢脸。 重要的不是脑子,而是个性。 个性?我以为,一个人因为看到另一种生活更有意义,只经过片刻思索就抛弃大好前程,这才需要足够的个性。勇敢走出这一步,绝不后悔,这才真有个性。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心平气和,怎么能叫作践自己?做一个有名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是成功?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你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你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这才是世俗中人该有的样子吧😄,我不想为了月亮失去六便士,但如若手里握有微薄的六便士,那我一定还要会抬头看月亮。 世界上到处都是怪人,他们的举止稀奇古怪;但人们知道,一个人往往不是他想成为的那种人,而是他不得不成为的那种人。 文明是什么? 时速350公里的高速移动;从哪个朝代(什么汉风唐风)或者哪个国家(什么日式欧式)临摹的屋舍跟居住环境;表面虔诚内里龌龊的宗教和教育系统;中饱私囊的慈善(伪)机构;让那些不事生产的人把有限的地球资源转变为虚拟世界的财富;共襄盛举参与缔造某个日子的数字神话. 以上这些是文明吗?是吗? 人类真正需要的文明,是开放和宽容的生活着,是自然意义的爱而不是社会定义的爱啊。 总有一个地方,人们会接受你的全部。包括你的缺点和不完美。不要拘泥于自己的不完美,也不要局限于当前所处的环境,社会,时代。不要让小缩影影响你的美好. 入鲍鱼之肆,久闻而不知其臭;入幽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古人早已给出了答案,说明了环境对我们的重要性。先天(基因)+后天(环境,自律,努力…)才能成就我们自己。 恐惧让人变得残酷无情 上帝的磨盘转得很慢,但磨得很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