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2020年北大MPA复试真题及面试经验

2020-02-12 12:09 作者:育明考研考博咨询师  | 我要投稿

2020年北大MPA复试真题及面试经验

育明考研大印老师结合过去五年北大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研真题发现,当前mpa考研真题越来越灵活,对热点考察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面试当中,所以以下参考书目是考生必须要看的,来应对今年可能考察的政府改革热点和政策热点问题:

《公共管理学》,李国正,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公共政策分析》,李国正,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公共管理学:考点热点与真题解析》,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公共政策分析:考点热点与真题解析》,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2020-2021年行管专业考研主要热点如下:

1.  产业政策争论,包括中美贸易争端、《中国制造2025》、自主创新等问题。

2.  垃圾分类,涉及政策评估、方案执行、政策工具等问题。

3.  放管服改革所涉及的政府相关理论。

4.  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5.  政府的财政职能,涉及减税降费、营商环境、政商关系、经济稳定发展职能等。

6.  住房相关问题。

7.  环境保护相关问题,比如环保一刀切问题等。

8.  政策修订等问题,比如霍尔果斯避税天堂问题。

9.  政府改革最新的趋势等问题。

10. 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相关问题。

11. 土地财政、税制改革等问题

12. 政府改革相关问题

13. 政府管理最新前沿理论

每年录取的考生中有近一半是育明学员,如此好的成绩的原因在于三点:一是权威的内部信息,二是考前精准押题,三是给学生的全称规划和重点难点指导及答题技巧指导;初试辅导课程包括一对一辅导和视频课程(2500元),由在校教授授课,具体登陆育明官网咨询或者登录“腾讯课堂”搜索“育明考研考博中心”自主购买课程进行学习。

1.2 常考知识点梳理

【考点1】公共政策的定义——谢明《公共政策概论》

公共政策是指社会公共权威在特定情境中,为达到一定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或行动准则。其作用是规范和指导有关机构、团体或个人的行动,其表达形式包括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或命令、国家领导人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政府大型规划、具体的行动计划和相关策略等。

【考点2】研究公共政策的缘由——谢明《公共政策概论》

1.科学层面

    从科学角度而言,分析公共政策的成因与结果,有助于增进和提高社会领域的知识,有助于了解社会与经济、政府与环境、问题与回应、政治与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互动关系,有助于增进人们对政治行为和政府治理的理解,从而加深对公共政策本质规律的认识。

2.专业层面

    从专业角度而言,掌握公共政策的理论与方法能够使人们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即政策分析能够产生专业化的建议,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和描述,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3.政治层面

从政治角度而言,政策不仅是为科学和专业而存在,我热切在政治领域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它通过提供政治讨论的素材,促进政治意识的提高,从而完政策制定过程,提高公共政策质量。

【考点3】公共政策的作用——谢明《公共政策概论》

    1.导向功能

    公共政策作为规范公众行为的社会准则,对公众行为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这种引导既包括行为的引导也包括观念的引导,它告诉人们应以什么为标准,应该做哪些事和不该做哪些事。

2.管制功能

为避免一些影响社会良性运行的不利因素出现,公共政策就要发挥对目标群体的约束和管制职能。

3.调控功能

公共政策的调控功能是指政府运用政策手段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利益冲突进行调节与控制。

4.分配功能

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分配是公共政策的本质特征。

【考点4】公共政策的特征——谢明《公共政策导论》

公共政策的特征如下:

1.政治性

公共政策的制定是政党和政府的政治行为,公共政策集中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是源于政治动机的组织产物,因而它具有鲜明的政治倾向性。

2.多样性

公共政策的多样性主要包括层次多样性、领域多样性、形式多样性、时间多样性、功能多样性等。

3.层次性

公共政策有其层次要求,一刀切到底的政策往往是要碰壁的。

4.阶段性

从动态角度看,公共政策有一个发生、发展的变化过程,表现出阶段性的特征。

5.复杂性

社会是复杂的,事物是变化的,所以任何一项政策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万无一失。

6.合法性

从广义角度而言,公共政策的合法性主要是指公众对其的认可和接受程度。公共政策要具有合法性就必须经过一个合法化的过程,第一部分是政治系统的合法化,第二部分是公共政策的合法化。

7.权威性

公共政策的权威性是以其合法性为基础的,政策只有经过合法化的过程,才能具有对公众的约束力。

8.普遍性

公共政策在其所框定的范围内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其规定的行为标准和设定的行为限度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9.稳定性

公共政策必须保持一定的稳定性,朝令夕改、变化无常的政策是最不得人心的。

【考点5】公共政策的表现形式——谢明《公共政策导论》

1.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体制下的公共政策

三权分立制度是指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西方国家三权分立体制下的公共政策制定主要有以下形式:

(1)国会立法

国会立法是公共政策最基本的形式。立法者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

(2)总统决策

总统是强有力的直接决策者,其决定往往是通过如下途径做出的:一是在内阁决策中具有独断权;二是政府各部提出的政策倡议会源源不断地汇集到总统直辖机构这个行政系统的末端。

(3)政府机构决策

国会授予政府机构正式权力以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抉择。如授予环保局正式权力以做出有关规章、条例、细则等。

(4)司法决策

最高法院是公共政策的直接制定者。法院通过解释宪法和法律进一步扩大现行法律的适用范围,或直接宣布某项法律违宪使之无效,或提出纠正的具体措施。

2.中国议行合一体制下的公共政策

中国现行的政治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议行合一体制。当代中国的公共政策,从其实质特征看,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从其形式特征看,则主要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1)中国共产党的政策

中国共产党作为各种社会公共权力机构的领导核心,其公共权威作用集中体现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政策是其在一定历史时期为实现一定的目标和任务而规定的调整国际上国与国之间、国内团体与团体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与行为方式的依据和准则。

(2)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机关体系有四大组成部分,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显然,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居首要地位。它有权决定同级其他国家机关的领导人选,并从法律制度和原则上规定它们的机构设置、职权范围、人员编制和活动方式。

(3)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

国家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及其组成部分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它们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

(4)国家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

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是公共政策的一种特殊组成。

【考点6】公共政策的类型——谢明《公共政策概论》

1.实质性政策和程序性政策

(1)实质性政策

实质性政策与政府将要采取的行动有关,实质性政策会直接给人们带来利益或产生不便,并分配相关受益和支付必要成本。如2008我国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启动的刺激内需计划,福利计划等。

(2)程序性政策

程序性政策只涉及怎样采取行动和由谁来采取行动,程序性政策也可能会有重要的实质性结果。程序性政策包括一些法律,如组织法。

2.分配性政策和再分配性政策

(1)分配性政策

分配性政策涉及将服务和利益分配给人口中的特定人群——个人、团体等,分配性政策一般只产生受益者,没有明确的受损者。

(2)再分配性政策

再分配性政策是政府有计划地积极行动,涉及在社会各阶层和团体中财富、收入、财产和权力的转移性分配。再分配性政策的通常模式是资产从有产者流向无产者。

3.管制性政策和自我管制性政策

(1)管制性政策

管制性政策是对个人或团体的行动加以限制和约束的政策。管制性政策的主要形式有:

①某些管制性政策提出了行为的基本准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②消费者保护政策能用来说明管制性政策存在的另一些差别;

③某些管制性政策通过将权力赋予一些人,拒绝另一些人来贯彻实施的。

(2)自我管制性政策

自我管制性政策是对个人或团体的行动加以限制和约束的政策。自我管制性政策受到被管制团体更多的控制,而且他们把其用作保护和促进自身成员利益的手段。

4.物质性政策和象征性政策

(1)物质性政策

物质性政策是将有形的资源和实质性的权利给予受益人,或将真正的不利条件强加给受反向影响的人。如确立最低工资标准等。

(2)象征性政策

象征性政策对人们几乎没有真正的物质性影响,它们并不交付表面上似乎要交付的东西,也不分配有行的利益。象征性政策多涉及人们所珍视的一些价值观,如爱国主义、和平理念等。

绝大多数政策既不是纯粹的象征性政策,也不是完全的物质性政策,大多数政策落在二者之间。

5.涉公政策和涉私政策

(1)涉公政策

涉公政策是指涉及公共物品提供的政策。公共物品具有排他性,即没有任何有效的方法可以在向某些人提供公共物品时把其他人排除在外,也没有任何方法计算哪些人从公共物品中得到更多的收益。例如国防。

(2)涉私政策

涉私政策是指涉及私人物品提供的政策。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

【考点7】全民公决(全民表决)——谢明《公共政策概论》

全民公决又称全民投票或全民表决,是指全体公民通过投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它起源于古希腊城邦雅典的公民大会。全民公决是一种直接民主民主形式,是民主国家宪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选民通过投票对相关议题表达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明确态度,然后根据表决结果达成决策的一种制度。

优点:

(1)它是基于平等原则,使每个公民都有参与制定政策的权力,能够实现最大范围的民主;

    (2)可以更明确了解人们的真正需求,而不是从选举出来的代表那里获得;

    (3)防止国家重大政策的制定被少数人所操控;

    (4)可以培养公民的参与意识和政治责任感。

缺点:

(1)投票者会更多地关注自己的利益,不能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

    (2)简单多数的通过办法使得少数人的权益得不到保证;

    (3)成本过高,不可能频繁进行;

    (4)耗时长,没有很强的实时性,不能用来解决需要尽快做出决策的问题;

(5)政府可以通过全民公决推卸责任。


2020年北大MPA复试真题及面试经验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