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之源律所路军芳律师受邀参加BRTV《民法典通解通读》节目
近日,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路军芳律师受北京电视台邀请,参与录制北京广播电视台大型普法宣传节目《民法典通解通读》。
节目中,路军芳律师作为民法典观察团成员中的法院陪审员,与北京金融法院法官方天皓、资深财经媒体人张旸、资深媒体人田兆威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熊艺欣一同结合近期北京市金融法院二审审结的私募投资人要回全部投资损失的案件,探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背后的致富秘籍。
2023年7月9日,《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予以公布,条例将于今年的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条例,是我国私募投资基金行业首部行政法规。
关于延期合同
路军芳律师解答:我调解过的一些金融案件,包括一些民间借贷,他们之间往往会签署一个延期合同之类东西,比如曾经遇到一个80多岁的老先生,还是享受政府特殊金贴的老专家,当时向我出示过三份延期兑付承诺书,基本被推迟了2年,最后还是拿不回钱。我感觉其实签署文件的人也很无奈,因为签署,可能意味着遥遥无期,不签可能更是血本无归。我感觉这个东西,有点投资者被绑架的意思,其实很被动。
关于合同倒签
路军芳律师解答:这个问题我也感同身受,在我参与的金融调解纠纷中,我就发现有些纠纷就是因为合同倒签的问题产生的,或者干脆就在空白合同上只签字,根本不知道自己签的是什么。等我们向当事人问起的时候,他说自己当时也是稀里糊涂,我总结了大致有几个典型的情形:
盲目自信,听朋友一说人家赚大钱了马上就急切的想参与进去挣大钱。
被销售扩大宣传误导,这个非常典型,比如保本付息等承诺。
还有一些人是之前购买过基金,也赚了些钱,忽视了风险,盲目的追加新基金。
本期要点
01.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任何“拼单”“凑单”、无需履行合格投资者评估程序、低于100万元投资门槛的私募基金投资行为,都是违法违规行为;
02.投资者不要被“高收益无风险”“稳赚不赔”等噱头诱惑,保持头脑冷静,不受高收益诱惑而冲动投资;
03.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应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其他重大信息,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在本次节目中,路军芳律师结合自身经历,突出重点,以案释法,生动直观地解答了有关私募投资的法律问题。
路军芳律师表示,希望通过《民法典通解通读》节目的录制,充分发挥律师专业职能,切实做好法律公益、普法宣传活动。未来希望对接更多权威媒体平台,通过多种方式积极践行律师社会责任,为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贡献力量,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国家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