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功能性室壁瘤(二):“Functional ventricular aneurysm”不等于“功能性室壁瘤
上一篇写了对《超声心动图学》书中功能性室壁瘤的概念溯源,Cabin等的文章(PMID:7363674)对“functional left ventricular aneurysm”的定义与《超声心动图学》中“功能性室壁瘤”的定义基本相同。但也有文献对“functional left ventricular aneurysm”的定义与Cabin等的定义不一样。Meizlish等人在1984年发表于新英格兰杂志的文章(PMID:6482909)中写道:“functional left ventricularaneurysm”的认定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左室壁局部活动减弱或消失;②无论在收缩期和舒张期,此处均形变异常;③邻近心肌活动正常。并且强调,舒张期形变异常是必不可少的。Meizlish等将放射性核素造影下观察到的左室收缩期和舒张期形变分为6个等级,其中0、I、II级由于缺少舒张期形变异常,不属于“functional aneurysm”,只有III、IV、V级才是“functional aneurysm”。

综上可知,Meizlish等人对“functional left ventricular aneurysm”的解释,对应于我们平时对“真性左室室壁瘤”的定义。因此,对于功能性室壁瘤这个诊断,我们心超医师不用过多的纠结。不管国外怎么定义,我们都是以自己的临床医生看得懂为准。真性室壁瘤、功能性室壁瘤、以及我们见到最多的节段性运动异常,代表的是心梗的不同影响程度。临床医师没有特殊要求我们下功能性室壁瘤的诊断,我们描述出室壁运动的异常状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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