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性认识中的感觉与感知(三)
感觉与感知是组成感性认识系统的主要部分。
感觉与感知的不同就在于感觉是感知的前提,感觉是感性认识活动的开始。
通过人身体的各个感觉器官接收外部信息,这是感觉形成的过程。
我们所看到的、听到的、闻到的等等这些都是形成感知的基本途径,感知是知性中唯一类属于感性的部分。
而对这些外部信息的可接收性与不可接收性则是感知的过程,有些信息被感觉到了但并不一定被感知到。
一个信息被感知到的条件是对这个信息的确认。
在一次感觉中,我知道这个感觉的基本内容,它确实是这样的,并在我的知性中已有了它的存在,就可以确定这就是感知
比如有人打了我一下,她触碰到了我,并且我感觉到很痛。
通过我感觉中的视觉和触觉,并结合我知性记忆中储存的认知,从而形成打我这整个过程的感知,由此我就知道打我的不是别人,而是我的妻子,打我的原因是我没有理她。
在夜晚,如果有一个人突然打我一下,打完我就跑,我也没看清楚打我的人是男的还是女的,当然同样的,我能感觉到被这个人打的很痛,但是我会一头雾水。
因为我不认识他,在我的知性中没有任何对方的概念,因此,就不会形成感知,而只有感觉中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