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说说狗狗这事吧

2021-11-15 20:43 作者:卢诗翰  | 我要投稿

其实我觉得央视有点翻车,作为一个自媒体这个内容是够的,但是作为一个国家官媒,这篇文章是不够的,他并没有清晰的给大众指明真正的问题在哪。



1 这个事情的核心是什么?
防疫过程中有没有失当?有的
但他不是侵犯了动物权宠物权,而是防疫过程中影响到了大众的财产权。宠物是房屋主人的财产。
也就是说,这个问题,应该在“侵犯宠物主人财产权”的范畴下讨论,而不是“侵犯狗权”。
这样会更清晰一点。

而如果从“狗权”这个角度来讨论,那么就必然会回到央视发的那个《传染病防治法》里“扑杀家禽家畜”这一条,然后又开始,宠物算不算家禽家畜,具体该怎么办的讨论。

央视意识到这块没有具体细则,呼吁大家实际操作中不能机械,要合情合理。
但具体操作中怎么才算合理呢?又如何平衡防疫工作呢?
不清楚,比较模糊。
而模糊,意味着基层执行中,各个地区可能就会出现各种状况。

我查了一下,目前各地这块的条例确实是各式各样,往往都是“宠物/家禽家畜”这样的格式去规定。这个格式就很灵性,区分是有的,但具体条例很多交叉。

比如隔离问题,狗狗跟着主人一起集中隔离?还是狗狗单独去宠物区隔离?
人的隔离,其实是吃了公共资源补贴的,那么宠物隔离呢?显然应该自费。

但自费标准是什么?真按市场价,很多人可能是接受不了的。(各地宠物店托管价可以查询一下)以及,不同品种宠物是否要一个标准收费?

实际执行中可能还会有更麻烦的,宠物隔离是否要专业设备?是否要专门人员还是社区志愿者就行?

“别拿别人的宠物当畜生”这句话是对的,但难的在于回答“应该当什么”。

所以这件事,可能从财产权角度会清晰一点。这是治标的办法。


但是,要治本,必然还是要讨论宠物问题。
这件事的核心,确实也还是现代城市的宠物治理问题。

而央视在这里做的是不够的,他并没有清晰告诉大家,目前宠物治理问题的情况,

这两天我看见很多人发表了观点,呼吁推动“宠物法”“动物保护法”。
一方面,推动宠物法案可以明确条例,规范宠物。
另一方面,条例清晰了,基层也好执行了。

但这个问题,其实比刚刚上面这个,还要复杂。

很多人都看过欧美的宠物保护条例吧,虐待宠物犯法,并且狗可以坐巴士、地铁和火车(须买票乘车),也可以逛百货公司、住旅馆,可出没于任何公共场所。
看起来很不错对不对?

可很多人没有注意到的一点是,那些媒体没有报道的内容。

德国宠物法举例。
德国的宠物法,我认为,对标的其实是我国的私人汽车。
德国养狗,需要考核,拿到养狗执照才可以养狗,如果狗肇事或是伤人了,狗主人除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还会被吊销养狗的“执照”。

这个执照的考核成本,大概是三个月,并且提交前,你还要向动物保护协会提供一份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养狗动机、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是否有经验等。
如果你的屋子小,收入低,你是没资格养狗的。

拿到执照后,你还必须每年缴纳“狗头税”和“交强险”。
第一个是针对养狗的税收,第二个是咬人赔偿等的保险。
具体标准各个地区不一样,不过加起来每年200欧元吧。如果想逃,查到后1万欧元罚款。
(一欧元=7RMB)

所以德国没有狗狗咬人赔不起怎么办的说法,有强制缴纳的保险。

此外,很多人经常提及的宠物饲养条件对吧,德国宠物法也有专门规定。
不能单独让狗在家3小时以上,一天要遛3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

如果你有钱没时间,可以选择请专门遛狗员,大致价格10欧元/时。不然长时间不遛狗,可能会被投诉到动物保护协会,被罚更多的款。

有人说我养不起遗弃行不行?不行
弃养宠物的,剥夺饲养资格、拘留并处以至少2.5万欧罚款。有虐待行为的处2年以上监禁。

所以为什么国外宠物有那么多保护,交了税,还交了保险。
这个世界,权利和义务从来都是相互的。完善的宠物保护背后,是更高的宠物饲养门槛。

而理解了这些,你可能就理解目前国内宠物法的争议现状了。
目前争议不是是否允许,而是权利义务要按照什么标准来。

国外的宠物法,其实是通过大大抬高宠物主人门槛来解决问题的。

而我国如果要这么来,首先第一个,城乡问题。
我相信微博上的所有人都愿意缴纳宠物税费,对于城市中产阶级来说,一年1400左右的金额并不算太高。
但传统农村的中华田园犬等,是不是要按照这个标准来?现实中有没有实际可行性?

第二个,哪怕在德国也是有人认为这个标准高了,让一般人无法享受宠物陪伴快乐了。
而当前我国宠物,很多时候是留守老人的陪伴,如果参考这个全面规范风险和缴税,是不是会剥夺许多人养宠物的机会?

所以你会发现,这个问题背后,其实涉及好几个非常复杂问题的结合。防疫过程中的规范问题,现代城市宠物治理问题,城乡经济发展问题,这些问题夹杂在一起导致了这起惨剧。
应当让大家直面问题,理解问题,真正思考问题答案,而不是单纯的认为一线人员“周到考虑”就能解决问题。因为目前,可能欠缺的恰恰就是“周到考虑”的标准。

说说狗狗这事吧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