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诗经》中的麒麟,它究竟是虚构的图腾,还是真实存在的动物


本期话题
在《诗经》的《麟之趾》一篇中,诗人以麒麟为喻,歌颂了一位出身高贵的贵族公子。麒麟作为中华文化中尽人皆知的图腾,它究竟是一种纯属虚构的图像呢?还是一种曾经在中平华大地上真实存在过的动物?


在所有关于科学和科学家的电影当中,这是我最钟爱的一部——《爱因斯坦与爱丁顿》。
倒不是爱因斯坦伟大的科学精神征服了我,仅就学习物理来说,我的天分实在太劣,绝不足以领会大师的学术思想。征服我的人是这部电影的编剧彼得·莫法特。他写的下面这个桥段居然让我这个物理学的门外汉轻而易举地明白了“广义相对论”的基本原理:
影片中,科学家爱丁顿在一次家宴上现场演示了这个原理。他让自己的妹妹和一位英国皇家天文学会的同事把餐桌布抬起来,说“让我们设想这张桌布就是太空”。紧接着,他把一块面包投入桌布的中心,桌布随即在重力的作用下形成凹陷。
(爱丁顿)“如果我们把这块面包当作太阳的话,太阳被投入到宇宙空间之后,发生了什么?”
(同事)“它会围绕自身,在宇宙空间中形成一个特定的形状。”
接着,爱丁顿又把一个苹果从桌布的边缘滑了下去。苹果从边缘开始,以螺旋运动的轨迹逐渐靠近位于凹陷中心的面包(也就是爱丁顿假设的太阳)。
(爱丁顿)“很明显,苹果是倾向于直奔太阳而去的,可它却做不到,为什么?”
(同事)“因为它必须沿着太空中形成的曲线形状来运动。”
(爱丁顿)“这就对了!太空是有形状的,而这就是万有引力的作用。太空的形状决定了天体的运行轨迹;反过来,这些轨迹又向我们揭示了太空的形状是什么。我们可以设想,当星光靠近太阳的时候,会发生什么呢?”
(同事)“会弯曲!”
(爱丁顿)“没错儿,这就是爱因斯坦的结论。”
……

如果说科学的精神是要从桌布、面包和苹果这样具象的事物中抽绎出原理来,那么文学的精神则正好相反:无论它要讲述多么抽象的道理,表达多么晦涩的感情,都必须首先把它还原成桌布、面包和苹果。缺少了有血有肉、具体可感的形象,文学的生命力将会趋于枯竭。
这个还原的过程区分出了文学的佳什与拙作,检验出了作者的天才与凡庸,无数的人和他们的创作都倒在了这个过程中,比如下面的这首作品:
麟之趾,
振振公子,
于嗟麟兮。
麟之定,
振振公姓,
于嗟麟兮。
麟之角,
振振公族,
于嗟麟兮!
——《诗·周南·麟之趾》
这首诗中赞美的“公子”应该是一位血统高贵的贵族男子。可问题是,传说中的“麒麟”是什么样子?它的形象又在哪一点上像这个男子呢?

在解释这些问题的时候,我们将会首先遭遇这样一个困难,那就是关于麒麟究竟是一种传说的动物还是真实的动物,如果是一种真实的动物,那它又会是什么动物,直到现在,都是众说纷纭,尚无定论的事儿。
据我个人的拙见,我是相信麒麟的真实存在的,因为《左传》把这件事儿说得有鼻子有眼:
(哀公)十四年(公元前481年)春,西狩于大野,叔孙氏之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祥,以赐虞人。仲尼观之,曰:“麟也。”然后取之。
——《左传·哀公十四年》

《左传》说,公元前481年春天,鲁哀公在西行狩猎的时候捕获了一头麒麟,但是他和手下众官员都认不得这头长相奇怪的动物是什么,一度误以为是不祥之兆。直到请来孔子做鉴定,才澄清这头动物原来就是麒麟。
这个记载说明,对麒麟这种神秘的传说动物的命名应该出现在春秋以前的许多年。在那个时候,麒麟曾经活跃在鲁国境内,是一种寻常的动物。然而,随着时代的推移,麒麟越来越稀少,越来越罕见。直到鲁哀公之世,大多数人已是只闻麒麟之名而未睹麒麟之形。博物多识的孔子应是依据古书中记载的动物性特征判定鲁哀公的捕获就是麒麟的。
我们不必轻率地质疑《左传》的记载,因为《左传》中的这头麒麟很可能不是后世掺杂了若干想象的这副模样:

而更有可能是这副模样:

王晖先生在《麒麟原型与中国古代犀牛活动南移考》一文中写道:
麒麟单称麟, 又作麐, 古文字中作“蔽”, 古代被视为四灵兽之一。麒麟身上有铠甲式的外表及圆泡钉式的纹斑“ 肉甲”而被称为“麐” ( 蔽) 或“ 麟”, 因有头顶部的一只角而被归于鹿属动物。但据头上独肉角、铠甲式外表、圆泡钉式“ 肉甲”与马蹄类圆蹄, 其原型为印度犀牛。印度犀牛因为气候环境的变迁, 不断南移, 中原少见,偶尔来至中原, 便被认为是因圣王“仁德” 而来, 这便是麒麟被神化的原因。
——《麒麟原型与中国古代犀牛活动南移考》
长相奇特,甚至有些丑陋的印度犀牛究竟怎样和一位英武的贵族男子搭上了关系?对“麟之趾,振振公子”这一句,《毛诗传》的解释是:
麟信而有礼,以足至者。
——《毛诗正义》
古人传说,麒麟这种动物,“行步中规,折还中矩”(《广雅·释兽》),这其实源于对犀牛的生活习性的附会。王晖《古文字中“麐”字与麒麟原型考——兼论麒麟圣化为灵兽的原因》一文分析说:
犀牛每天的活动路线固定, 且有一定的势力范围。犀牛在经过荆棘丛生的密林时, 纯靠力量钻出一条“涵洞”穿行过去。从它们觅食场地到水源的路上, 往往要穿过密林中这样的“涵洞”。
犀牛在固定的地方排便, 积攒成堆, 还经常用角在粪堆周围掘出沟。这些粪便起着划分它们地界标记的作用。它们还在一些地方排尿并蹭上气味, 以标出地界。这些都说明犀牛是有一定的势力范围, 与古书所说麟“行步中规, 折还中矩”是一致的。
——《古文字中“麐”字与麒麟原型考——兼论麒麟圣化为灵兽的原因》
《毛传》说“振振,信厚也。”《麟之趾》的作者是想用犀牛的“行步中规,折还中矩”来赞美男主人翁,说他是一位信厚有礼的彬彬君子。
可问题是,“行步中规,折还中矩”并不是犀牛的原始生活形态,而是人为抽绎、附会的礼乐精神。在“麟之趾”这一句诗中,我们也无法将这种礼乐精神转化为字面上的具体形象。用它来比喻贵族公子,诗人一不小心就陷入了以抽象来比喻抽象的陷阱。

当然,我的这种评价或许有点苛刻了,因为关于诗人的这番形容还有另外一种解释的可能。
那就是在他身处的时代,人们对麒麟的这种所谓的“特质”仍是家喻户晓,因此诗人以麒麟作比,仍能唤起读者心中鲜明的形象感,就好比我们今天说一个不守成规、胆大妄为的孩子像“孙猴子”一样——“孙猴子”,谁又真的见过呢?
只是到了今天,我们已经与诗人创作《麟之趾》的语境脱离得太久,于是“麟之趾”的比喻,也就是失去了它原始的修辞效力。
参考文献:
孔颖达《毛诗正义》;
王晖《麒麟原型与中国古代犀牛活动南移考》;
王晖《古文字中“麐”字与麒麟原型考——兼论麒麟圣化为灵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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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奶油小肚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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