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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大纲》2.1.5.2 康德哲学中的辩证法

2023-11-11 14:36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2、康德哲学中的辩证法


  康德是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者,又是所谓“批判哲学”的创始者。他的哲学活动的第一期(十八世纪五、六十年代)主要的是研究自然哲学,创立了地球自转由于潮汐而逐渐迟缓的假说和太阳系起源于原始星云的假说。在其哲学活动的第二期即所谓批判期,他创造了先验的唯心论哲学体系,企图调和唯物论与唯心论、经验论与唯理论、知识与信仰。

  康德首先承认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即所谓“物本体”(即“自在之物”)的存在,主张一切认识是由“物本体”作用于人的感官而产生的。这是他的哲学中的唯物论的因素。但他又认为“物本体”世界是人所不能认识的,人的感觉只能认识客观物质世界的表面现象。时间和空间不是客观物质世界存在的形式,而是人生而有之的先验直观形式,人必须通过时间和空间这种先验直观形式,才能感知客观事物。康德认为认识的进一步是把从感性获得的材料置于因果性和必然性等逻辑范畴中,使感性材料具有秩序和规律性。这些逻辑范畴也不是客观的,而是人所固有的先验的思维形式。以上的认识过程都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而当人们要超过事物的现象以认识世界的本质即“物本体”时,就不可避免地陷入自相矛盾中了,康德将这些矛盾称为“二律背反”。这些“二律背反”是:世界是有限的,世界是无限的;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由单一的东西构成的,世界上没有单一的东西;世界上有自由,世界上没有自由;世界上存在着绝对的必然性,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必然性。这些不可解决的矛盾说明了客观世界是人所不能认识的,于是康德最终陷入了唯心论和不可知论。康德这样限制人类认识能力的目的在于限制科学知识,给宗教信仰留出地盘。康德哲学的折衷论和二元论的性质主要地表现在这里。

  在康德哲学中也包含了一些辩证法的因素。他早期提出的太阳系起源的假说,是以发展的观点来说明自然界。这个假说,给形而上学的自然观打开了一个大缺口。康德在以“二律背反”来论证他的不可知论时,也在一定程度上不自觉地揭示了范畴间的矛盾和人类思维中的矛盾的必然性,这对以后唯心辩证法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不过,康德的哲学总的来说是一个形而上学的体系,他从来没有自觉地表述过辩证法的思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认为“要从康德那里学习辩证法,这是一个白费力气的和不值得做的工作”。[1]


注:

[1]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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