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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利事件”:日本著名冤案平反记

2019-05-22 18:30 作者:冬の星雨  | 我要投稿

“足利事件”是发生在20年前的事件。在日本东京东北的枥木县足利市的一个商店的停车场里,一个小女孩突然失踪,不久就在附近的河边发现了女孩子的尸体。当时在附近的老太太说看见了领走女孩儿的人。警察据此展开了调查,并贴出通知呼吁民众的支持。中国论文网 https://www.xzbu.com/7/view-3425658.htm  当时,作为企业职员的菅家利和与上级不和,上级就向警察举报,说菅家有问题。听到这个举报,枥木警方马上把精力都放在了菅家身上,而且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就带走了菅家,并在他家的垃圾里找到了附有菅家精液的手纸。警方对精液做了DNA检查,然后在未经第三方检验的情况下,匆忙地下了结论:菅家的DNA与犯罪现场的DNA一致。根据这个结果,警方连夜突审菅家。菅家一开始就不承认自己犯罪,但是审讯的警官丝毫不给他辩解的机会,用恐吓威胁,加上“车轮疲劳战”,终于迫使菅家在自供书上签了字。
  可怜的菅家从此走上了漫长的伸冤之路。在第一次公开审讯时,菅家在庭上突然翻供,提出自己的陈述是被逼迫的,要求洗清冤屈,但是因为有所谓的科学根据(DNA鉴定)以及本人的自供材料,最终他被判处无期徒刑——这在日本的刑事审判当中算是相当严厉的刑罚。虽有法律专家对刚刚实行的DNA鉴定法的可靠性有疑问,但是警方对这种质疑都一概置之不理。
  从判决结果出来的1993年开始,菅家就不断地上述,但是不断被驳回。从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都是一样。并且在2000年(本案发生10年之际),日本最高法院裁定DNA的鉴定是可信的。
  与此同时,日本的媒体从第三方的角度不断去验证案情的真实性。特别是《每日新闻》向地方法院与高等法院的8位法官发出公开信,要求重新进行DNA检验。日本电视台甚至根据事件特地拍摄了一部刑事案件的电视剧,以证明菅家的无辜。
  菅家的上述还在不断地进行着,在一次一次的驳回中,时间到了2008年年末,东京高等法院终于决定要再次对菅家的DNA进行检测,由控方、辩方各指定一个机构进行测试。控方的结果是:不一致的内容太多,不是同一人的精液。而辩方的结果是:相同的内容太少,不可能是同一个人。最后认定,留在小女孩的内裤上的精液不是菅家的。辩护方要求立刻停止针对菅家的刑罚。于是东京高等法院在再次开庭之前就释放了菅家。这在日本近代刑法案例当中是绝无仅有的。但是制造了这个冤案的枥木县警方坚持认为这个案子没有错,所有当事人都不肯承认错误。指挥这个案子的原刑事部部长还在记者面前讲:“他有自供,法院还没有判定他无罪,我就是认为他是犯人。”甚至还“此地无银三百两”地对外发表了警方对菅家没有刑讯逼供的通告。这引起了日本民众的强烈不满。最终,日本最高检察院的副检察长与警方本部长发表了谢罪的谈话,枥木警方则归还了因破获“菅家案件”得到的表彰。
  回忆往事时,菅家讲到:“那些警察对我的调查手段是极其残忍的,他们跟我说,我们有证据了,你就是罪犯……快点讲出来,你就可以好过了。就算我一直讲不是我,但他们还是轮番折磨我,不光打我,踢我,还拉我的头发把我在房间里拖着走,一直持续了15个小时。我现在都不能原谅那些警察。”
  为了使大家明白这个冤案是如何产生的,菅家忍受心灵的痛苦,毅然决然地要求再次开庭重新审问自己。在大量的物证面前,控方也低下了头,向菅家谢罪,法院当庭做出“无罪”的结论。
  “足利事件”对日本刑侦的改革意义巨大。日本警方在日后的案件处理和应对上都改变了很多,如为防止刑讯逼供出现,就规定要在调查房安装摄像机全程录影作为证据,以便随时调看;而对于涉及科学的物证,不光在警察科学研究所鉴定,而且还会拿到相关的民间学术机构做对比鉴定,防止出错。
  日本的辩护制度也为本次冤案的纠正立下了汗马功劳。律师对被告的法律支援以及辩护证据的收集都有很大的贡献。
  根据日本的国家赔偿制度,在监狱中待了近20年的菅家最终获得了国家7000多万日元的赔偿(相当于500多万元人民币)。

 

判决下达后,被告菅家利和在宇都宫地方法院前接受媒体采访。


判决下达后,被告菅家利和在宇都宫地方法院前笑着打出“完全无罪”的字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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