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7.2 在剥削阶级社会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进步
【本文转载自三联书店1960年 仅供学习参考】
第二节 在剥削阶级社会和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进步
马克思主义理论肯定社会历史是沿着上升线前进的运动,同时又充分注意到历史过程的复杂性和矛盾性。绝不能把历史想象为社会的一种和谐的、连续不断的、通行无阻的前进运动。社会发展的前进性质是已经由科学证明了的。但同样无可争辩的是,这种前进运动只是总的趋向,它通过激烈的斗争成为事实,并通过暂时的偏离和后退给自己开辟道路。
科学已经积累了不少的事实证明,在各个国家的历史中,有过许多停滞和倒退的时期,有过个别文明毁灭的事情。反动的思想家就是利用过去时代社会发展的这些特点来企图推翻社会进步的思想。
事实上,这些事实只是证明在剥削制度条件下社会进步的矛盾性和不平衡性。恩格斯关于阶级对抗的社会写道:“既然文明的基础是一个阶级剥削另一个阶级,所以它的全部发展是在不断的矛盾中进行的。”[1]
这种矛盾性的表现之一是,在剥削者统治的条件下,跑在前面的国家阻止并妨碍落后国家的发展,往往使它们更加落后,把自己的繁荣建立在遭到毁灭的文明的废墟之上。因此,长时期来,人类的前进发展都是以很狭窄的队形而不是以一切国家和一切民族连在一起的队形进行的。进步如同一条拦截不住的小河流一样,从无数的障碍中给自己开辟道路,它只是逐渐地聚集力量和加快速度,然后变成一股巨大的包括全人类的洪流。
但是,这并不是问题的全部。即使是在同一个社会内部,任何一种进步,对一些人是进步,对另一些人却是退步,一个阶级的任何解放都是对另一个阶级的新的压迫。
社会生活各个不同方面的发展也是极不平衡的。例如,在西欧的一些国家,封建社会代替奴隶占有制社会,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了广阔天地,以农奴制代替了奴隶制。但是,这种代替却使得精神文化处于天主教会的毁灭性的影响之下,比起古代的希腊和罗马来,它在文化方面使社会倒退了。只是过了几百年以后,古代世界在科学、艺术及哲学中的成就才得到了恢复和继续发展。可以举出几十个这样的例子。当时社会的发展也只能是这样,因为就治着社会的是盲目的、未被人们认识的、人们无能为力的社会经济力量。
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是剥削制度条件下进步的不平衡性和矛盾性的典型例子。
注: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选》两卷集,1955年莫斯科中文版,第2卷第3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