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科普·上】婚前不看!婚后你就再也没机会看了!给我进来!

虽然虽然虽然我还没结婚,
但也是十分懊恼为啥子,现在才看这条视频。
好在不迟。
赶紧上车。
“远离坑货伴侣,过上幸福生活。”!!!
····························································································
UP观点:在婚姻中,感情生活和财产是分开的。
谈财产的时候,非要谈感情,就是道德绑架。
背景调查?查征信?做体检?靠谱吗?
其实,我国没有合法的背景调查,灰产不包含在可在视频讨论范围。

但是,如果你遇到的是你的被执行人,那就可以借助法院的调查令,可以去调取去调取银行、房管局、证券机构这些机构存档的信息。但征信贷款情况,熟人间的借贷情况,你还是无法获知。没卵用。
凡老师的意见是,同居发现问题。

你可能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
但是你一定知道你不喜欢什么样的。
排除你都不喜欢不能接受的一part.
有以下问题的对象,多考虑了。
1、三观不合。
2、生活习惯不同。
3、性生活不和谐十分。
1、生活规划是否一致,婚姻是生活的合伙人,不是生意的合伙人。俩人对于生活的规划,例如事业、生育、消费观、赡养观念,居住地选择、教育观念,考学计划等等,是否一致。
2、对方是否有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比如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的传染病,或者精神病这类,法律上,这类人也能结婚,但是婚前隐瞒,那么上述疾病会给你的婚姻生活带来巨大的风险,所以要做婚检。翻翻《母婴保健法》

3、背叛、说谎、出轨
婚姻和合伙一样,最重要的是信任。
任何破坏和撕裂人性的行为都是不可以容忍的。
因为他会显著地降低婚姻生活的质量。
令婚姻配偶陷入怀疑、猜忌和焦虑。
4、最最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沾染黄赌毒,尤其黄赌毒还是不分家的。
黄,容易感染性病,人太随意。
赌,此人没有风险意识。
毒,生理构造已经被破坏,三观道德更难说了。
以前《婚姻法》规定有不适合结婚的疾病,可以判婚姻无效。但现在进入《民法典》时代,这项没有了,但是法律不鼓励人去找这样的人结婚。
听到这里,
凡老师说,你决定结婚前,一定要想清楚。
因为幸福不是只有结婚,才能拥有。
单身幸福很容易,
谈恋爱两个人,幸福也很容易。
但是结婚是以家庭为单位,以婚姻为组织形式的,幸福就要考虑到配偶,父母,孩子,和你。
结婚前,好好想清楚。
看完,已经不想结婚啦。哈哈哈
两人都没有资产的话,结婚就没有太多财产上的顾虑。
但是别的还是要考虑的哦~!

1、买房或者租房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和生活规划,来制定买房规划。
2、房子涉及首付款和贷款承担的问题。
谁占了份额,就写谁的名字。
购房前,聊明白,是否有伴侣的份额,
有的话,就直接登记到双方名下。写下协议。
没有的话,就登记到一方名下,婚前讲清楚写下协议。
谈钱是伤感情,但是连谈钱这关都过不了的感情,根本就经不起婚姻生活的考验。财产是生活的保障,而不是目的。
3、套路千千万,但核心并不是如何防套路,而是找一个道德品质良好的人。(建议多多观察,拉长观察期)
看好银行卡存折,共管账户,看清楚合同,
看好钱包。

可以公证,可以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防得了君子,防不了小人!!!
财产是生活的保障,而不是目的。
当对方给你的安全感和信任已经低到要靠协议来维持,凡老师建议再多考虑!!!
谈判本质上是一种交易。
谈价钱就是谈价钱,
谈价钱的时候不要跟感情进行捆绑。
如果对方试图用感情来绑架你的财产,就只有两个字。
凡老师建议,结婚之后(就是开启了hard幸福模式的人)多从家庭作出发进行考虑。
写完协议,就忘掉协议,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