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与“垮掉的一代”


“我看见这一代最优秀的人毁于疯狂,(他们)食不果腹、歇斯底里、衣不蔽体……”艾伦·金斯堡《嚎叫及其他》
杰克·凯鲁亚克准备四年,写作三周,基于自己年轻时的经历写就一部名为《在路上》(On the Road)的荒蛮故事,并以“垮掉的一代”之名义名垂青史。
笔者最近刚看了昆汀新作《好莱坞往事》,在查阅曼森家族相关资料的时候对嬉皮文化突发热情,便索性把这本买了很久的书从书架最里面拿出来。几个疯疯癫癫的年轻人做事莽撞,昼夜颠倒,缺乏责任感,想一出是一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却有时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他们几次开车往返于东海岸和西海岸,一路之上不乏酒精、性、毒品和坑蒙拐骗,同时也不乏人情味的突然迸发。主角们不拥有除疯狂之外的固定人设,同一个人前后相邻的两句话就可能站在道德上相去甚远的两端。道德和法律在这本小说中属于无足轻重的元素,当然书中情节并不涉及任何泯灭人性的罪行。在这里要澄清一点,曼森家族的罪恶来源不是嬉皮文化,而是其家族领导人查理·曼森,他利用了嬉皮士的心理状态并加以邪教式的控制,才酿成骇人听闻的恶果。嬉皮文化和绝大多数嬉皮士不应为少数人的恶行负责。

尼尔·卡萨迪、威廉·巴勒斯、艾伦·金斯堡当然还有凯鲁亚克本人,都是美国二战后“垮掉的一代”的代表人物。小说主人公萨尔·帕拉迪斯的原型是作家本人,迪安·莫里亚蒂的原型是凯鲁亚克的朋友卡萨迪。凯鲁亚克说自己当年消磨在路上的时间有七年,而《在路上》第一稿的写作只用了三周。为了可以不停地打字而不打断思路,他把打字纸首尾相连卷成纸筒。凯鲁亚克不喜欢海明威“简练但断断续续”的笔法,在写作生涯初期曾效仿托马斯·沃尔夫(《天使,望故乡》的作者),后来因为跳不出框架而深感苦恼,遂决定彻底抛弃沃尔夫的风格,自行探索。不过笔者认为小说中仍然不乏沃尔夫文风的蛛丝马迹。

这样的书,如果正襟危坐去读,不一会儿就会百无聊赖。面对《在路上》这部伟大的流水账,我们在精神上要努力变得像书中主人公一般疯狂,否则就会视这部作品为几个胡作非为又身无分文的精神病人开车追求刺激时写下的无聊日记。当然,正如罗兰·巴特所言,“作者已死”,如何诠释文本是读者的自由,与作者全无关系。每一位读者自有其评判标准,有的对人物的言行不屑一顾,有的却又希望能踏上同样疯狂的旅程。本书最成功之处想必就在于能够不带偏见地向世人展现所谓“垮掉的一代”最真实的风貌,这也是文字本身最大的功绩之一。
客观来讲,我们如果能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角色,乐其所乐、忧其所忧,就不难超过物质这个层面,进而理解他们真正想要的——他们在物质的世界里来来回回横冲直撞,最终的目标却不是物质。“垮掉的一代”实际上是在寻求,不是堂吉诃德式的游侠四方、惩恶扬善,也不是为冒险而冒险、为流浪而流浪。他们寻求的特定目标是精神领域的,即使说到底自己也不清楚是什么。虽然一有借口他们就横穿全国来回奔波,沿途寻找刺激,他们真正的旅途却在精神层面。如果说他们似乎逾越了大部分法律和道德的界限,他们的出发点也仅仅是希望在另一侧找到信仰。

作为一部以第一人称叙事的小说,作者无法大肆进行历史背景的介绍,只是偶尔提及年代日期,这反倒给了读者天马行空的空间。把本书视为流水账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一种极高的褒奖,因为作者的目的本就是描述和展现人物之间的对话、人物的感受和一路上的风土人情。越是这样看似漫无目的的作品越难以被归类,越难以总结出可鄙的中心思想一类的东西。没有主观思想,有的只是表现。
以《纽约时报》的点评作为本文的结语: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小说写得十分出色,是多年前以凯鲁亚克本人为主要代表,并称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就如同《太阳照常升起》比二十年代的任何一部小说都更能被认为是“迷惘的一代”的信仰声明一样,《在路上》将被奉为“垮掉的一代”的信仰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