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问题》十八、大、中、小并举是为了高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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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中、小并举是为了高速度
381页上虽然提到我们广泛发展中小型企业,但并没有正确的反映我们土洋并举,大中小并举的思想。说我们“规定广泛地发展中小型企业,这是由于国内技术经济十分落后,人口众多以及与此关连的就业问题”。问题并不在于技术落后,人口众多,增加就业。在大的主导下,大量的发展中小型,在洋的主导下普遍采用土法,主要是为了高速度。
十九、两种社会主义所有制可以长期并存吗?
教科书386页上说:“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建设不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建立在两个不同的基础上,就是说,不能建立在最巨大最统一的社会主义工业基础上和散漫而落后的农民小商品经济基础上。”这个说法当然是正确的。由此推论下去就可以合乎逻辑地得出这样的结论: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建设不能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建立在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个不同的所有制的基础上。
苏联的两种所有制并存的时间太长,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矛盾实际上是工农的矛盾,教科书上不承认这个矛盾。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长期并存下去,同样会越来越不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生活对农业生产不断增长的需要,不能充分满足工业对原料不断增长的需要。而要满足这种需要就不能不解决这两种所有制的矛盾,不能不把集体所有制变成全民所有制,不能不在全国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来统一计划全国的工业和农业的生产与分配。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不断发展的,生产关系这个时候适合生产力,过一个时候就不适合了。我国在完成高级合作化以后,每个专区,每个县都出现了小社并大社的问题。
社会主义社会里按劳分配、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等等,现在是适合于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但是发展下去总有一天要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总有一天要为生产力发展所突破,总有一天它们要完结自己的命运,能说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些经济范畴是永恒不变的吗?能说按劳分配,集体所有制这些范畴是永久不变的,而不像其他范畴一样是历史范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