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86年4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公布
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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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及其配套规定》
新华书店
2001年6月北京第一版
13页到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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