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的土地制度

研究罗马帝国的土地所有制度,一定要意识到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别。很多著作(比如《农业制》)中记载的大奴隶制庄园都是在描述意大利和北非的状况。我们知道,从共和末期开始,意大利的土地兼并严重,失地农民越来越多。一方面是因为来自西西里和北非的廉价小麦冲击了意大利市场,另一方面,在战争中产生的奴隶主要都流向了意大利和北非(罗马征服北非较早,而且过程惨烈,原本的迦太基地主皆失去土地,为罗马贵族拍卖所得),罗马贵族丝毫不用担心没人耕种他们的土地,
究竟如何判断罗马帝国时期中西欧以及东方的土地所有制度,大概有以下几种依据:1,奴隶流向。2,文献记载。3,罗马征服前的社会情况。,4,罗马的征服和控制方式。5,不同的自然条件。
上述依据大概能把罗马帝国分成三个地区:中西欧;意大利,希腊和北非;东方行省。
中西欧在罗马到来前没有很大程度上进行社会分化,维持着氏族部落的状态。蛮族也有他们的贵族,但是氏族贵族在土地问题上和自由民不是冲突的,大多数的蛮族自由民拥有自己的土地就说明了这一点。在罗马帝国初期,中西欧以小农生产为主。到了帝国中期,土地的兼并造就了一批大土地所有者,这和行省贵族的崛起是分不开的。
罗马奴隶主较早地在意大利和北非建立了奴隶制庄园,除此之外,苏拉,凯撒和屋大维都在这些北非安置了很多老兵,他们是北非的小土地所有者(这一举动当然受到了大贵族的反对)。希腊的情况则比较特殊,希腊城邦时期的奴隶制就非常普遍,却有着其他地区都不常见的家庭所有,以小土地,小作坊式的生产为主的特点,这恐怕是希腊地形崎岖所致。不管怎么说,希腊是奴隶主要的流向之一,虽然主要应用于葡萄和橄榄而不是粮食的生产,但这三个区域奴隶生产占的比重相当大,所以归为一类。
东方行省的征服是罗马军阀而不是共和国贵族主导的,元老之中在东方有庄园的也较少,所以东方较多的保留了原本的希腊化国家的土地制度。在这里简要说明一下塞琉古帝国和托勒密王朝的土地制度:这两个的土地在名义上都归国王所有,而真正意义上的王田只有王室领地,交与王田农夫耕种,贵族的赐田亦是如此。不论是在埃及还是叙利亚,这种耕种王室或贵族领地的农户都叫“劳伊”,本质算作隶农,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随土地的转移而更换主人。塞琉古和埃及都有很多希腊人居住的城市,这些希腊公民在城市周围拥有自己的土地,他们和拥有军事份地的退伍老兵一同组成了小农。塞琉古帝国的奴隶往往耕种神庙的土地(神田)和作为官员的私人奴婢。埃及的奴隶在农村之中不多见,主要集中于城市,据说亚历山大里亚的奴隶多达20万,奴隶被主要应用于矿山和手工业作坊。罗马征服叙利亚后,收行省税(什一税),征服埃及后,则将其作为元首的私人领地,托勒密王朝的税收高达50%(而塞琉古只有10%-20%),而且对大量产业实行垄断,仅仅是垄断就能带来每年16000塔兰特的收入,如此大量的财富也难怪被元首看中。
在埃及和叙利亚,我们能肯定隶农作为生产者的比重超过帝国其他地区不少,帕加马王国不论是政治还是土地制度都和塞琉古大同小异。但是本都王国山地较多,我没有查到关于本都详细的土地制度情况,哪位对此比较了解的同学可以告诉我。我个人的推测,罗马治本都地区仍然是以小农和隶农生产为主,小农比例较之叙利亚更高一点。
以上就是罗马帝国初期的土地情况。
希腊历史学家波利比乌斯曾经把罗马共和国一系列的社会斗争归结为土地所有权的争夺,这种斗争在罗马帝国时期也没有停止。
随着帝国的稳定,行省经济飞速增长,轮梨,割谷器和水磨使用,轮作制也开始普遍。潘诺尼亚,梅西亚和北高卢成为了新的粮仓。但意大利的粮食生产逐渐低迷,与行省的繁荣形成鲜明的对比。
公元一世纪,意大利的土地兼并愈演愈烈,小农收到排挤,成为无产者。为了应对行省廉价粮食的冲击,奴隶主纷纷改种葡萄和橄榄,这些庄园兴盛一时,但奴隶的来源并没有增加,使得奴隶用于农业生产的成本越来越高,到了二世纪,意大利农业再度衰落,大量土地荒废,与此同时,授产奴隶和隶农愈发普遍,科鲁麦拉在《论农业》中提到“大庄园的耕种者有两种,这些人是隶农(拉丁语colonus)和奴隶,就是带枷锁和不带枷锁的”。隶农最初是佃户,失去土地的农民租赁一片土地耕种并交租。他们在经济上相当脆弱,任何天灾人祸都会使他们破产,加重对土地所有者的人身依附性,到了罗马帝国中后期,隶农的地位越来越低,被束缚在土地上,在经济上和授产奴隶的区别几乎消失(法律上还是不同的)。比如塞维鲁王朝法令确定地主对隶农农具的所有权。不论是意大利还是行省地区,土地兼并、奴隶减少和小农沦为隶农的趋势是同样的。
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人并没有改变西欧的生产方式和土地制度,地主对隶农的剥削作为主要的生产方式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有些日耳曼人,如法兰克,甚至没有夺取罗马地主的土地)。当日耳曼王国刚刚建立,还有着“日耳曼的富人想成为罗马人,而罗马的穷人想成为日耳曼人”的说法,可以看出日耳曼人公社内部分化还不剧烈,而日耳曼自由民的身份高于罗马的隶农。到了六、七世纪之后,日耳曼人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分化,大量的破产自由民被迫依附于贵族,他们和罗马遗留下来的隶农,以及授产奴隶的差别逐渐消失,成为中世纪农奴的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