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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大纲》4.2.1.2 量

2023-11-21 14:10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2、量


  事物除了质的规定性以外,还有量的规定性。

  量是标志质的范围和等级的范畴。例如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温度的高低、颜色的深浅、分子中原子的排列顺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人口的密度等等,都是事物的量的规定性。量的规定性是任何事物都不可缺少的。每一事物的不同方面的质都有相应的量的规定性。例如金属有重量的规定性,也有硬度的规定性;生产力有发展水平的规定性,也有发展速度的规定性。

  量和质虽然都是事物的不可缺少的规定性,但是二者是互相对立的。质与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某物失去了自己的质就不再成其为某物;量与事物却没有直接的同一性,在一定的范围内,量的增减并不影响某物之为某物。例如,在一个标准气压下,水的温度在高于摄氏零度和低于摄氏百度之间的升降,并不改变水的物理性质。从这个意义上说来,量的规定性对于某物之为某物似乎是无关紧要的。因此,如果把质叫做事物的内在的规定性的话,那么,也可以把量叫做事物的外在的规定性。

  量和质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首先,量和质是互相联系的。任何质总是具有一定量的质,任何量也总是具有一定质的量。在研究问题的时候可以单单研究事物的质的方面或者量的方面,而把另一方面暂时撇开不管;但是,在现实中,离开质的量和离开量的质都是不存在的。其次,量和质还在一定的条件下互相转化。上面所说的量的增减不引起质的变化,只是就一定的范围来说才一个标准气压下,水的温度如果降到零度以下或者升到百度以上,就会变成冰或汽。同样,质的变化也会引起量的变化,例如水在变为蒸汽以后,就可以达到在水的范围内无法达到的高温。

  在考察事物的量的规定性的时候,应当区别外延的量和内涵的量。外延的量是质的存在范围的标志,是质的广度的标志。例如,体积、重量、个数等等,就属于外延的量。外延的量是可以用机械的方法来计算它们的代数和的。例如一吨铁加一吨铁等于两吨铁,五十公升水加五十公升水等于一百公升水等等。内涵的量则是质的等级的标志,是质的深度的标志。例如温度的高低、颜色的深浅、金属的硬度、生命的长短、劳动生产率的高低等等,就属于内涵的量。内涵的量是不能用机械的方法来计算它们的总和的。例如两个温度为五十度的物体加在一起并不等于一百度,五十个人各做一个习题并不等于一个人做五十个习题。在考察事物的量的方面时,常常需要同时对外延的量和内涵的量分别作出估计。例如在群众运动中,就需要既估计到群众发动的面有多大(即广度),又估计到群众的觉悟水平有多高(即深度),并把这两者统一起来考虑。此外,组成事物的各种不同成分的排列次序,也是内涵量的一种特殊形式。

  对量的认识不能脱离对质的认识。只有在认识事物的质的基础上,认识事物的量才有实际意义。就是在专门以数量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数学领域中,实数和虚数、有理数和无理数、整数和分数、正数和负数等等也有质的区别,也应当首先确定它们的质才能计算它们的量。如果连自己所考察的对象是什么都还不清楚,那么谈论它的量显然是没有意义的。从认识的秩序说来,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事物的质,然后才进一步去认识事物的量。在化学史上,定性分析(研究某种物质由哪些成分组成)在17世纪就出现了,而定量分析(研究组成某种物质的各种成分各占多少)在18世纪中叶才出现,就说明了这一点。对于资本主义国家的认识,也总是要首先确定它的资本主义的质,然后才能进一步根据它的商品生产额、资本集聚与集中的程度、小商品经济残余的比重等等量的标帜去确定资本主义的发展水平。

  对于事物的认识固然首先要注意质的方面,但是在认识事物的质的基础上对事物的量的方面进行分析或估计,也是不可忽视的。因为:

  第一、只有正确地把握了事物的量,才能更深刻地把握事物的质。例如,在化学上,通过定性分析,知道组成某种物质的成分各是什么,固然也可以把这种物质同某些别种物质区别开来,即认识它的质;但这种认识仍是不深刻的,也无法根据这样的认识在实践中把这种物质制造出来。只有通过定量分析,把组成这种物质的各种成分的比例关系找出来,才能做到这一点。例如为了生产出熔点很低(75℃)的武德合金,光知道这种合金应由铝、锡、铋、镉四种金属合成还是不行的,还必须通过实验找出最合适的比例关系(即4份铅、2份锡、6份铋、1份镉)。对社会现象的认识也是如此,单单知道社会中存在着哪些阶级,还是不够的;只有进一步正确地分析了各个阶级在社会中所占的比重,估计了各阶级之间的力量对比,才能深刻地认识社会的性质,并据以制定党的路线和政策。

  第二、只有正确地把握了事物的量,才能正确地估计这个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同质的事物,数量不同,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就往往不同,有时甚至会有很大的不同。古语所说的“一杯之水不能救一车之薪”这句话,就反映了这个事实。毛泽东同志在分析决定抗日战争的全部基本要素时,不但指出了中国和日本双方的质的区别,而且也指出了双方各自的量的特点。如属于有利条件方面的敌是小国(地小、物少、人少、兵少)、我是大国(地大、物博、人多、兵多),属于不利条件方面的敌是强国(军事、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在东方是第一等的)、我是弱国(军力、经济力和政治组织力都不如敌人),都属于量的特点。这些特点无疑是决定抗日战争前途的不可缺少的要素。如果不估计到敌小我大,就可能得出亡国论的结论;如果不估计到敌强我弱,就可能得出速胜论的结论。

  正因为对事物的量的方面的认识具有这样重大的意义,所以毛泽东同志教导我们,做任何工作都要“胸中有‘数’”。他说:“胸中有‘数’,这是说,对情况和问题一定要注意到它们的数量方面,要有基本的数量的分析。任何质量都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没有数量也就没有质量。我们有许多同志至今不懂得注意事物的数量方面,不懂得注意基本的统计、主要的百分比,不懂得注意决定事物质量的数量界限,一切都是胸中无‘数’,结果就不能不犯错误。”[1]我党历史上犯机会主义路线错误的人,不是高估了敌人的力量和低估了自己的力量,就是低估了敌人的力量和高估了自己的力量,这种因为错误地估计事物的数量而造成的失败,是应当引为教训的。在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时候,也必须注意各地区和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高速度的发展。


注:

[1] 毛泽东:《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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