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6.1.1 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3年 仅供学习参考】
第六章 国民经济的有计划按比例发展
第一节 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
1、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是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
社会主义国民经济是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的,这个问题在前一章已经提及,在这一章里,将展开论述。
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是在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中发展的;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就变成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这种变化,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决定,而是由客观的社会经济条件所决定的。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发展起来的社会化的生产力,同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
资本主义的发展,摧毁了千千万万的个体生产,建立起了社会化的大生产:成千上万的工人集合在一个工厂里,按照严密的分工进行生产;在各个资本主义企业之间,又由自发的社会分工形成密切的依赖关系。例如,纺织厂需要机器制造厂供应它各种纺织机械,机器制造厂需要钢铁厂供应它各种钢材,钢铁厂需要铁矿、煤矿供应它冶炼钢铁所需要的铁矿石和原煤,铁矿和煤矿又需要从机器制造厂获得各种采掘机械,等等,而所有各种工矿企业,都需要电厂供应电力,需要铁路、公路、海河航运企业为它们运送原料和成品。在这种社会化的大生产中,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离开其他有关部门而单独进行生产。
社会化的生产客观上要求按一定的比例来分配社会劳动。“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1]如果社会劳动在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分配不恰当,各部门的产品不能按照需要相互配合,社会生产就不能有秩序地顺利进行。
根据生产发展需要的客观比例,在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分配社会劳动,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办不到的。
资本主义的生产,就一个工厂或一个垄断资本的范围内来看,是有组织的。在这个范围内,成千成万的工人都受同一个资本的支配,被分配在相互衔接的各个车间、各道工序中,进行有组织的生产。就整个社会来看,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使整个国民经济分裂成无数个独立的企业。这些企业都分别属于不同的资本家或资本家集团所有,每个资本家都按照他认为最有利的方式经营生产。整个社会生产不是有组织的,而是无政府状态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个别工厂中的生产的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的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2]各生产部门之间所需要的比例关系,是在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中由价值规律调节的。资本主义国民经济的平衡问题,往往需要通过经济危机,通过生产力的巨大破坏,才能获得暂时的、强制的解决。
为了粉饰资本主义,欺骗劳动人民,第二国际机会主义者考茨基之流和垄断资产阶级的御用经济学家,炮制出“有组织的资本主义”和“有计划的资本主义”的谬论,硬说由于垄断资本主义和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只要资产阶级国家采取一定的财政金融政策,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可以使资本主义经济计划化,从而消灭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避免失业和经济危机。这种谬论曾遭到列宁的严厉批判。列宁指出:“所谓用卡特尔消除危机,这是拼命替资本主义粉饰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谎话。相反,在几个工业部门中形成的垄断,使整个资本主义生产所特有的混乱现象更加厉害,更加剧烈。”[3]列宁作了上述论断以来,几十年过去了。这几十年中,资本主义经历了多次严重的经济危机。在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分析和资本主义的经济现实面前,资产阶级和修正主义者的谎话遭到了彻底的破产。
社会主义制度使生产的社会化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社会劳动,使各个生产部门之间保持平衡的必要性,也就更加突出了。为了保证满足国家和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就必须高速度地发展社会主义生产;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高速度发展,就必然要求对社会劳动在各部门的分配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社会主义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如果听任社会主义企业也像资本主义企业那样各自为政地盲目经营,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便无法顺利开展,社会主义经济也就丧失了它的固有特征。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最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4]
在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地分配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完全可能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资本主义所无法克服的各生产部门之间、各企业之间的利益对立。社会主义国家可以统一组织全社会的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用计划来指导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地协调地发展。恩格斯早就预见到:“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5]
这样,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开始发生作用了。这个规律要求国民经济一切部门的发展,都要遵守国民经济中客观存在的各种比例关系,服从社会主义国民经济计划的统一领导。
用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来代替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毛主席指出:“人类的发展有了几十万年,在中国这个地方,直到现在方才取得了按照计划发展自己的经济和文化的条件。自从取得了这个条件,我国的面目就将一年一年地起变化。每一个五年将有一个较大的变化,积几个五年将有一个更大的变化。”[6]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证明毛主席的这个科学论断是完全正确的。仅仅经过三个五年计划,中国的面貌就已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就已把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改造成了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
注:
[1] 马克思:《致路·库格曼(1868年7月11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8页。
[2]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13页。
[3]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751页。
[4] 《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45页。
[5]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23页。
[6] 毛主席:《<红星集体农庄的远景规划>一文按语》。《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上册,第311页。